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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传染病防治犯罪的刑法治理同风险社会理论天然具有契合性,但近年来处于刑法立法相对消极化的状态。将我国社会系统的转型同刑法观的流变相结合进行研究,发现传染病防治犯罪既存在传统刑法观遗留的立法理念错位、类型化不足等缺陷,也存在风险刑法观下立法模式合理性存疑。因此,必须立足于复调式的社会结构,对传染病防治犯罪的立法理念、立法思维、立法模式等问题进行回应,同时划定其风险社会语境下的立法扩张边界。  相似文献   

2.
伴随着风险社会理论的提出,风险刑法理论由此产生,并成为近年来我国刑法学界备受关注的理论议题之一。但建立在错误理解风险社会理论基础上的风险刑法理论曲解了风险社会中"风险"的真实含义,混淆了"风险"与"危险"。风险社会中的"风险"具有系统性、不可知性和两面性的特点,单纯依靠刑法是无法化解的。虽然刑法对于预防和降低风险具有一定的作用,但在风险社会下,"风险"的化解更需整个社会治理手段和功能的理性配置,风险社会下的刑法仍应坚持谦抑性。  相似文献   

3.
风险社会理论激发了人们对环境污染问题的忧虑,促使新安全观的形成,安全问题成了风险社会理论与刑法体系之间的纽带。环境刑法不再完全恪守传统的罪责刑法理论,更加重视环境危险行为,理论调试应成为必然趋势。法益理论首当其冲,环境法益的独立化和前置性保护促使传统的法益侵害说不断融合发展。疫学因果关系理论的谨慎适用填补了环境犯罪因果关系认定的空白地带。严格责任理论的例外适用弥补了传统过错原则的不足,适应风险社会中对环境问题的宏观政策方向。  相似文献   

4.
在全球化时代的今天,中国社会已经步入了风险社会行列,在总体上引入风险刑法理论具有相当的合理性,当然也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隐忧。因为其既有可能引起刑法理论混乱,还可能导致刑事法治建设事业出现灾难性损失。因此,在引入风险刑法理论时,应当立足中国国情,正视社会风险,理性权衡风险防范、秩序维护和人权保障等各种价值诉求,对风险刑法予以理性定位。  相似文献   

5.
雅各布斯的刑法哲学观对风险刑法是“革命式”的建构,罗克辛的客观归责理论则是对风险刑法的“渗透式”改良,而法益精神化的思想清理了物质的法益观对风险刑法的羁绊,它们为风险刑法摆脱传统刑法观的束缚,建构以普遍价值之学为根据、以社会有机论为立场、以行为不法判断机制为核心的全新刑法理论提供了理论支持。  相似文献   

6.
在风险社会语境下,风险之所以被纳入刑法研究视野,根本在于风险对法益可能造成威胁。在风险社会中,刑法法益有了新的发展动向:法益精神化获得新的发展契机,超个人法益的重要性得以凸显,生态法益的独立地位得以提升。法益理论发生变化,与法益理论紧密联系的以犯罪类型、违法性根据、罪责原则、刑罚目的等为主要内容的刑法理论体系亦需要随之作出相应调整。为应对风险、保护刑法法益,有必要厘正风险,以规范刑法法益的逻辑起点;容许具有社会有用性的风险存在,以恪守法益保护原则;通过法益衡量,厘清为规避风险而造成的法益冲突。  相似文献   

7.
刑法的调整对象属于刑法理论中的基本问题,传统的刑法理论认为刑法没有独立的调整对象,这样就无法解释诸如刑法为何成为独立部门法、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区分的真正界限等一系列问题。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刑法的调整对象进行重新认识。从刑法的独立性入手,提出刑法应当具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公民个人与代表社会整体利益的法律秩序之间的关系。正是因为刑法具有特有的调整对象,才能从实质上划分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也是刑法能够成为独立法律部门的根本理由。  相似文献   

8.
在积极刑法观的背景之下,我国《刑法》中轻微罪名多次扩张,面对诸多针对这一现象的批判,支持者多从社会发展转型、危险或风险的形态与性质、当代刑法功能转型等方面进行论证。但总体来讲,微罪设立依然存在诸多问题和困境,立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全局,其未来进路应当坚守稳健型教义路线,明确微罪设立的审查与评估路径,通过明确微罪尤其是大量抽象危险犯的社会危害性为微罪设立提供充分条件,前刑法手段规制效果分析为微罪设立提供必要条件,刑法规制实效考察为微罪设立提供证成条件。为杜绝象征性、直觉性、体感性以及空置性立法等现象,必须增强立法的实证基础,在实践根据和刑法理论的双重指导下实现微罪设立过程中科学理性与社会理性的有机结合。  相似文献   

9.
转换刑事法律观念,必须批判政治刑法观和刑法工具主义,树立人权保障观;破除刑法万能主义,树立刑法谦抑观;破除重刑主义,树立社会防卫观。而且,要处理好理念刑法与规范刑法的关系,刑事政策与刑法的关系,刑事法制与刑法的关系。  相似文献   

10.
刑法机能包括本体意义上的规制机能和价值意义上的社会机能。刑法的社会机能即刑法的法益保护机能和人权保障机能,与规制机能有相互影响、相互依存的关系。近来频繁发生的校园惨案凸显了当前我国刑法社会机能不彰的现实。弑童案发生的根源在于我国社会非均衡转型所引发的社会失范风险。对这种风险的防范,不能过分依赖刑法的规制机能。当前,鉴于风险社会的时代背景和我国法律实践中人权保障不够充分的现实,刑法社会机能的定位应当是保护机能和保障机能并重。  相似文献   

11.
风险社会中,技术风险和制度风险等新型风险与前现代社会以及工业社会中的各种风险汇聚在一起,共同筑成风险社会特有的风险图景。"风险社会中的风险只包括技术风险"、"技术风险不需要刑法应对"、"刑法不应积极应对具有不确定性的新型风险"等主张,均是刑法学者对风险社会理论的误读,不利于刑事立法对社会发展现状的正确回应。风险刑法在刑法体系中的应然定位,是对传统刑法的补充而非替代,其适用范围应限于规制新型风险。风险社会中的新型风险具有不确定性,刑法的规制范围应限于具有导致严重实害结果的高度可能性的新型风险。  相似文献   

12.
司法实务对刑法和其他部门法的关系提出了反思要求。刑法的适用,尤其是对行政犯的定罪量刑,必须处理好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这一关系取决于刑法成立部门法的理论基础。调整方式的特殊性是刑法成为部门法的理论基础,刑法调整对象的非独立性和刑罚的严厉性决定了刑法的广泛性、最后性和谦抑性,法律的指引作用以及法律的安全价值追究要求刑法必须与其他部门法保持一致。尽管如此,刑法与其他部门法的地位是平等的。刑法的独立基础和刑法与其他部门法之间的关系决定了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不仅影响着刑法制定,同时也对刑法的具体适用具有重大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13.
我国传统环境刑法的规定无法有效地应对风险社会所带来的环境问题,需要对其进行改良。针对我国目前环境刑法的规制现状,通过分析风险社会语境下刑法转型的理论逻辑,认为对我国环境刑法的犯罪构成重新修正乃是应对风险社会环境刑法问题的关键。据此,我国环境刑法的犯罪构成应为:法益由环境资源保护制度转变为生态环境;犯罪客观形态应规定为抽象危险犯或累积犯;归责原则由重视因果关系的认定转变为严格责任;责任主体范围应包括自然人、法人、非法人单位以及其他组织。  相似文献   

14.
随着现代科技、文明的发展、全球已步入风险社会。在风险社会语境下,以行为无价值为核心的新过失论是应对风险最为恰当的选择。风险社会中,刑法中的“业务”具有反复性、危险性及职业性。大量新增的风险,对于业务过失犯罪之理论变迁影响尤巨,而诸如传统归责理论的突破、犯罪前置化、业务过失法网逐渐严密等也成为业务犯罪刑法规制之重要特征。’  相似文献   

15.
作为刑法理论对风险社会现实的积极回应,抽象危险犯在风险刑法观之下重焕理论活力.在运用抽象危险犯立法范式前置刑法触角、周延法益保护阈界的同时也应警惕其稀释法益概念、冲击罪责原则、泛化处罚范域的品格危险.面对《刑法修正案(九)》运用抽象危险犯立法范式增设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相关犯罪,应积极建构抽象危险犯的谦抑认定机制.二元认定体系立于实质违法性立场之上,通过建构正向缩限入罪路径与危险阙如出罪路径的双轨考察机制,矫正抽象危险犯扩张范域的品格危险,避免其沦为刑法过分打击的工具.  相似文献   

16.
风险关系为支配性的社会关系的错误定位是风险刑法理论各种"异常"现象的渊薮。风险刑法理论是由一系列前后相连的错位构成的错位链条体系,而风险刑法行为内部结构错位是这一系列错位链条的首端与肇始。以维护风险关系为支配关系的风险刑法理论对传统刑法理论的颠覆是疯狂的。从刑法的行为结构原理来看,风险刑法理论存在一个无法逾越的障碍,其行为结构设计的内部出现了主次完全颠倒式的错位。因此,只要牢牢抓住刑法行为结构原理,就可以一眼识破风险刑法这样反法治的理论。  相似文献   

17.
风险刑法从"风险社会"出发,提出刑法应当成为风险控制工具,主张法益保护早期化和刑罚处罚范围扩大化。但是,风险刑法理论自身存在诸多质疑之处。首先,作为其理论来源的"风险社会"并非真实的社会状态,对于风险的理解也存在误区。其次,风险刑法将风险的人为性和不确定性作为其立论基础,但是从这两方面并无法推演出风险刑法之主张。再次,预备犯、未遂犯犯罪化以及危险犯的出现并不能反映风险刑法之趋势。最后,风险刑法自身内含与自由保障价值冲突的局限。因此,风险刑法有借"风险社会"之名,扩张刑法范围的嫌疑。我们应当正确认识风险社会所带来的法益变动和社会治理观念变革对刑法的影响,坚守刑法的谦抑立场以回应风险社会的到来。  相似文献   

18.
目前,在中国刑法学界,有不少学者对社会危害性理论进行彻底批判,将社会危害性理论和四要件犯罪构成理论并称为中国继承的两大前苏联刑法遗产,主张将其从中国刑法学领域驱逐出去。实际上,社会危害性在中外刑法理论中都具有重要的地位,与刑法的三大机能、刑法的三大基本原则、犯罪成立模式都存在密切的关系,是刑法理论、刑法立法、刑法司法都不可或缺的重要概念。将社会危害性驱逐出刑法学领域,既不可行,也不可能。  相似文献   

19.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认定符合犯罪构成的危 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的重要前提。在刑法因果关系的理论中,相当因果关系 理论较有影响,也具有相当合理性的特点。借鉴相当因果关系理论,并将其引入到我国的刑法理论中,将对司法 实践中因果关系的认定有积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0.
风险社会下,对法益的提前保护成为刑事立法的发展趋势。探索刑法的提前保护机制有助于明确风险刑法的存在范围。刑法提前保护的内涵包括:刑法提前保护的保护对象是抽象的社会法益;保护方式是对危险的禁止;保护目的是刑罚的一般预防。对具体危险和抽象危险的判断构成风险刑法归责的主轴;容许危险理论则为风险刑法提供了归责原则,即谁基于自己的自我决定,制造了法所不允许的风险,谁就应当承担该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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