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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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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下中国,商事财产的继承已经成为公证机构的现实课题,并将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成为公证人的案头工作。即便是主张“民商合一”的观点,也承认商事财产与民事财产在权利属性、权利表征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别,而商事主体结构形式的多样性又导致商事财产在种类和形态上复杂多样,因此,处置商事财产的继承,固然要遵循《继承法》及一般民事财产继承的一般规则,但更重要的是要根据不同的继承标的物适用其特别法及商事财产传承特有的规则。  相似文献   

2.
姬婧 《公民与法治》2011,(23):48-49
与老人同住时间久就能多分遗产吗? 案例:80多岁的王老头去世了,王老头生前有5个子女.4个分散居住.最小的儿子王煜则在10多年前搬到老人家陪伴老人。10多年的时间里,子女们共同赡养老人.逢年过节前来探望,平日里捎点时令水果。兄弟姊妹做得都不错,可平时还是王煜做得比较多.至少老人大部分的饮食起居都是王煜照顾的。  相似文献   

3.
以稳定财产关系和家庭关系为己任的继承公证是公证机构的重要业务之一。其办证依据主要来自《婚姻法》、《继承法》和《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物权法》实施后作为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无疑也应成为办理继承公证所依据的重要法律。因此,正确认识《物权法》与《婚姻法》、《继承法》等在调整财产关系的分工和角色作用,正确认识《物权法》规定的物权登记、物权变动、物权优先效力等对判断被继承人遗产的影响和作用,必然也就成为继承公证实务的新课题。  相似文献   

4.
朱江林 《中国公证》2005,(11):34-38
一、公证真实、合法原则的内涵与外延应与时俱进、重新审视 公证的真实、合法原则,有没有"边界"?这是司法部研究室王公义同志2005年4月25日在湖北省公证队伍"三项教育"培训班上提出的一个命题,发人深思.长期以来,关于真实原则,习惯以客观事实为真实的根据,虽然有其合理性,但弊端也是明显的.所谓客观事实,它反映的是原始状态下的实际事实,而法律真实不仅要有客观事实为基础,更重要的是,它要由符合证据的形式与实质要件特征的证据来支持.  相似文献   

5.
一、继承公证核实取证的法律依据 公证机构核实权.是指就待证公证对象所涉及的人及事物了解情况、考察实情、获取证据,以确认是否真实的权利。继承公证中公证机构核实权的依据主要有:一是《公证法》第29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  相似文献   

6.
实践中常常出现这样的事例:在公证处办理了合同公证的当事人,因为各种主客观原因导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纠纷时,他们常常会向原公证处寻求帮助或申请调解,那么公证机构是否具有调解的职能,其调解的性质、原则又应如何界定?  相似文献   

7.
周凌 《中国公证》2014,(9):50-52
正笔者在工作中接受了一位老人的咨询,其儿子被怀孕的儿媳用刀刺中大腿失血过多死亡,老人咨询之时儿媳刚刚生了孙子,被羁押在看守所,孙子由老人夫妻照顾。儿子的工资存在银行,不知道密码,银行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确认存款继承人,以便领取存款。笔者在审查相关证据,考虑是否受理该案时,着重关注了以下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死者配偶是否有继承权?可以说,这是该案件的核心。若死者配偶的行为是故  相似文献   

8.
正当下中国,商事财产的继承已经成为公证机构的现实课题,并将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多的成为公证人的案头工作。即便是主张"民商合一"的观点,也承认商事财产与民事财产在权利属性、权利表征等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别,而商事主体结构形式的多样性又导致商事财产在种类和形态上复杂多样,因此,处置商事财产的继承,固然要遵循《继承法》及一般民事财产继承的一般规则,但  相似文献   

9.
我国《公证程序规则》第56条规定:“经过公证的事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出具公证书的公证机构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出证后的公证调解与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简称人民调解)及人民法院诉讼中的调解有着质的区别。  相似文献   

10.
法律适用问题,即是涉外继承公证研究中的关键,是涉外继承公证实践中的重点,也是具体涉外继承公证能够依法、公正、公平办理的基本保障。这也是本次沙龙选取法律适用作为分析涉外继承议题的切入点和中心的主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11.
宫楠 《中国公证》2014,(2):27-29
我认为公证调解和人民调解、劳动争议调解甚至法院调解的不同之处在于,应当将客观性作为公证调解的核心原则。客观性是指公证机构及公证人员,在公证调解启动、执行的过程中,应始终依法保持自身的客观、中立地位,避免公证调解制度、方案和行为逾越公证依法被赋予的职能、权限范围。  相似文献   

12.
王艳凤 《中国公证》2012,(10):41-42
转继承问题在我国《继承法》中尚无明文规定,散见于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及司法部的一些批复性文件中.近几年来.中国公证协会对转继承的问题以“公证书参考格式”的形式明确下来.这对我们了解转继承和做好转继承公证确有很大帮助。但长期的理论纷争不仅导致了转继承主体与转移客体的混淆.而且引发了公证程序乃至公证书制作的紊乱现象。  相似文献   

13.
公证遗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以下简称“《继承法》”)规定的五种遗嘱形式之一。①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如法国、日本、瑞士和我国台湾、澳门地区等均将公证遗嘱作为重要的遗嘱形式。②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③《继承法》总共只有37条,自然很难将公证遗嘱的设立、变更和撤销进行较为详细、系统的阐述。  相似文献   

14.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如今办理遗嘱公证的人们越来越多,并且出现了遗嘱当事人年轻化的趋势,这给我们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继承法>对于遗嘱公证的规定很少,缺乏操作性,司法部制定了<遗嘱公证细则>,对办理遗嘱公证作出了具体规定,但笔者认为其中的某些规定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15.
第一节 证明当事人合法资格的主要证据 一、公证当事人资格证明的概念 根据《民法通则》、《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公证当事人的资格.是指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社会民事活动的机构属性的资格。公证当事人的资格证明是其参与公证活动.确认其主体资格是否适格的重要凭证。  相似文献   

16.
在实际的公证活动中,有相当一部分工作量是在对各种的公证咨询作解答。这些咨询解答各式各样,涉及公证的方方面面,而同时也由于咨询解答在公证活动中司空见惯以及并不产生直接的公证价值体现,于是往往不被重视。可是细想之下,其实很多公证机构都将"热情接待,耐心解答"作为公证员日常公证活动的一个服务要求,可见,咨询解答在公证活动中实际上是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不予办理公证是指在办理公证的过程中,公证机构发现证明对象不真实、不合法或者有其他违反法律的事由而不予办理公证的决定。这是《公证法》和新修订的《公证程序规则》规定的一项新的制度。它和终止公证一起构成公证程序的终结制度。法律法规列举了9种情况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形。笔者认为,不予办理公证的情况还应特别程序(《公证程序规则》表述为公证程序的特别规定)中的终止公证阶段。一、不予办理公证的法律意义、作用(一)有利于体现公证的职能作用公证机构依法独立行使公证职能。公证机构的职能是由国家法律授予规定的,具有唯一性、专属性…  相似文献   

18.
我国的公证机构已被界定为社会中介组织,是为市场经济提供法律服务的机构。公证制度的改革,为公证机构开展竞争提供了有利条件。正当、合理、有序的竞争有助于公证事业的发展,而不正当竞争却严重损害着公证自身的声誉与利益。  相似文献   

19.
陈斌 《中国司法》2009,(12):68-69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制意识的不断提高,如今办理遗嘱公证的人们越来越多,并且出现了遗嘱当事人年轻化的趋势以及遗嘱结构的多样性、特殊性。这给公证机构和公证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继承法》对于遗嘱公证的规定很少,缺乏操作性,司法部制定了《遗嘱公证细则》,对办理遗嘱公证作出了具体规定。笔者认为在实际操作中应当注意到遗嘱的多样性、特殊性,并针对其特殊性在实务操作过程中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不能因为具体问题无法律规定就不受理相关公证申请。  相似文献   

20.
杨斌 《中国公证》2011,(10):47-49
我国《继承法》并未明确规定转继承制度,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解释》)作出了较为简单的规定外,没有其他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转继承做出更为明确的规定。因此.关于转继承的性质以及转继承过程中是否发生夫妻共同财产问题一直争议较大。在公证实践中也出现了同类案件结论大相径庭的现象.这不但影响了公证的整体形象.也使得公证风险大为增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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