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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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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舒炜 《廉政瞭望》2012,(6):21-23
俗话说,治乱用重典、杀贪平民愤。明朝正德五年的秋天,也就是1510年,北京城出了件大事,巨贪刘瑾将被凌迟!行刑那天,万人空巷,北京城内老幼争相一睹刘瑾死状,事后,不少人还争着将刘瑾的一片片肉拿回家"食之解恨"。  相似文献   

2.
龙志 《共产党人》2008,(15):48-49
在全国罕见的湖南郴州官场系列腐败案中。曾经3次被湖南省纪委立案调查。自称“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的曾锦春案尤为引人关注 2008年4月23日,“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被告人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担任郴州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期间,  相似文献   

3.
黄生福,湖南荣福煤矿控制人,其后台是郴州纪委原书记曾锦春。曾落马后,黄生福不断被双规、传唤、拘留,每次交了钱后又被放出来。有人说,他是“一块在锅内被反复炸的肥肉”。  相似文献   

4.
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湖南郴州原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曾锦春去年年末被执行枪决。曾锦春涉案金额达数千万之巨,曾被称为“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以下是他在狱中的忏悔(有删节):  相似文献   

5.
海子 《廉政瞭望》2007,(1):50-51
对于湖南郴州市民王文汉夫妇来说,和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攀上交情,朋友们都羡慕地对他说:“傍上曾书记,你在郴州可以横着走路!”然而,钱才是贪官最看重的朋友。当王文汉被榨干时,曾锦春立即将他一脚踢开,不仅派人烧了他的厂子,还将其赶出郴州,并扬言追杀……近日,《廉政瞭望  相似文献   

6.
《党课》2011,(11):79-80
2010年12月30日,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执行死刑。一个本应整肃官场、查处违法乱纪的纪委书记,为什么会走上不归路?宦海沉浮深信“关系更重要”上世纪80年代初,全国开始掀起重文凭重知识的用人之风,曾锦春亦受益于这波大潮,成了临武县委书记,  相似文献   

7.
反腐     
《廉政瞭望》2011,(1):9-9
震惊全国的“纪委书记第一贪”、湖南郴州市原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注定看不到2011年的太阳了。经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2010年12月30日,曾被执行枪决,成为新中国第一个因贪被处决的纪委书记,同时也留给人们关于监督权力的深层思考。  相似文献   

8.
秦力 《党风与廉政》2002,(10):44-44
据《明史纪事本末补篇》记载,明武宗朱厚照带人亲自查抄刘瑾家产后,共得“金二千九百八十七万两,元宝五百万锭,银八百余万两,宝石二斗,金甲二,金钩三千,玉带四千一百六十二束。”这么多的财产都是刘瑾贪污受贿所得。刘瑾本姓淡,陕西兴平人,六岁时被镇守太监刘顺收为义子,改姓为刘,后进宫当了太监,由于刘瑾善于投机钻营,得到明孝宗朱佑樘的赏识。弘治五年(一四九二年)立朱厚照为太子后,便命刘瑾侍奉太子,刘瑾投其所好,朱厚照越发宠信刘瑾。弘治十八年朱厚照即位为武宗,很快便提升刘瑾为内监官、总督团营、司礼监等,掌握…  相似文献   

9.
能和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攀上交情,曾让王文汉夫妇感到十分荣耀。那段时间,如果有谁得罪王文汉,曾锦春会挺身而出:“这人不长眼睛,我明天就‘双规’他。”  相似文献   

10.
《天津支部生活》2009,(1):53-53
2008年11月20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两罪并罚;一审判处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死刑。曾锦春的落马再次牵出了反腐领域的新问题;谁来监督监督者?  相似文献   

11.
贪官作秀,由来已久。明代大宦官刘瑾位高权重,他的拒贿秀可谓震惊朝野。正德四年,御史欧阳云,给事中吴仪奉差回京,厚赂刘瑾,被黜为民;又有刑部侍郎张鸾等三人自江西勘事还,送银两万两,刘瑾将贿银上缴国库,三人一起吃上行贿官司。然而,刘瑾位极人臣五年后,  相似文献   

12.
陈加保 《党建文汇》2009,(10):30-30
背景8月14日,湖南省高级法院对郴州市委原副书记、纪委书记曾锦春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公开宣判,驳回曾锦春上诉,维持长沙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决。  相似文献   

13.
问题     
纪委书记的"权力经济学"曾锦春被郴州当地称为对权力运用得淋漓尽致的纪委书记。在"郴州腐败窝案"众贪官中,不管经济不管人事的曾锦春涉案金额最大,甚至远超市委书记李大伦。起诉书称,经查,曾锦春个人及家庭拥有的财产和开支折合人民币共计6805.76万元。  相似文献   

14.
2010年12月30日,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湖南省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被执行死刑。一个本应整肃官场、查处违法乱纪的纪委书记,为什么会走上不归路?  相似文献   

15.
在湖南郴州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无疑是个“狠角”:谁也莫敢拂其意,撄其锋。否则,随便就被找个借口“双规”起来。“要想在郴州开矿,没有‘曾矿长’的批准绝对不行。”而以市纪委名义设置的“私营企业合法权益重点保护单位”每年收40万。曾锦春不愧是一个弄权的高手,一个党内的组织措施,到了他的手中就像一个万能魔方,无所不在,无所不能,使用起来得心应手,快意恣然:不仅能用来清除异己,还能揽工程,揽矿权,利用它要挟各级官员在煤矿审批、监察等方面听命于他,以此获得现金或“干股”,牟取暴利。据说桂阳县城有条街叫城南街,在这条街上坐落着许多…  相似文献   

16.
2008年4月23日,湖南省郴州市纪委原书记曾锦春贪腐案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公诉机关指控,曾锦春自1997年下半年至2006年9月担任中共郴州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矿产承包、纠纷处理、工程招投标、职务升迁、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子、儿女等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3111.4万元、4.25万美元、6万港元,  相似文献   

17.
有这样一个人,在村党总支书记岗位上一干就是37年;有这样一个人,人们淡忘了他的名字,却记住了他的“大干”绰号;有这样一个人,得到过时任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同志“对党忠诚、群众信赖”的高度评价;有这样一个人,曾获得省劳动模范并被评为“感动龙江”人物;有这样一个人,他带领的村党总支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  相似文献   

18.
曾锦春出事了.前些日子,他,他的妻子、儿子、女婿、司机被湖南省纪委的五辆车带走了.  相似文献   

19.
18人的缉毒大队,15人是党员,10人立功受奖,其中3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以上,老队长田寿涛被评为公安部二级英模。这支平均年龄仅30出头的队伍,曾连续7年荣立集体二等功;“3·17”案件荣立集体一等功;2002年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多次被评为天津市政法系统标兵单位、天津市优秀公安基层单位;2006年获公安部“青年文明号”称号。他们就是天津市公安局刑侦局毒品犯罪侦查处一大队,人称——  相似文献   

20.
《理论与当代》2007,(7):53-54
据6月15日的《青年参考》介绍:芬兰曾连续几年被评为“各国竞争力之首”。不少人问芬兰成功的“秘诀”何在时,芬兰人大多总是腼腆羞涩地回答:“没有秘诀,就是求生存。老老实实地扎稳根基。”坚忍与吃苦。不自夸、不自满,靠着实在的基础与那股坚毅的精神,芬兰文叫做“Sisu”,也就是民族性格中普遍认为的“吃得了苦,就能生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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