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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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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内地与香港经济往来的增多,涉及双方的民商事司法协助事务数量日益上升,在这一领域进行司法协助已成必然之势。笔者拟结合司法实践中反映出的具体问题,探索两地间民事司法协助的规制,并着力对两地间相互承认与执行民商事判决加以分析,以求抛砖引玉,使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制度得到尽快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大陆与台湾地区民商事司法协助现状及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海峡两岸交流往来的不断深入,两岸互涉民商事案件也日益增多,但由于两岸分属不同法域,双方的民商事司法协助体系尚未健全,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切实的保障。本文通过对两岸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现状及存在障碍的分析,就现阶段如何完善两岸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相似文献   

3.
我国区际司法协助问题探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为实现祖国统一而提出的“一国两制”的构想衍生出了我国现实而紧迫的区际司法协助问题。区际司法协助介乎于国际司法协助和域内司法协助之间 ,但有别于二者。建构我国的区际司法协助制度须着眼我国的具体国情 ,采取务实的做法 ,以促进两岸四地间的民商事流转和国家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国际司法协助是指主权国家司法机关应他方请求,代为实施或者协助实施特定司法行为的活动。它是主权国家开展司法合作,解决互涉法律问题的最基本形式,其主要依据是国内法律规定、国际双边或多边条约约定和国家之间的互惠原则。国际司法协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国际司法协助包括民商事司法协助、刑事司法协助、引渡、诉讼移管、被判刑人移管和犯罪资产的返还与分享等。狭义的国际司法协助包括民商事司法协助和刑事司法协助。  相似文献   

5.
在《澳门基本法》的原则指引下,现阶段,澳门与内地民商事司法协助的具体规范主要由双方签订的三个《安排》构成。三个《安排》在立法原则上坚持了“一国两制”框架下的各法域平等原则,在模式选择上采用了“协商签订协议模式”。这为两地民商事方面的全面司法协助提供了规范性基础。而随着两地经贸往来的增长、民商事案件的增多,两地亦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立法。  相似文献   

6.
中国对外司法协助(下)梁淑英四、中国对外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和缔结的双边条约中,有的写明了民事和商事的协助。有的只写民事协助而没写商事,但这样的条约在给"民事司法协助"下定义中也包括了商事和其他方面的协助。如中波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  相似文献   

7.
<正> 海峡两岸开展区际司法协助,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解决海峡两岸区际司法协助问题首先必须树立“一国两制”的思想。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构想,中国政府运用这一构想解决香港、澳门问题的成功实践已证明它是实现祖国统一的唯一有效途径,它也应该成为当前和今后海峡两岸开展司法协助的指导思想。根据这一原则,两岸间应有必要的协助、合作,但应区别于国际司法协助问题,确保这种协助途径无害并有助于国家的统一。其次,必须树立法域平等的思想。所谓平等,是指两岸法域在司法协助方面的法律地位平等,这既是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原则,也是两岸区际司法协助的基本原则。在具体的司法协助活动中,这一原则至少应体现如下二点:其一、大陆与台湾地区有关民、商事、刑事法律在特定时间内处于平等地位,两地彼此承认在一定条件下对方法律在本区域的域外效力;其二,在两地从事民商事活动的当事人(自然人和法人)在法律上平等,其利益应同等保护。最后,必须树立互惠互利的思想。海峡两岸区际司法协助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跨法域诉讼的顺利进行。以维护国家和当事人的得益,在跨法域的民商事和刑事诉讼中,有必要在送达司  相似文献   

8.
《中国司法》2014,(6):83-87
正司法协助是各国在平等与互惠的基础上相互为对方国家的司法活动提供方便与合作的一项制度。它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司法协助包括民商事司法协助、刑事司法协助、引渡、诉讼移管、被判刑人移管和犯罪资产的返还与分享。狭义的司法协助则仅指民商事和刑事司法协助。一、我国司法协助的产生与发展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对司法协助知之甚少,几乎连概念都说不清。19世纪中叶之前,满清政府闭关锁国,经济不发达,没有这个需要。之后的满清政府和  相似文献   

9.
论内地与澳门特区民商事区际司法协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内地与澳门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性质 关于澳门包括香港与内地司法协助的性质问题,国内大部分学者认为属于中国内部平等法域之间的区际司法协助①。但也有人认为是基于一国两制产生的、中央法制施行区域与地方特殊法制施行区域之间的司法协助。笔者认为这一观点  相似文献   

10.
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区际司法协助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区际司法协助之我见曹静随着收回香港、澳门主权的日益临近,我国将很快成为世界上唯一的两种社会制度和多种法制制度并存的特殊的单一制的多法域国家。这样,区际法制冲突的产生和区际司法协助的开展将在所难免,内地与香港司法协助问题的解决尤为迫切。...  相似文献   

11.
民商事司法协助,是指一国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过程中,委托他国法院代为一定的诉讼行为;而被请求委托国家的法院,按照外国法院的请求,代为履行某些诉讼行为。它包括送达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代办调查取证和诉讼保全、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和仲裁机构裁决等。它是国际民事诉讼程序上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根据是国内立法和国际条约,各国之间进行司法协助以互惠、对等为原则。  相似文献   

12.
<正> 目前,各国间正在经济、文化和生活各方面发生着广泛的联系。这不仅使得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复杂化,也使得涉外民商事纠纷频繁化。为此,各国都更加重视和完善民商事司法协助制度,并使之在保障、促进和巩固国际间正常交往中起积极的作用。对我国来说,随着对外开放政策的全面实施,我国同世界各国的交往也日趋频繁,涉外民事和经济纠纷也相应  相似文献   

13.
翁里  郑蕾 《行政与法》2010,(2):117-120
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进程。国际民商事交往日益繁荣,使得涉外纠纷大量增多。国际司法协助在这类案件的解决过程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域外送达制度就是其中重要韵制度之一。然而在司法实践中,特别是在涉外民商事诉讼中,送达难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域外送达程序的复杂繁琐也是导致涉外民商事案件审理期限过长的重要原因,当前我国的域外送达制度也存在不少问题,浪费了不少司法资源。鉴于此,笔者主要考察分析域外送达的国际立法发展.希望对我国域外送达削度的完善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14.
海峡两岸分属两个不同的法域,双方的司法机关尚未建立正式的磋商机制和渠道,各自做出了相关规定,相互认可对方法域法院的民商事判决书和仲裁裁决书等。但是具体做法上不尽相同,致使两岸互涉案件有时难以得到对方的认可与配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切实保障。本文从区际司法协助角度出发,分析和探究海峡两岸民商事司法协助的现状及存在的难点,并就现阶段解决两岸民商事司法协助问题提出了一些新思路。  相似文献   

15.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原则 ,两地都已认真执行 ,取得一定效果。为推动两地司法协助 ,应进一步解决好判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问题、相互协助调查取证问题  相似文献   

16.
江保国 《法学论坛》2007,22(5):69-76
内地在2006年相继与香港、澳门就民商事判决的认可和执行达成了安排,这是我国在区际司法协助领域取得的重大突破,具有一定的制度生成意义.由于三地间在法律传统和现行立法等方面的不同,两个安排在适用范围和具体程序的设计等方面也存在不少差异.对这些差异的研究和背景分析无疑对两个安排在司法实践中的平稳运作具有相当的助益.  相似文献   

17.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原则,两地都已认真执行,取得一定效果.为推动两地司法协助,应进一步解决好判决的相互承认和执行问题、相互协助调查取证问题.  相似文献   

18.
我国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虽然在内容上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区际协议的签定主体、形式和生效条件存在法理上的固有缺陷,需要通过宪法予以界定和规范。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方式使区际安排直接生效的方法超越了司法解释权,应当通过立法方式将安排转化为在大陆地区实施的法律或法令。在区际民商事司法合作中,应当建立起以宪法为中心的两级协调模式,完善一国两制的宪政体制。  相似文献   

19.
我国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的方法和途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随着我国内地与港、澳、台地区的民事和经济交往日益频繁,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的法律问题。内地法院受理的涉港、澳、台案件不断增加,这就产生了我国司法协助制度中的特殊问题──内地与港、澳、台地区之间的司法协助。它包括案件的管辖、调查取证、文书送达、法律适用以及判决的承认与执行。本文就此作些分析和探讨。 一、中国内地与港澳台民商事司法协肋现状 (一)香港与内地的司法协助 1997年香港回归以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中英《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以及香港《基本法》的精神,通过协商…  相似文献   

20.
为保障我国入世后正确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依法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25日颁布了《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确立了我国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的制度。这对于排除地方干扰、维护司法权威、提高我国法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以及创造良好的司法环境,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在审判实践中准确理解和执行涉外民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本期刊发3篇文章,从不同角度对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界定标准、集中管辖的范围以及实施集中管辖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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