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2.
《公证法》第39条设立了公证复查制度,而《公证程序规则》第十章又对公证复查程序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公证复查是指在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并提出复查申请时,公证机构通过对公证书的内容、办证程序等进行再次审查.以确定公证书是否有错误,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①该项制度是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与公证机构发生公证争议时的一项主要救济途径,旨在保障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证书的法律效力,提高公证的社会公信力。 相似文献
3.
公证事项都有申请受理阶段.一般来说公证事项的启动对公证处来说都是被动的.证据保全公证也是一样。根据相关程序和各级公证协会的办证指引.对于保全证据公证.申请人一般都要提交主体资格的证明、情况说明、公证申请书和保全证据有关的证明材料。基本的材料齐全后.进行受理然后审查。但在实践中.公证员一般是审查了相关材料后.与申请人进行沟通.然后再决定是否受理。把审查放在受理之前.似乎更加符合办证的思维和习惯。在面对公证申请和公证咨询时,公证员应该怎样审查?我的办证思路包括三个步骤。 相似文献
4.
调查取证是保证公证质量的重要措施之一;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公证质量的保证。《公证程序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公证机构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核实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以及证明材料:(一)通过询问当事人、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核实;(二)通过询问证人核实;(三)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了解相关情况或者核实、收集相关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四)通过现场勘验核实;(五)委托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员鉴定、检验检测、翻译。"公证员在具体办证中,收集的证据材料多数为当事人提交的书证、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材料为主,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只是在特殊公证时才采用的方式。调查取证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但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并非对所有公证事项都必须外调。本文就哪些公证事项必须外调,如何从询问证人、调取书证、视听资料方式中调查取证,谈如下几点看法和体会,以供同行们参考。 相似文献
5.
6.
审查是公证的必经程序,适用于所有的公证事项,亦是公证活动的灵魂所在。所谓公证审查就是指公证员从当事人提出公证申请到制作公证书前所进行的审查核实工作。审查、核实亦是公证员工作的核心。核实作为公证审查的重要方式,可以减少虚假证明材料被采信,提高公证机构的公信力,实现公证机构“预防纠纷”的社会作用。 相似文献
7.
第一.慎重对待证人证言证据公证员若采纳证人证言的证据方式出具公证书时.应当慎重。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再加上有关职能部门的档案管理不完善,在实践中.有相当一部分的公证证据是来源于证人证言。笔者认为,只有在无档可查的情况下.才可采纳证人证言的证据方式.而且公证员在核实时首先要核实证人的身份.在笔录中应询问证人与申请人是否有利害关系.并告知证人若作伪证应承担法律责任。在采用证人证言时,应当收集直接证据或原始证据.并结合本案中的其他证据进行综合的审查核实形成证据链。一般情况下.不采纳传来证据或间接证据。第二.建立规范的办证程序和办证流程。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应当实行统一受理、统一收费、统一出证的流水作业方式。由于《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未对公证机构的办证流程作统一的规定,各地公证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做法不一。有的公证机构虽实行统一受理.但受理的公证员不直接承办本人受理的公证事项.即受理后统一分配给受理公证员之外的其他公证员办理.这种做法违背了公证员亲自办证原则,不利于公证员了解第一手材料:有的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自始自终未与申请人见过面.对证件的真实性没有把握:有的公证机构没有实行统一受理的办法.每位公证员都可以自行受理公证事项. 相似文献
8.
真实合法原则是公证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诚信在公证中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体现。虽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但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有时真假难辨.仅仅利用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并不能审核相关情况是否属实.这就需要公证机构及公证员向有关单位或个人了解情况.获取第一手资料.从而核查申请公证事项及证明材料的真伪。为确保公证质量,除要求公证员具备相当的业务水平和办证能力外. 相似文献
9.
10.
倡立“人本公证”的理念.是公证领域对“以人为本”的最好诠释.是公证行业生存和发展的根基和目的。“人本公证”要求无论在公证制度设计.还是在公证业务开拓、公证“产品”研发、服务方式、办证过程、证后服务、争议处理等各方面,均要体现“人本”的理念,实践“以当事人为本”、做到“替当事人着想、为当事人负责、让当事人满意”。 相似文献
1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将公证员的告知义务明确为法定义务,规定“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可以说,这项制度是基于保护公证当事人和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知情权以及提升公证人员法律执业素质的要求而设计的,体现了公证行业的专业特色和制度上的人文关怀。但是,对于告知义务,只有概念性的总体规定,针对个案,每个公证员都必须将该义务转化在具体的办证程序上,赋予准确、充分的内容并最终以相应的方式体现在具体的办证环节中。所以,公证告知的有无是评判公证员是否违反法定义务的标准,而公证告知的恰当与否则成为评判公证员专业水平的尺度。恰当的公证告知不仅可以应公证申请人之所需,还可以防范公证执业风险,使公证活动更顺利地进行。公证告知比较集中地体现在公证员对公证当事人或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所作的接谈笔录中,所以笔者以保全证据公证为例, 相似文献
13.
14.
一、与公证当事人对话。察言观色水落石出
良好的沟通能力是公证人员业务素质的集中体现。公证人员在公证受理阶段与当事人建立良好的对话关系,才能及时发现办证疑点。近日,笔者所在公证处识破了一场“石某携假妻办委托”的案件。当事人“夫妇”申请办理房屋出售委托书公证.本处工作人员依法审查申请人石某所提供的各项材料时.发现其妻子身份材料中的照片与石某身边自称其妻子的女子相貌有些许出入。于是.工作人员提高警惕。询问该女子与其身份相关的基本信息.涉及结婚时间、原籍地点等,该女子均无法正确回答。 相似文献
15.
谈抵押贷款合同公证的重点问题蔡保柱,迟元达办理抵押贷款合同公证,是公证机关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举措。但在办证实践中,情况复杂,有些问题不易把握,本文拟就办证中应掌握的几个重点问题谈些个人看法。一、审查抵押贷款合同。抵押贷款合同... 相似文献
16.
公证的基本原则,是指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业务时,必须遵循的根本准则。是公证机关处理公证事务的总依据。贯彻这个对于提高公证质量,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促进我国公证事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真实原则 根据我国《公证暂行条例》的规定,公证员必须审查当事人的身份和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能力;审查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实和文书以及有关文件是否真实、合法。真实可靠、符合实际情况,这是整个公证业务的出发点、立足点,也是公证活动应当遵循的核心原则。贯彻真实原则的具体要求:(1)审查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的愿望是否确系其本… 相似文献
17.
《公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的事项以及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按照有关办证规则需要核实或者对其有疑义的,应当进行核实,或者委托异地公证机构代为核实,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法予以协助。”但在实务中,由于该法律条文缺乏具体制度支撑,产生了一些问题,影响了公证办证质量,笔者拟对此探讨,以期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相似文献
18.
19.
公证机构通过对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审查,对真实、合法的公证事项依法予以确认,并通过出具公证书的形式,赋予其法律上的证明效力,使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如公证合法有效,则会有效地维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反之,如果审查不严,而导致公证书失实或违法,就会出现错证;而如果规避法律、虚构事实而出具的公证书,就是假证和伪证。以上两种情况都会侵犯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仅起不到公证应有积极作用,反而会起反作用,引起一系列严重的后果。造就是公证执业风险。详细说来,公证执业风险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 相似文献
20.
法律真实 客观真实 谁是公证真实性原则的最佳选择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一、公证真实性原则的现有含义及其局限性 公证真实性原则的现有含义是指公证的对象,即公证文书所证明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内容必须是客观存在并是真实的,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是客观存在并真实的,而不是虚假或伪造的事实.这一原则要求公证员在办证过程中既要审查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又要在必要时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材料进行调查研究,以确认公证事实的真实性;与此同时,还要求公证当事人必须向公证机构提供真实的证据材料.总而言之,公证真实性原则对公证真实的现有要求是指认定的公证事实必须与客观上曾经发生过或正在发生的事实完全一致,即对事实的认定要达到客观真实的程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