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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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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按自报认定被告人身份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在流动人口犯罪较为集中的地区,以自报内容认定被告人主体身份在司法判决中占有较大的比例,这种作法虽然有程序法上的依据,但这应是法律规定的例外。在司法实务中,被告人为了规避法律的惩罚以及社会的谴责而虚报、谎报自己的真实身份,给司法判决以及刑罚适用都带来了诸多的问题。因此,强化流动人口的身份信息管理,注重收集证明被告人身份的证据,并将无法查实真实身份的被告人的照片刊印在判决书中,均是解决被告人自报身份问题的应对之策。  相似文献   

2.
随着公司信用观点的转变,相关社会信用机制的完善,虚报注册资本罪必然走向非犯罪化,规范资本注册行为的不应再是刑法规范.但是,在导致资本严格监管的环境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的今天,缺乏对该罪名进行非犯罪化的法治与市场环境.新公司法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采纳了二元化的"公司资本制度双轨制",直接改变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违法性评价标准.当前应当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惩罚模式改为结果犯,并将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两罪合并起来统一予以规范,保留虚报注册资本罪名.  相似文献   

3.
朱惠卿 《犯罪研究》2006,(6):59-60,78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199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中确定的罪名,1997年《刑法》修改时予以吸收。《刑法》第158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报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  相似文献   

4.
资本功能转变中的虚报注册资本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公司信用观点的转变,相关社会信用机制的完善,虚报注册资本罪必然走向非犯罪化,规范资本注册行为的不应再是刑法规范。但是,在导致资本严格监管的环境并没有发生实质性改变的今天,缺乏对该罪名进行非犯罪化的法治与市场环境。新公司法降低了公司设立的门槛,采纳了二元化的“公司资本制度双轨制”,直接改变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违法性评价标准。当前应当将虚报注册资本罪的惩罚模式改为结果犯,并将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两罪合并起来统一予以规范,保留虚报注册资本罪名。  相似文献   

5.
《检察日报》报道,浙江省统计执法大检查领导小组通报了去年6至9月在该省范围内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情况,并公开曝光了5起“数字腐败”。其中有的伪造虚报工业产值,有的虚报造林面积,也有的瞒报出生人口等。 “数字腐败”由来已久,要求严查之声也时有所闻,但缘何腐而不败?挖一下根子,恐怕在伪造虚报数字的“上级单位”。当然。发生这类  相似文献   

6.
新公司法背景下虚报注册资本罪的适用与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新公司法对公司资本制度作出了一定的修改,但这并不能否定虚报注册资本罪有存在的必要性.而且,现实中有可能还会发生这种犯罪.对于该犯罪的司法认定,应仅考虑虚报行为给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数额.而从立法上看,应根据新公司法第199条、第216条等规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犯罪构成模式、法定刑予以调整,将该犯罪设定为结果犯,提高对自然人罚金的比例,明确规定对单位罚金的比例.  相似文献   

7.
虚报注册资本罪探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登记的问题比较严重。本文在犯罪构成理论的基础上,主要从司法实务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出发,探讨在司法中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以求公正司法。  相似文献   

8.
虚报注册资本与商事秩序浅析严少芳虚报注册资本,就是在公司登记时,申请人使用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如果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则是犯罪行为。虚报注册资本与虚报注册...  相似文献   

9.
新《公司法》下的虚报注册资本罪新论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新《公司法》改变了注册资本的出资时间,实行分期缴纳的法定资本制,即只要股东或者发起人缴纳法定的首次出资额即可申请成立公司,注册资本仅仅是一种宣示作用或者确定首次出资额的参照作用。这一修订不仅使《刑法》所规定的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犯罪构成发生了重大变化,而且也使虚报注册资本罪基本处于“法律虚置”状态,取而代之的是虚报实收资本行为,而现行《刑法》对虚报实收资本行为尚处于规制的“真空”,因此,修订现行《刑法》就成为必然。  相似文献   

10.
论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司法认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虚报注册资本罪较常发,司法认定中也存在诸多疑难问题.司法实践中,应正确认定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客观方面、罪与非罪的界限、一罪与数罪的界限,以及虚报注册资本罪与虚假出资罪的界限.  相似文献   

11.
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创新不是消除虚报注册资本行为的根基,目前,刑法上虚报注册资本罪存在许多空隙。在进行虚报注册资本罪的罪圈划定时,应该严格遵循公正性原则和经济性原则。文章将对虚报注册资本罪立法问题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12.
本文案例启示:虚假出资罪与虚报注册资本罪在侵害权益、欺诈对象、犯罪主体、实施时间等方面均存在差异。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主体应该是做出虚报注册资本具体决定的人,即公司的发起人或股东。在处理虚报注册资本罪与相关联犯罪关系时,应按照牵连犯"从一重处断"的处理原则,结合具体欺骗手段综合认定。  相似文献   

13.
潘庸鲁 《海峡法学》2012,14(2):71-75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与虚报注册资本罪之间由于在行为的手段和内容上往往存在交叉或重复,因而造成三罪区分的难度.抽逃出资罪与虚假出资罪区分关键在于抽逃行为发生公司成立之后且抽逃出资的前提是行为人曾真实合法的出资;虚假出资罪与虚报注册资本罪区分关键则在于前者是整体性实施虚报以欺骗公司登记管理机关,而后者是个体行为以欺骗公司其他发起人或股东;且两罪之间由于行为要件存在部分交叉关系,因而是一种法条竞合而非想象竞合.  相似文献   

14.
本文案例启示:虚报注册资本罪中"应缴出资数额"的认定应结合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保护法益、刑法的文义解释和我国当前公司资本制度综合考虑。在公司增资的场合,宜将"应缴出资数额"解释为包括公司增资前已有的注册资本额,如此有助于限定虚报注册资本罪的处罚范围,满足刑法适应社会发展进步的需要。  相似文献   

15.
虚报浮夸为哪般孟立祥,赵圣斌在我们现实的经济生活中,层出不穷的虚报产值现象已经与各类职务犯罪联系在一起,正严重地污染和危害着经济环境和社会环境,法律之剑再缓出鞘,共和国的灾难必然降临。扭曲现实的虚报现象透视现象之一:这是一个严重亏损的县直企业,近千名...  相似文献   

16.
司法实践中,犯罪分子为逃避法律惩罚,故意虚报身份、隐瞒前科,致使原审判决遗漏累犯、再犯等法定从重处罚情节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现行发现纠正机制的不尽完善,影响了对此类犯罪分子的打击。本文结合在办理二审上诉以及刑罚执行阶段因发现隐瞒累犯、再犯情节而被追诉的案件,分析了该问题的具体成因,从正确适用诉讼程序、加强社会管理及改进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防范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17.
在共同犯罪中,有的犯罪主体具有特殊身份,而有的犯罪主体没有特殊身份,在发生身份犯竞合时,不应当然的认为非身份犯一定附从于身份犯的身份定罪、或让身份犯和非身份犯分别定罪、或根据实行行为人的身份来定罪。而是应当根据实行行为的性质、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结合起来区别对待每一种不同的共同犯罪中的身份犯竞合。  相似文献   

18.
虚报注册资本罪是1997年修改刑法时增加的新罪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为满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在1994年公司法出台、现代公司制度建立后,1995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对虚报注册资本犯罪作出了规定,1997年刑法在对该罪罚金刑修改后,将该规定纳入刑法。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对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 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报注册资本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使用财政性资金过程中,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主要表现为:一是虚报预算。受部门利益驱动,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在上报预算支出基数时人为扩大,虚报支出,如编制预算人数大于编制核定数。在编制预算收入时又隐瞒、少报自行组织的收入,形成账外账,脱离  相似文献   

20.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准入制度,维护市场秩序稳定,《刑法》规定以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的行为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近日,《公司法》作出重大修改,正式将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予以删除,不难看出,虚报注册资本罪已与如今的经济发展趋势背道而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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