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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汀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7,(3):107-109
关于“清官政治诉求”的核心,目前学界并无定论。大致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是“忠君”,一种认为是“逆君”。“忠君说”认为“清官政治诉求”虽然是一个“孝亲-忠君-爱民”三位一体的结构,但其核心仍然是“忠君”;“逆君说”则认为“清官政治诉求”的核心是在君之上安置一个“理”,这个“理”是逆君的,而不是顺君的。牺牲一切现实利益,以致以牺牲生命来捍卫此“理”,捍卫此“道统”,正是“清官”的本义所在,正是“清官政治诉求”之根本落脚点。在此意义上说,“清官”在中国政治“天-君-民”的三极循环中,正是“天”一极的代表与象征。本文认同“逆君说”,并扼要分析了“清官政治诉求”在中国长盛不衰的原因及其现实基础与精神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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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学永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1996,(11)
“有位”与“有为” 关于思想政治工作“有位”和“有为”问题,多年来人们一直争论不休。到底是“有位”才能“有为”,还是“有为”才能“有位”?意见常常莫衷一是。其实,这是个“说也说不清楚”的问题,如同争论世上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一样。“有位”与“有为”二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如“上下”、“左右”关系一样,你能说清哪个为先、哪个为后?没有“左”就没有“右”,没有“上”就没有“下”,同样没有“位”就没有“为”,没有“为”就没有“位”,二者相辅相成。现在的问题是如何在明确思想政治工作地位的同时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在发挥思想政治工作的作用同时更加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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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哲学追问到的“本质”是“我思”出来的,它是纯对象性的;现象学的“本质”是“我看”出来的,它因此而投入了“我”的意向性;沿着现象学的思路,海德格尔将“我看”改写为“我做”。在“我做”的关系中,生发出一种全新的“本质”和一种全新的“思”———原生态的本质和原生态的思。在这里,本质既是对象也是“我”,既非对象也非“我”,本质不在“终点”,而在“路”上;本质不再是对象固有的,而是人赋予的,本质因人而异。思则是对这样的本质的“神会”。“神会”是内在于“做”的“思”,是“做”中之“思”,它不需要同一性的认知模式,它是走出认识论的新型的“思”。神会作为原生态的思,面向原生态的本质,因此,它不是思的浅化和消解;相反,它走进更深层的本质,并借以实现人类生存的根底性揭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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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传统道德中爱国主义思想的基本内核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在传统道德中,“忠”是爱国主义的核心内容。要“忠”必然“公”。“忠”是为国之本,“公”是治国之本,而“忠”与“公”的实现则在于“义”和“廉”。“忠”与“公”属于理念的范畴,“义”和“廉”则属于实践范畴,如果说“胸怀天下,忠公为国”是爱国主义思想的最高境界,那么,“义”和“廉”便是爱国主义行动的最高表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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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非子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在韩非子“法、术、势”的思想体系中 ,“势”为核心 ,是“法”和“术”的出发点和归宿 ,“法”构建的是“威严之势” ,“术”构建的是“聪明之势”。从这个意义上讲 ,韩非子政治思想是一种“势”的政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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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宗华 《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4,(1)
所谓“换位思考”,辞典上没有解释,不过从近些年报刊上使用这句话的高频率来看,所表达的意思是:让职工群众站在领导的“高度”想问题:“假如我是工长”、“假如我是段长”、“假如我是局长”、“假如我是厂长”、“假如我是市长”;让领导“扮”作普通老百姓:“假如我是一名普通职工”、“假如我是一个普通市民”、“假如我是下岗工人”、“假如我是服务对象”、“假如我是出租车司机”、“假如我是贫困学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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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理”“法”是协调人类社会各种关系的主要依据,“情”是基础,“理”是“情”的规则化,“法”是尽“情”适“理”的设计。三者虽在目标和源生上具有一致性,但在社会生活中却常以矛盾的形式引起人们的关注。不同的文化视阈下,对“情”“理”“法”的关系看法不尽相同,三者以一种哲学式的否定之否定的逻辑不断相互促进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结合我国的文化特征和现代社会发展的实际促进三者融合互通,建构完善与“情”“理”精神相一致的法律制度体系,杜绝不合乎现代社会之“法”的“情”“理”对“法”的干扰,善用中华文化之“情”“理”释解现代社会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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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主客体关系的"双主体互动说" 总被引:10,自引:0,他引:10
1·哲学范畴中的主客体关系。人与世界的关系是以人的存在为前提的,在这个意义上,人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主体”,而整个世界则是人改造和认识的对象,也就是“客体”。而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一种为“我”而存在的关系。“我”与主客体的关系,是一个基本前提。马克思和恩格斯曾深刻地指出:“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1]。既然主客体关系是以“我”的存在为前提,这就意味着“主体”对“客体”具有逻辑先在性。所谓逻辑先在性,是主体在“逻辑”上先于客体而存在,而不是主体在“时间”上先于客体而存在。在现实的主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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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与“失”,本是一对矛盾。但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处理得好,“失”可以转化为“得”,甚至小“失”可以转化为大“得”;处理不当,“得”也可能转化为“失”,甚至小“得”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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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治国”的涵义,法学界多数学者认为,在中国,人民是法治最高的主体,“依法治国”中的“国”是客体,即治理的对象,其中首要的是指国家机器。可以说,“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治理或制约国家权力,“依法治国”的实质是依法治权、治官,尤其应避免将“依法治国”仅仅理解为“政府以法治民”而助长权力的专横与腐败。应当明确,政府及其官员首先是法治的对象和客体,然后他们才是“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即“依法治国”第二个层次上的主体,各个政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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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维勇在2004年的工作动员会上这样要求员工:不要囿于北京海洋馆是亚洲最“大”;“大”不一定“强”,“强”不一定“好”,“好”不一定“精”;要在竞争中取胜,就必须在“精品”两字上下功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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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03,(4)
坚持“两个务必”是实践“三个代表”的必然要求 河北大学邓小平理论研究院韩振峰:新世纪新阶段,弘扬“两个务必”精神同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两个务必”与“三个代表”都是强调如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问题,两者互相联系,不可分割。“两个务必”是在新的历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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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值哲学的角度来看,“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效应,其本身所具有的主体性、相对性和多元性决定了其追求的是主观的合目的性.“普世”是源自西方的一个宗教概念,在其自身发展和技术理性的社会背景下逐渐具有了“规范性”、“普遍性”的含义,其内涵实质上是一种真理意义上的普遍性和标准化,追求的是客观的合规律性.“普世价值”是“普世伦理”在价值领域的一种扩展,本身就包含了意识形态的意义.“普世”与“价值”在本质上的对立表明“价值”是无法“普世”的,因而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普世价值”.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