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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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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反垄断法中垄断协议刑事责任的缺失(一)现行规定我国现行的《反垄断法》对垄断协议法律责任的规定集中体现在第46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  相似文献   

2.
随着反垄断法实施的逐步成熟,价格垄断协议已成为反垄断执法部门大力打击的对象。价格垄断协议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还扭曲价格信号、弱化价格对市场的调节作用,导致市场进入壁垒的产生,产生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对价格垄断协议的矫正需要从立法、执法、司法3个方面展开,以构建一个完善的矫正机制:立法方面,确立认定价格垄断协议的基本原则,并构建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完整法律责任体系;执法方面,需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机构,实施激励性执法政策并规定豁免情形;司法方面,应减轻私人诉讼的举证责任以鼓励私人通过诉讼维权。  相似文献   

3.
垄断协议根据公开与否,可分为公开的垄断协议和隐蔽的垄断协议。其中,隐蔽的垄断协议根据当事人合谋的内心意思是否相互明示,又可划分为隐蔽的明示垄断协议及默示垄断协议。对于不同的垄断协议,执法机关调查取证工作的难度不同,困难主要存在于隐蔽的垄断协议中,需要探明行为人对外掩盖的联合限制竞争的意图。因而,隐蔽垄断协议的调查分析方法是值得认真研究的课题。对隐蔽的明示垄断协议举证,可按照观察平行行为——调查辅助行为——推定行为性质(是与非两方面分别推定)的步骤,从而最终认定垄断协议是否存在。默示垄断协议问题更为复杂,在学界及司法实践中有很大争议。以特纳为代表的研究者认为,默示垄断协议是寡头市场结构的自然结果,不存在能够禁止寡头相互依赖的有效的司法救济,因而反垄断法不应对其进行规制;有学者运用博弈论分析默示垄断协议;波斯纳则提出通过经济分析方法解决默示垄断协议问题,为司法实践提供了值得研究和借鉴的理论依据。然而,波斯纳的观点也不应全盘接受。经济分析证据能否直接决定默示垄断协议成立与否尚存争议,但经济分析证据的明晰程度,可对法院的裁判结果产生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4.
论垄断罪的依据、构成与刑事责任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郑鹏程 《河北法学》2003,21(2):87-91
垄断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将垄断犯罪化既有理论依据 ,也有法律依据。垄断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 ,也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 ,既包括经济组织 ,也包括行政组织 ;垄断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限制竞争的直接故意 ;垄断罪侵害的客体是为国家法律所保护的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 ;垄断罪以垄断行为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为客观要件。垄断罪的刑事责任有罚金与监禁 ,前者既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 ,也适用于自然人 ,后者只适用于自然人。  相似文献   

5.
本文从法律制度和经济学原理两个角度对纵向垄断协议的构成要件及阻却事由进行分析,阐明现行纵向垄断协议构成认定的特征、理论基础及不足。同时,在与欧美纵向垄断协议构成认定机制对比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纵向垄断协议构成认定机制的建议。  相似文献   

6.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构建与政策性垄断的合理界定   总被引:19,自引:0,他引:19  
反垄断法是规范市场行为、维护竞争秩序的“经济宪法” ;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政策性垄断豁免适用反垄断法是各国法律的传统安排 ,这与各国基于社会经济总体和长远利益及政治、外贸、国防等方面的政策性考虑密切相关。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 ,我国政策性垄断的合理界定是科学构建反垄断法适用除外制度的关键所在 ;当前尤其要注意区分政策性垄断与反垄断法重点规制的对象———行政 (性 )垄断。  相似文献   

7.
新《行政诉讼法》第12条仅明确规定两种行政协议类型,地方关于行政协议的立法尽管在类型规定上更为多元,但却采用以法律、法规、规章有明确规定的"授权说"作为行政协议的容许性范围,这种保守型的法定容许不仅与法院对于行政协议趋于开放的认定态度不相匹配,而且也不符合国际立法的潮流。有鉴于此,我国适宜在确立开放的容许性范围的同时,明确规定法定除外与性质除外,即通过反向排除的方式确定行政协议的容许性范围。然而,若要梳理不得缔结行政协议的事项,则需要将政府职能的公共性作为确定容许性范围的关键因素,并对公共性的强弱做进一步的区分。公共性本身较为抽象,因此,可以通过经济学理论关于公共物品强弱的划分来进行。由此,除了因法律效果不得缔结行政协议的事项以外,那些具有强公共性的纯公共物品提供领域便只能由政府供给,也就是本质上不得缔结行政协议的事项。  相似文献   

8.
环境问题是当今人类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在环境污染和破坏日益严重的今天,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的滞后性以及一些不足逐渐凸现出来,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为环境刑事立法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分析了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环境刑事责任制度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9.
黄思颖 《法制与社会》2014,(16):106-108
随着最高法《关于审理因垄断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出台,中国反垄断民事诉讼又向前迈进了一步。专家学者对于反垄断的民事诉讼制度进行研究而没有直接适用民事诉讼制度是因为反垄断案件自身的特殊性。但不仅是在民事诉讼领域,在行政诉讼中反垄断案件也不同于一般的行政诉讼案件,不能完全适用现有行政诉讼领域相关规定。本文将从垄断协议行政执法与行政司法的角度进行分析,以期探寻中国反垄断法行政诉讼改革之道。  相似文献   

10.
随着科技的进步,导致了传统垄断行业的系列变迁与新发展,自然垄断行业出现了诸多弊端,也开始引入竞争机制,因而要求把自然垄断行业从反垄断法的适用除外领域摒弃出去的呼声也相当之高。  相似文献   

11.
垄断协议规制是我国反垄断法实施的基础,立法的原则性与垄断协议本身的复杂性要求垄断协议的规制必须建立在经济分析、消费者整体福利和社会整体利益综合考量基础之上,制定《垄断协议指南》是科学、合理禁止垄断协议的保证。  相似文献   

12.
自改革开放之后律师制度恢复以来,律师对于我国人权状况提升和对法制健全的维护起到了关键作用,律师行业以其专业性和突出作用得到了社会的高度评价。但是,我国对律师执业权利及权利保障规定的不足,制约了律师在社会生活中起到更为积极的作用,这一点在刑事诉讼中体现得较为明显,律师刑事豁免权立法上的欠缺,使得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受到不公正待遇甚至刑事追究。虽然2008年新修订的律师法的出台,填补了立法方面的空白,第37条的规定对于律师刑事豁免权的建立和完善具有积极的意义,加快了完善律师制度的步伐,保障律师更加有效地履行其职责,为我国法治建设打开了新的局面。但新法颁布之后得到了广泛认可,但与国际水平相比仍有不足之处,特别是近期出现的李庄案,更体现了我国辩护律师刑事责任豁免权的建立和完善任重道远。  相似文献   

13.
论我国继承扶养协议制度的立法构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赠扶养协议制度,但没有规定继承扶养协议制度,无法满足被继承人个人养老和自由处分遗产的多元化需求。我们应当以《继承法》的修订为契机,引进外国的继承合同制度,确认继承扶养协议制度的法律地位和效力,通过立法明确继承扶养协议的主体、内容和客体,规定继承扶养协议生效的实质要件、形式要件、解除方式及法律后果,以进一步完善我国继承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4.
论我国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忠 《犯罪研究》2003,(3):48-50,56
近年来,随着我国涉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诉讼案件逐渐增多,注册会计师遭受刑事处罚的案例也在增加。但总体而言,承担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并不太多,这固然与注册会计师谨慎处事分不开,但也与我国刑事法律责任体系建立较晚有关。  相似文献   

15.
被称为经济领域宪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经实施五年有余,在这五年中,市场的整体竞争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市场主体也在积极地改变自身行为避免违反《反垄断法》。但是,当清晰的法律条文遇到复杂的实际问题时,市场主体甚至是执法者都可能会感到困惑。反垄断的实施就使得中外合营企业的合营方与合营企业间的许多协议面临着违法的风险。面对这样的问题,如何在遵守法律条文及立法目的的前提下,从涉嫌违反的协议中区分出真正对竞争造成损害的协议并加以规制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对中外合营企业与各合营方之间协议的特殊性进行分析,在充分借鉴欧洲和美国的成熟经验的基础上试求找出区分违法协议的一般原则与方法。  相似文献   

16.
横向垄断协议是典型的垄断协议。各国法律都禁止经营者之间达成横向垄断协议,我国《反垄断法》也有类此的规定,但我国规制横向垄断协议方面存在着许多缺陷。本文从垄断协议的概念入手,分析了横向垄断协议的构成要件,横向垄断协议的豁免制度和它的类型,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横向垄断协议制度的几个建议。  相似文献   

17.
高瑞琴 《政法学刊》2011,28(3):41-44
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问题在我国古代就已经存在,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有关于该制度的规定。精神病人的刑事责任有别于非精神病人,该制度的设计有其独特的社会价值。实践中,精神病人刑事责任理论和实践操作存在着一定的冲突,这种冲突需要从制度、工具和文化三个层面解决。  相似文献   

18.
反垄断法和知识产权的交叉问题一直是司法机关在审判中不得不面对的难题,如垄断协议行为与专利许可行为的交叉在司法实践中就较为典型。垄断协议案件的一般分析方法为"合理原则",但由于专利自身具有垄断性,与专利许可有关的垄断协议在判断标准上具有一定特殊性。我国在此方面的审判经验非常有限,结合美国的经典案例,我们可以梳理出一些值得借鉴的分析方法和考量因素:第一,与专利许可有关的垄断协议审查应适用"合理原则";第二,在专利许可的反垄断审查中,专利权人的合理回报应当得到适当尊重;第三,对专利许可协议应当进行横向、纵向两个维度分析;第四,专利联营的积极作用应当得到肯定,但也有可能限制竞争。  相似文献   

19.
垄断协议中协同行为的证明问题研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垄断协议中的明示协议行为很容易被发现、被证明,而默示的协同行为的证明问题却是反垄断法执法的难题。综合各国反垄断法执法经验,反垄断行政执法和司法过程中证明协同行为的证据分为直接证据、间接证据和环境证据。环境证据是反垄断法特有的一种证明方法,由于很难用传统的方法直接证明协同行为,需要采取法律推定制度和举证责任倒置制度对其进行证明。  相似文献   

20.
酒店和婚庆公司之间的"特别约定"属于一种垄断性质的协议,这种协议是法律所禁止的。当消费者遇到这种"强迫消费"的时候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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