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检察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化检察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是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历史使命。而全面推进检察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人民监督员制度实施至今已经十年多了,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对提高检察机关执法的规范性,推进检察工作实践和司法改革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但不可否认的是,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实践过程中还有一些瑕疵,在深化检察改革的背景下,还需进一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  相似文献   

2.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我国司法领域继人民陪审员制度之后的又一重大改革举措,其设计初衷是对检察权特别是职务犯罪侦查权的行使设定一个外部监督制度,以解决法律监督机关由谁来监督的问题。其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在实践当中,该制度发挥了明显的监督、制约作用,但也存在不少的缺陷,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3.
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是中央批准的一项重要检察改革。6年多来,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社会各方面给予了积极评价。实践表明,这是检察机关加强自身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实践的一项制度创新。同意检察机关从今年10月起全面推行人民监督员制度,希望认真总结运用试点经验,精心组织实施。要在实践中不断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民行检察监督制度自1978年恢复重建以来,一直在颇具争议中蹒跚前行,文章通过对民行检察监督发展历史的回顾提炼出三点规律性认识:理论的争论和误区导致实践的停滞或缓慢发展;检法关系的博弈影响民行检察监督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在法律制度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地方检察机关的探索性实践具有重大意义。继而透视出我国整个检察制度发展改革中应完善的路径:加强检察理论研究,重视与学界的沟通与交流,为检察改革营造出良好的理论环境;重视检察改革中的外部关系,在合作共赢中推进检察制度改革;鼓励地方检察机关的创新型实践,检察改革应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改革路径。  相似文献   

5.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侦查案件探索外部监督途径的一项重要尝试,是中国当代检察制度的一次实践创新,人民监督员制度代表了检察改革的发展方向,对促进检察机关全面正确履行人民赋予的法律监督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种新制度存在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随着我国司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刑事审判监督制度也逐渐为人们所关注和重视。虽经过多年的司法实践修正和验证,但我国刑事审判监督制度,在检察机关权利行使、立法、监督手段和程序等方面仍有很多地方不尽科学合理,还需进一步的改革与完善。  相似文献   

7.
<正> 自一九七八年检察机关重建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在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中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应当看到,我国检察制度还很不完善,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仍障碍重重。要彻底解决这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必须改革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保障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键。在我国,党是一切工作的领导核心,检察工作同样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我国检察制度建立几十年的实践经  相似文献   

8.
张静 《法制与社会》2013,(25):51-52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为强化自身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监督而采取的一项改革创新举措,其本身就是检察机关努力探索更好的外部监督方式的一种产物。随着时间推移,人民监督员制度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此同时,也还面临着诸多的质疑和挑战,面对这种情况,检察机关唯有正视困难,不断改革完善,才能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相似文献   

9.
目前,我国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推进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中存在因不同司法机关而有不同的认识与认识,以及对法庭审判重视程度的不一。检察机关身处刑事诉讼中间环节,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改革与进一步完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密切相关。对此,检察机关必须深刻把握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实质内涵,准确研判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检察机关工作产生的影响,有效转变工作思维、方式,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采信证据、保护诉权、公证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与人民法院一道推动制度改革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10.
论人民监督员制度设置之合理性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积极拓展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外部监督路径的一项重要尝试,符合权力禀赋、权力制衡理论。该制度兼顾了个案监督手段之刚性与社会监督范围之广泛性,消除了检察机关与涉案人之间以及检察机关与社会各界在案件处理时认识上所存在的矛盾与偏差,树立了民众对司法的信仰和权威,在一定程度上回答了“监督者如何接受监督”的司法难题,是中国检察制度的实践创新。  相似文献   

11.
自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03年发布《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在天津、河北、山东等10个省市开展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以来。经过6年时间的不断探索.人民监督员制度现已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施行。作为检察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人民监督员被定位为检察机关的监督者,即由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机关的相关工作进行监督。应当承认,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施行,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长期困扰检察机关的“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但是。我们也应看到,人民监督员制度仍存在这样那样的不足。尤其是制度实践中存在一系列逻辑困境。本文试图在对制度实践进行细致考量的基础上。找到人民监督员制度走出逻辑困境的途径。  相似文献   

12.
黄文艾 《河北法学》2008,26(3):181-184
从历史渊源考察看,检察机关派员列席审委会制度经历了"实践——虚置——实践"的循环型发展过程。当前检察机关派员列席审委会作为一项司法改革内容被提上实践日程,是在现行司法体制和司法环境下检、法两家对自身定位重新反思后做出的理性选择。该制度承载着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的重要价值,这也是该项制度存在的正当性根据。当前这一制度实施,缺乏必要的法律保障和规范化制度建设,有必要对列席的人员范围、案件类型、列席人员的权利义务、列席程序启动予以具体规定。  相似文献   

13.
从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起算,检察改革已历经十余个年头,如果将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自发开展的改革举措也考虑在内,则还要再向前推一段时间。总体上看,检察改革在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完善自身监督、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等方面取得了稳步进展。检察改革作为我国司法  相似文献   

14.
夏黎阳 《中国检察官》2006,27(4):21-23,33
法律监督是我国法律中的一个专门术语,有其特定的含义,是指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即检察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运用法律规定的手段对违法行为进行监察督促,以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活动。但是,由于目前在法律上给予了检察机关以总括性的监督职能,但是对其实现方式却尚付阙如,结果是监督权的行使不尽人意,检察机关常有“欲渡无舟楫”之惑,欲行监督却无从下手。因而,有必要对法律监督制度进行重构,改革的目标是完善、细化具体的制度,同时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拓展法律监督的领域,强化法律监督的手段,使得法治从宣言、纲领式的宏大目标变为具体、可行的规则。强化法律监督的制度重构首先应当明确强化法律监督的微观(操作)原则,在此基础上建立权力监督制度、公益监督制度,并建立完善诉讼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5.
稽素凌 《内蒙古检察》2005,(3):40-41,27
2003年9月,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这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监督、真正将人民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落到实处的有益尝试。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对检察机关拟作不起诉、撤销案件处理及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决定的直接立案侦查案件由人民监督员进行监督的制度。据此,引入人民监督员制度是公诉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相似文献   

16.
中国检察制度的几个问题(上)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作为现代检察制度之缘起和基本职能的公诉,是控诉功能和监督功能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通过对犯罪的控诉,实现对警察侦查权和法官审判权的双重监督,故监督是检察机关与生俱来的固有属性;中国设立法律监督机关是由国体、政体、国情及制度传统决定的,它较好地反映了中国宪政制度下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以保证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客观要求;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诸项职能是科学、合理的,应朝着强化的方向予以改革完善;在质疑中国检察制度者中,多数是为了完善中国司法制度,少数存在着思想方法片面、研究方法脱离中国实际、目的动机不够端正的问题;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对极少数别有用心者,保持应有的警惕。  相似文献   

17.
中国检察制度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56,自引:0,他引:56  
朱孝清 《中国法学》2007,2(2):108-131
作为现代检察制度之缘起和基本职能的公诉,是控诉功能和监督功能的有机统一,检察机关通过对犯罪的控诉,实现对警察侦查权和法官审判权的双重监督,故监督是检察机关与生俱来的固有属性;中国设立法律监督机关是由国体、政体、国情及制度传统决定的,它较好地反映了中国宪政制度下对国家权力监督制约,以保证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的客观要求;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诸项职能是科学、合理的,应朝着强化的方向予以改革完善;在质疑中国检察制度者中,多数是为了完善中国司法制度,少数存在着思想方法片面、研究方法脱离中国实际、目的动机不够端正的问题;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特别是司法体制改革研究中的指导地位,对极少数别有用心者,保持应有的警惕。  相似文献   

18.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根据宪法和法律而创设的一种对检察权的新型监督模式,设立的主要目的在于将人民检察院拟作不起诉、撤案或被逮捕人员不服逮捕的几类案件置于监督之下,防止检察院因这几类案件无监督者而进行暗箱操作。但该制度刚刚推行,从实践中看,还存在着一些偏差和有待完善的地方。  相似文献   

19.
高检院于2005年9月12日印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从改革和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制度,完善检察机关接受监督和内部制约的制度,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组织体系,改革和完善检察干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完善检察机关经费保障体制等六个方面部署了未来三年检察改革的主要任务,之后陆续出台了20余项检察工作机制改革措施。  相似文献   

20.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措施.在现行法律中由公安机关自行决定,自行执行,但是,取保候审制度作为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后的一种变更的强制措施.与检察机关的决定息息相关。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的监督机关。对于取保候审制度缺少监督,这与宪法的精神是相违背的,也同刑事诉讼法的原则相违背的。因此.笔者建议强化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过程中对取保候审制度的有效监督.建立取保候审风险评估制度.完善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作用。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