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保护公民自由、保障人权一直是刑法溯及力发展的指导思想,对我国的刑事立法也有重要的意义。因此,从旧兼从轻原则中从轻的法律比较范围除了应当包括行为时法、裁判时法之外,还应包括"中间时法;"刑法溯及既往的效力范围除了应当包括发生在新法生效前的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生效的行为之外,还应包括判决已经生效但新法作了非罪化处理的行为。  相似文献   

2.
合同解除权是一种形成权,由合同当事人行使,当事人不能将其作为诉讼请求诉请法院解除合同,法院也不能判决解除合同。只有在合同一方违约严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或者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另一方才能解除合同。  相似文献   

3.
法的溯及力问题背后是一个价值取向问题,由于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具有限制国家权力、保护公民权利的价值取向,作为法的溯及力的基本原则的地位不可动摇;例外溯及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的有益补充.区分不同法律领域来确定例外溯及的界限,是解决法的溯及力问题的关键.  相似文献   

4.
美国破产法典 ξ36 5是有关待履行合同的规定。由于待履行合同可能给破产财团带来相应的合同利益 ,所以美国破产法理论就把待履行合同作为破产财团财产的一部分来看待。美国破产法典 ξ36 5的规定努力倡导一种债务人与其他实体的关系不能仅仅因为债务人申请破产而有所改变的原则  相似文献   

5.
刑法溯及力问题研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相似文献   

6.
我国1997年修订的刑法,在溯及力问题上重申了1979年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因此在执行1997年刑法中,应着重把握溯及既往的两个条件,即“不认为是犯罪”和“处刑较轻”。  相似文献   

7.
理论界在讨论刑法溯及力与既判力的关系时主要采用两种原则:相关原则和分离原则,这两种原则的纷争背后蕴涵着罪刑法定原则的贯彻和刑法价值取向的选择。在刑法立法中采取相关原则更能彻底地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并且符合当代刑法的价值取向。  相似文献   

8.
空白刑法的补充规范 ,对构成要件起着补充说明的作用 ,是刑法的间接渊源 ;补充规范的变更 ,属于刑事法律的变更 ;由此而产生的溯及力问题 ,如果该变更是评价性变更 ,应适用轻法 ;如果该变更是技术性变更 ,应适用行为时法。  相似文献   

9.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是合同解除制度的关键.我国《合同法》关于合同解除权行使存在尚未解决的问题:解除权人是否可以直接向法院请求解除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如何确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的内涵如何理解等.合同解除制度是一个系统化的整体,在研究和适用法条的过程中,应该将法条融会贯通,达到法条的系统化,整体化.  相似文献   

10.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若干争议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同解除权中的行使主体、行使方式、对方异议权的行使,在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较大。文章认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仅限于守约方,违约方不得享有解除权;行使方式是通知解除,不需也不必诉请裁判机构解除;异议权应设定明确的行使期限,异议成立时由解除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相似文献   

11.
刑法司法解释是对已经制定的刑法规范含义的阐释,必须依附于所要解释的刑法规范而存在,不具有独立的时间效力,其时间效力必须依附于所要解释的文本。因此,刑法司法解释根本不存在溯及力的问题,其效力自然适用于刑法的施行期间。在新旧司法解释冲突时,若旧的司法解释规定某种行为不构成犯罪,而新的司法解释将该行为解释为犯罪,应当运用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原理对此予以解决,行为人因不具有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而阻却责任,不以犯罪论处;若根据旧的司法解释构成犯罪,而新的司法解释不构成犯罪,也不意味着对司法解释采取了从旧兼从轻的原则,而是因为该行为并未违反法律,所以不构成犯罪。司法解释与立法解释冲突的处理与新旧司法解释冲突的处理相同。  相似文献   

12.
行政机关出于维护公共利益的目的而拥有了一些单方性的行政权力,其中就包括对行政协议的单方变更和解除权。长久以来的研究较多集中在优益权部分,近年来相关法律规范中对于单方变更和解除权的规制条款也逐渐增多,但在实践中依然有着混淆权力类型和审查路径,程序性审查不足,公共利益界定不明的问题,究其原因在于现有立法仍存在某些缺失。聚焦司法实践中现实问题,或可从裁判依据的统一到实体和程序并重的权力行使原则,对单方变更和解除权的行使进行规范与完善。  相似文献   

13.
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应是我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重要功能之一。现行的备案审查制度无法充分实现这一目标。学界提出的由法院在诉讼中向人大移送备案审查的建议存在动力不足等问题。备案审查溯及力制度可以与司法诉讼相衔接以实现人权保障功能。备案审查溯及力制度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完善:第一,未决案件在诉讼中应排除适用被纠正的规范性文件。第二,已决案件应通过权衡公民权利与法的安定性价值来判断备案审查结果对已决案件是否有溯及力。第三,针对原因案件的溯及力,应将其作为对已决案件的特殊类型,对案件提起人具有溯及力。此外还应当注意个案衡量的判断标准及其与现有制度的衔接。  相似文献   

14.
在国家监察法施行伊始明确溯及力对于推进新时期国家监察工作具有重要的法治价值,能够加强法律衔接,促进反腐法治,提升人权保障。国家监察法组织性规则和程序性规则的溯及力不同,溯及力规则应当有利于其调整对象,坚持个别判断方法。具体规则是溯及适用于正在处理的案件,对新增监察对象种类则应避免,留置措施溯及而政务处分不溯及既往,在国家监察法与行政监察法的衔接中新旧法溯及替代。  相似文献   

15.
国内理论对合同解除的法律效果侧重于论证解除有无溯及力。但实际上,意大利等传统坚持溯及力原则的国家也正出现渐渐淡化溯及力概念本义的趋势。主导解除法律效果的根本不在于溯及力概念本身,而是通过明确具体的返还制度,保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平衡。  相似文献   

16.
刑法溯及力原则中“不认为是犯罪”的认定除了根据刑法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外,还应特别注意新旧刑法对空间效力、限制责任能力人犯罪追诉时效、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类推制度、刑法分则对罪名的表述及对构成犯罪的要件、情节、条件的不同规定。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溯及力规范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法之告知公布与可预测性原理、既得利益之保护原理以及法之安定性与信赖利益保护原理共同构成了不同时期刑法溯及力规范的理论基础。刑法溯及力规范对维护社会秩序、培养法律忠诚、促进平等以及保障公民自由具有重要功能。我国刑法溯及力规范仍然存在一些缺陷,其发展方向应当是:赋予刑法溯及力规范宪法性地位,在刑事立法、司法解释与适用等领域严格贯彻从旧兼从轻原则。  相似文献   

18.
2011年5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八)》首次对刑法总则作出修正,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广泛地体现在刑罚和刑罚的具体运用两章中。修正后的刑法总则有宽有严,将适用到刑法分则中的所有犯罪。在新旧法律过渡时期,司法机关在适用新法时,必须严格依照《刑法》第12条规定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最高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对适用《刑法修正案(八)》涉及溯及力的部分问题作了解释,但对限制减刑的规定有悖于《刑法》第12条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相似文献   

19.
本文根据刑法中关于溯及力问题的基本原则,对在司法实践中容易发生错误的几种情况的溯及力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探讨,对司法实践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20.
刑事司法解释应当被视为一种准立法。据此,刑事司法解释不应当具有溯及力,新颁布的司法解释的内容不能用以评价司法解释生效前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司法机关可以在同时符合两个限定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在量刑环节对被告人予以从轻作为解决问题的破局之策。这两个限定条件是:其一,司法机关所适用的刑事司法解释必须是对行为人所实施行为的定性和定量的法律依据。其二,在刑事司法解释颁布前,司法机关在对相关问题的处理上与未来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存在较大差异。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