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主要组成部分,行政赔偿范围则是行政赔偿的核心内容。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确定的行政赔偿范围过窄,未能体现国家对受害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障,也不利于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职权。为顺应国家赔偿制度的世界发展潮流,有必要对我国行政赔偿范围予以拓宽,以推进国家赔偿制度的发展完善。  相似文献   

2.
何静 《行政论坛》2004,(2):53-55
基于《国家赔偿法》的混合法性质,应对现有国家赔偿范围进行扩展,可将立法赔偿、军事赔偿、抽象行政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公民的劳动权、受教育权等非人身财产权造成的侵害纳入国家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3.
国家赔偿的归责原则是国家赔偿制度和赔偿立法应解决的首要问题,也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总原则。我国借鉴世界各国的立法经验,采用违法原则为赔偿的归责原则。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违法原则中的违法有以下三层含义:1.违法是违反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而不包括规章;2.违法指的是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权违法;3.违法是一个客观标准,指职权行为在客观上违法。在实践中运用违法原则处理国家赔偿应注意两个问题:1.违法原则是确定国家赔偿的关键标准,但不是唯一标准;2.法定的免责情况,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似文献   

4.
随着国家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现代行政职能和任务的日益深入发展以及公民权利意识的逐步提高,作为国家赔偿核心的行政赔偿范围日益具体和细化,并逐步扩大。我国《国家赔偿法》虽对行政赔偿范围进行了规定,但赔偿范围仍然较小。对于实践中存在的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不作为、公有公共设施致害等行为,《国家赔偿法》皆未有系统明确的规定。从实践中看,行政不作为作为最严重的行政侵权之一,在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因此国家赔偿法将行政不作为明确纳入赔偿范围具有现实性和必要性。  相似文献   

5.
对确立国家和个人为共同赔偿责任主体的探讨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行政赔偿中赔偿责任的主体是其重要部分,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为唯一赔偿责任主体,同时规定由赔偿义务机关代国家赔偿后,再向有过错的公务人员追偿。在分析这种“国家先赔偿,后追偿”制度的不合理的基础上,提出应借鉴民法中的共同责任原则,确立行政赔偿中国家和公务人员为共同赔偿责任主体,变内部追偿为外部共同赔偿,极具有可行性。  相似文献   

6.
司法赔偿作为国家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赔偿决定程序既不是审判程序,也不是行政程序,而是一个独特的介于两者之间的程序,由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以决定的方式进行。有关专家认为,这种不伦不类的非诉讼程序严重影响案件质量,应在司法赔偿审理中推行合议制,才能更好地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7.
刘志永 《学理论》2010,(18):146-147
《国家赔偿法》确立了精神抚慰金制度,合法损害亦可获精神损害抚慰金,畅通赔偿请求渠道、优化赔偿办理程序,精神抚慰金支付时间最长不超22天;通过对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抚慰金制度合理性分析,体现了法律理论的重构。  相似文献   

8.
目前,我国《国家赔偿法》尚未将精神损害赔偿列入国家赔偿范畴,我国国家侵权不实施精神损害赔偿必然产生不良影响,对精神损害予以赔偿,是加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积极探索国家侵权实施精神损害赔偿的原则、标准和赔偿方式,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9.
国家赔偿中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民法理论及民事审判实践中得到了迅速发展,公民的精神权益得到了民事法律的全面承认与保护。但是,同样是侵权,在国家权力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其遭受精神损害的时候,《国家赔偿法》却没有相关的应予赔偿的规定,使当事人的精神损害无法获得法律的保护与救济。《国家赔偿法》在这一方面的立法缺陷,越来越凸显出它的不合理,也不符合民主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0.
我国《国家赔偿法》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应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出台之前对违法的行政不作为未明确规定国家赔偿。但是《批复》中的解释暗含了过错原则的适用。这实际上使国家赔偿范围有所缩小。文章主张引入"必要条件"来解决这一缩小国家赔偿范围的问题。  相似文献   

11.
论国家赔偿范围拓展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静 《行政论坛》2003,(5):46-47
我国现行《国家赔偿法》存在着一定的弊端,应就现存的行政赔偿及刑事赔偿范围进行适当的拓展。  相似文献   

12.
以行政诉讼法确定行政机关因行政违法而导致的被告地位,到国家赔偿法明确行政机关因侵权损害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这一发展,标志着我国行政法制建设又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即将于1995年1月1日起实施的国家赔偿法,其中有关行政赔偿的许多规定,对于促使行政机关更好地依法行政和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标准。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人,应该承担行政赔偿责任。对此,行政机关应予充分的注意…  相似文献   

13.
内部行政行为也会给公务员或其他行政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对于这种损害,国家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国家赔偿法》中未作明确规定。学术界对此的看法也不一致。现今封建思想和特别权利关系、行政诉讼法的受案范围与国家赔偿法的受案范围的关系、国情等方面都构不成内部行政行为不可诉的原因。公务员作为国家赔偿法的请求人符合国家赔偿法的立法目的。通过修改完善法律和法律解释等途径,可以确认内部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确认了内部行政行为违法,公务员就可以作为现实的赔偿请求人。  相似文献   

14.
国家赔偿法修改建议稿近日出炉,有专家将其评 价为一部“人权保障法”。 对现行国家赔偿法最大的修改之一是,“行政机关 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违法,造 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损害的,受害人有取 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即“红头文件”违法将会导致国家 赔偿。  相似文献   

15.
对于刑事存疑案件中曾经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赔偿问题,一直存在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本文认为对刑事疑案应予赔偿。其理由:一是有司法解释作为依据,二是符合《国家赔偿法》内在的意旨,三是彻底贯彻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四是符合现代各国赔偿原则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6.
赔偿资金"睡大觉"、财政即使有预算也用不出去的"怪现象"不仅存在,而且不是个别现象沈阳市财政局2004年以来,仅支出过两起国家赔偿案件的费用,一起是法院的,一起是检察院的,金额在10万~20万元之间。而同期仅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国家赔偿案件就达100多件,两者之间相差50多倍。据重庆市财政局的相关人士介绍,1995年《国家赔偿法》施行以来,重庆市级财政一直没有把国家赔偿费用纳入预  相似文献   

17.
法学专家谈《国家赔偿法》四个缺陷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国家赔偿法学是一个十分年轻的法学。从世界上发生第一起国家赔偿案件到今天,也只有200多年的历史。而国家赔偿制度的普遍建立,则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是在饱受战争创伤的人民要求和平与民主、呼吁政府切实保障人权的背景下形成的。以《国家赔偿法》的出台和实施为标志,新中国才具有了法治意义上的国家赔偿制度。 《国家赔偿法》已实施6年多,暴露出这项新法律制度的不少缺陷。法学专家把它归纳为国家赔偿  相似文献   

18.
我国行政损害的赔偿范围主要体现在国家赔偿法第2条至第5条。笔者试就我国行政损害赔偿范围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剖析。  相似文献   

19.
历经十五年争议的《国家赔偿法》终于修订颁布,新法在归责原则、执法机关的举证责任、刑事拘留导致赔偿的责任确定、公民的精神损害赔偿、民主与平等精神、赔偿程序的合理规范等六个方面较之从前有很大完善,标志着我国宪政制度的巨大进步以及对人权保障的提升。  相似文献   

20.
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首先必须明确三个问题:国家侵权是否会产生精神损害,国家侵权造成的精神损害依现行国家赔偿法能否得到赔偿,国家赔偿法是否应规定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关于这三个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有关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应明确国家侵权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标准和计算方式,并做好具体的条文设计。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