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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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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内简讯     
我国批准《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议定书》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议定书》。根据议定书,世贸组织的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可以在国内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和其他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国内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销售或从其他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成员进口有关治疗上述疾病的专利药品。这一议定书将有助于解决包括我国在内的世贸组织发展  相似文献   

2.
10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修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议定书》。根据议定书,世贸组织的发展中成员和最不发达成员可以在国内因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和其他流行疾病而发生公共健康危机时,在未经专利权人许可的情况下,在国内实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生产、使用、销售或从其他实施强制许可制度的成员进口有关治疗上述疾病的专利药品。  相似文献   

3.
中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林秀芹 《法学研究》2006,28(6):30-38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是保护社会公众利益和防止滥用专利垄断权的重要手段。TRIPS协议允许WTO的成员在一定情况下使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现行立法对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使用限制亦过严,没有充分利用WTO规则所赋予的灵活性,许多规定甚至超过TRIPS协议的要求。这种状况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不相适应,有必要通过修订法律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4.
议题挂钩首先在贸易领域得到运用,20世纪中叶以后扩展到知识产权领域。在后TRIPs时代,晚近缔结的美式FTAs将药品管制措施与药品专利权相挂钩,明显创设了“TRIPs-递增”义务,强化了药品专利持有人的垄断权力,对WTO体制内确立的给予发展中或最不发达成员以差别待遇的公共健康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实施会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影响后TRIPs时代的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秩序。  相似文献   

5.
《法学杂志》2012,33(5)
面对艾滋病、SARS、禽流感等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对公共健康安全的威胁,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各国纷纷加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立法,当然,我国也不例外。但是,我国现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仍然存在立法层次过多、颁发事由不明确、申请主体过窄等不足,在今后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时,应考虑在专利法中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做出专门的、完整的规定,并明确将公共健康利益需要作为颁发专利强制许可的事由,以及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成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申请主体。  相似文献   

6.
面对艾滋病、SARS、禽流感等大规模传染性疾病对公共健康安全的威胁,世界贸易组织以及各国纷纷加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立法,当然,我国也不例外。但是,我国现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仍然存在立法层次过多、颁发事由不明确、申请主体过窄等不足,在今后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时,应考虑在专利法中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做出专门的、完整的规定,并明确将公共健康利益需要作为颁发专利强制许可的事由,以及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成为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的申请主体。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面对频频爆发的公共卫生、公共健康危机,如何在使患者获得有效的廉价的治疗药品的同时,又充分保护药品专利权人、制造商的利益,并发挥知识产权的激励创新机制?这个问题是摆在世界卫生组织、各国卫生部门和专利权管理部门面前亟待有效解决的急迫问题。上述问题可以归结为如何平衡专利权人和公众健康之间的利益关系。本文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人手,指出该制度作为一项得到国际社会认可的救济途径,在TRIPS及相关国际公约已经明文确定了实施药品强制许可的大背景下,一些发展中国家是如何通过采取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降低药价、解决突发公共健康危机的,以及我国政府在采取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措施时所应当注意的问题。  相似文献   

8.
马乐 《科技与法律》2021,(2):141-148
药品专利强制许可作为一项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制度在国内外均得到了立法与政策体认.鉴于其所关涉利益关系的复杂性,这项制度从产生至今仍然争议不断.具体到这项制度的实施,其程序和效果存在更多不确定性.尽管当前一些国家已经通过实施强制许可以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但是围绕发展中国家能力不足、除了专利之外药品所涉其他知识产权许可的不确定...  相似文献   

9.
万勇 《中国法学》2022,(5):44-62
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在制度层面可以概括为促进与阻碍双重关系,在权利层面可以类型化为承认、冲突与合作三种形态。传统观点或者认为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权是承认关系,主张不得以公共健康权为由限制知识产权;或者认为二者是冲突关系,继而提出反药品专利模式、强制许可模式、知识产权豁免模式三种应对公共健康危机的方案。但这些方案均只能治标。中国应辩证看待知识产权与公共健康的关系,采用标本兼治型方案,构建体系化的药品专利链接制度与科学化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依此,既可回应知识产权正当性危机,也可应对公共健康危机。中国方案以分配正义为基本底色,以治标为先、治本为要为基本思路;对之可从理论基础、制度根基、实践路径三个维度进一步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0.
签署双边自由贸易协定是后《TRIPS协定》时代美国、欧盟等发达国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又一举措,由此所产生的超《TRIPS协定》条款使得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被变异,难以实施.当药品试验数据专有权或药品专利链接制度对药品专利强制许可造成障碍时,立法上应明确其冲突解决方式,有利于避免今后我国的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受到不利影响.  相似文献   

11.
WTO框架下完善我国知识产权滥用规制制度的若干思考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防止滥用知识产权是WTO框架下的TRIPs协议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我国对于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既要充分利用TRIPs给予成员的立法空间,又要符合TRIPs协议的要求。我们应该就TRIPs协议中已经规定的对限制竞争行为的禁止、专利强制许可、滥用知识产权执法程序等几个方面来建立和完善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的制度,以全面履行TRIPs协议。  相似文献   

12.
专利保护与强制许可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文希凯 《知识产权》2003,13(3):20-24
本文简要回顾了强制许可制度在巴黎公约中产生的历史过程和意义,介绍了TRIPS协议对有关强制许可的主要规定和国际上对有关药品专利问题和强制许可问题的关注。本文对中国专利法中的强制许可制度进行了扼要分析,指出强制许可的主要作用是威慑和劝阻,并未与专利的正常利用不合理地冲突,也并未不合理地损害专利所有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3.
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以下简称TRIPS或TRIPS协定)将专利保护扩大到医药产品,它要求WTO所有成员承认并加强对包括医药专利在内的知识产权的保护。这给发展中国家防治传染病计划带来许多困难。然而TRIPS协定同时也考虑到了发展中国家公共健康保护的需求,和其他知识产权一样,对专利保护规定了许多例外或限制。这些知识产权的例外和限制就可以作为发展中国家获得专利药品的选择途径,包括强制许可、平行进口和第TRIPS第30条规定的专利权“有限例外”。本文意图通过对这些选择途径进行分析,对相关条款进行解释,并找出这些条款中需要进一步澄清的内容。  相似文献   

14.
本文简单概述了专利制度,介绍了专利以及药品强制许可制度的发展历程,分析了各国对强制许可的态度。文章力图从公共健康的角度论述专利制度中是药品的强制许可的合理性、必要性,并结合我国的国情,论述了药品强制许可制度在我国的现状以及如何改善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从WTO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看我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制许可制度是防止专利滥用的一种有效工具 ,TRIPS协议以前的国际公约和各国国内法对此都有规定。TRIPS协议第 31条对强制许可作了严格的限制 ,随后WTO的多哈宣言、总理事会决议对成员方的强制许可使用权及如何使用作了澄清解释。我国对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作了系统、严格的规定 ,但这样的规定限制了我国强制许可的使用 ,不利于我国经济的发展。针对这样的情况 ,提出了解决我国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一些方法。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WTO的视野下讨论公共健康为目的的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发展和条件,并对我国的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加以简单讨论,指出其不足并提出自己的建议。  相似文献   

17.
本文认为在全球健康危机背景下,药品专利的强制许可是一国履行人权义务、保障人权实现的一项措施,国家确保患者获得药品的义务优先于TRIPs协定下的专利保护义务;尽管这与目前WTO对这个问题的定位存在冲突,但从国际法的角度看,这种措施的实施应该得到其他国家的尊重.WTO在处理药品专利许可争端时应尊重相关的国际人权文件的规定.  相似文献   

18.
我国是发展中大国,人口众多,公共健康问题始终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问题之一。在Trips框架下,通过的《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多哈宣言》和《关于实施TRIPS协议与公共健康的多哈宣言第6段的决议》对我国的药品专利实施制度带来了很大影响,也对我国的药品生产行业带来了很多影响。本文从《多哈宣言》和《实施多哈宣言的决定》出发,在归纳出我国存在的问题后,通过比较和数据分析,从中国的医药产业现状和公共健康服务的实际考虑,我国适用强制许可制度的做法。  相似文献   

19.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于2019年底在我国爆发并迅速扩散,引发了全国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为实现特效专利药品的充分供给,实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是最为高效的选择,不仅可以消解药品专利市场运营中所固有的“反公有地”悲剧,同时也可以有效规避药品专利国际合作中技术劫持与贸易倾轧。对于以人为本的主体性原则和与人为善的有益性原则两项伦理准则的遵循,保证了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实施的伦理正义;而对于药品专利强制许可申请主体扩展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补偿标准细化两项法律完善举措的采取,则使我国药品专利强制许可机制克服了自身缺陷,能够在实践中有序运行,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危机的化解提供制度支撑。  相似文献   

20.
药品可及性问题一直是药品专利权人与社会公众利益冲突的引线,而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作为知识产权保护与限制并存、针对二者平衡博弈的立法设计在我国一直有名无实。除了外部发达国家经贸压力限制以及出于创新激励机制破坏隐患考量外,制度内部规范粗糙笼统、缺乏实用性也是重要因素。阐述药品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理论基础、起源发展,通过对比美国对待该制度的态度,结合我国实际,从药品医保准入谈判前置、司法审议救济细化、调整许可期限终止申请负担等方面对我国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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