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死亡宣告     
自然人若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2年,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法院宣告死亡后,被宣告死亡者的婚姻关系消除,财产继承开始。被宣告死亡者重新出现,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宜告。此时,妻子若未改嫁,除非她反对,否则婚姻关系自行恢复;若已改嫁,婚姻关系不能恢复。孩子如果已被收养,被宣告死亡者也不能要回。  相似文献   

2.
《江淮法治》2011,(8):52-52
编辑同志:我老伴于2005年年初在外出途中走失,当时因寻找未果就报了警。在老伴失踪的前6个月.其养老金一分不少,可到了第7个月就被停发了。去年1月.我到法院申请宣告老伴死亡,  相似文献   

3.
宣告死亡是一项通过法律推定的方式确定失踪人丧失法律人格的制度,但是对于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问题,目前的立法规定多有歧义,学界也没有给予足够重视,司法实践中法官对此更是莫衷一是。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这个问题却是不可回避的。笔者从一个相关案例出发,对目前立法规定提出质疑,并给出了相对可行的解决方案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论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总被引:15,自引:0,他引:1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尹田 《法学研究》2001,(6):84-99
我国民法典应当保留宣告失踪程序 ,但宣告失踪应以失踪人财产有代管之必要为条件 ,财产代管人与法定代理人有同等地位。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的宣告死亡申请权不应有顺序之分。宣告死亡确定的死亡日期与自然死亡日期不同 ,当构成死亡宣告撤销事由。死亡宣告撤销前恶意继承人实施的无偿行为或单方行为在一定条件下应予撤销  相似文献   

5.
宣告死亡制度存废之探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然人失踪之后,对其本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利益保护的立法体例,各国民法可分为法国式、德国式、意大利式、苏俄式四种类型。《民法通则》制定之初,受苏俄民法影响,继受了苏俄式。然而,此立法体例在实务中弊端甚多,我国大陆地区制定民法时,应摒弃现行立法体例,继受法国式。  相似文献   

6.
袁玮 《法制与社会》2014,(10):18-19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在许多方面都有相似之处,尤其是在具体应用时难以区分,所以,从我国社会体制和法律制度来看,很有必要把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二者进行整合,取消宣告失踪,保留宣告死亡。学术界有很多人持此观点。本文就是从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制度概念和制度效果出发,简单的从时间方面、效果方面、程序方面以及关系方面介绍了二者整合的原因;整合以后的利弊以及整合以后对整个民法和司法部门工作程序的影响。  相似文献   

7.
郝志鹏 《法制与社会》2010,(11):29-30,32
我国民法确定了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并存模式,然而在与世界各国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制度立法体例分析与比较后,再结合我国法律制度发展实践与具体国情,我们发现我国宣告失踪制度缺陷明显,宣告死亡制度也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本文选择该制度为研究对象,通过比较分析与实证研究,检讨两制度在民法典中的并存地位,通过系统化的分析,提出以失踪人财产代管制度辅助完善后的宣告死亡制度取代现存制度的建议和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8.
死亡宣告与婚姻关系之存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范李瑛 《法学杂志》2007,28(4):38-40
失踪人在宣告死亡后自然生存,法律允许本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如失踪人在判决确定死亡之日前死亡,法律也应当允许利害关系人提出反证,以推翻宣告死亡所为的推定。死亡宣告一经撤销即失去效力,并视同没有死亡宣告,财产关系回复原状,但婚姻关系消灭的效力不受撤销之影响。  相似文献   

9.
宣告死亡制度是通过法院的宣告,人为地使自然人的人格归于消灭。其目的重在维护被宣告死亡人利害关系人之利益,但其结果对失踪人的影响也甚为巨大。自然人被宣告死亡后,将对其婚姻关系、财产关系与子女监护关系等产生影响,而宣告死亡被撤销后对上述关系状态的影响如何也需讨论。  相似文献   

10.
叶睿 《法制与社会》2012,(4):282-283
深入把握死亡宣告制度是认定被宣告死亡人再婚是否构成重婚罪之要核所在.本文认为法院作出死亡宣告后生存配偶缔结新的婚姻关系前,被宣告死亡人与其生存配偶之婚姻关系属相对消灭,仅赋予生存配偶之婚姻选择权,被宣告死亡人在此期间再婚的,原则上都构成重婚罪.  相似文献   

11.
我国民法典应沿用宣告死亡的概念和制度。因危难事件下落不明的期间与一般意外事故下落不明的期间应分别规定。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宣告死亡,军人和平民要区别对待。死亡宣告申请权不应有顺序之分,可赋予检察机关申请和撤销死亡宣告权。原则上被宣告死亡人的死亡时间为法定下落不明期间届满之日。宣告死亡判决确定的死亡日期与真实死亡日期不一致为撤销死亡宣告事由,宣告死亡的效力及于被宣告死亡人失踪前以住所为中心的民事法律关系。  相似文献   

12.
30多年,疾病紧紧缠着韩宝玲。就像岩石缝里钻出的一棵小草一样,韩宝玲艰难地活着。  相似文献   

13.
文宇 《法治与社会》2004,(11):34-35
2004年2月,湖南省冷水江市人民法院对肖忠孝夫妇与其亲家为继承儿子财产纠纷一案作出了一审判决,根据判决,肖忠孝夫妇实际继承儿子遗产15896.28元,而其儿媳妇的父母却能继承159813.48元,仅是对方的十分之一,对此判决,肖忠孝夫妇不服,3月,他们向湖南省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要求平均继承儿子遗产.7月30日,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面对上诉方要求合情、合理、合法判决的请求,法官们却找不到合适的法律依据为这一纠纷作出双方满意的判决.9月6日,肖忠孝收到了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其继承财产份额提高到63360.28元,占亲家继承遗产总额的二分之一.  相似文献   

14.
为了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也为了让残疾儿子未来生活有保障,江苏省扬中市一农民母亲为聋哑儿子购买了数份人身保险,约定被保险人出现意外伤害或意外事故死亡,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然而,儿子意外失踪,被法院宣告死亡后,当她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请求时,却遭到了拒绝,因为保险公司认为,宣告死亡不属于意外事故死亡。"宣告死亡不属于意外死亡,难道是自然死亡、正常死亡吗?"这位农民母亲偏不信这个邪,将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她的诉求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最近,记者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法院得到了答案。  相似文献   

15.
倪如静 《人民司法》2012,(20):76-78,1
病患在医院住院诊疗期间,因走失等原因寻找无果后被宣告死亡,而不是自然死亡的,其家属就此向医疗机构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医疗机构应否承担民事责任,且宣告死亡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6.
胡胜盛 《法制与社会》2014,(15):235-236
失踪人被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从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而这种消灭也有相对和绝对之分。当该宣告被撤销后,其对婚姻关系的影响也是巨大的,这涉及到被宣告死亡人、其生存配偶以及第三人的切身利益。对此,各国法律都有所规定,然而并不完善,各有利弊,值得探讨。  相似文献   

17.
欧阳梦春 《河北法学》2005,23(8):124-126
统摄现代法治社会的灵魂是人权,为失踪人设置的宣告死亡制度与人权保护紧密相关,人权的绝对性使宣告死亡的设置缺乏依据,而人权的相对性又使宣告死亡成为现代法治社会的良好制度,严格宣告死亡的条件,合理规定死亡的法律后果,使宣告死亡与人权保护相协调。  相似文献   

18.
李雪松 《法制与社会》2014,(18):20-22,24
现实生活中,自然人不可避免地会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失去踪迹,下落不明,从而使失踪人本人和他人的财产和人身关系处于不确定的状态之中,社会秩序因此而受到影响。为此,各国多采用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制度,以法律推定的方式使其归于确定。但由于各国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的制度存在差异,在国际范围内便产生了法律冲突现象,主要表现为管辖权的冲突和法律适用的冲突。我国并无有关涉外案件管辖权的专门规定,冲突法规则亦过于简单粗疏,不利于我国利害关系人权益保护,因此,应借鉴他国立法经验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宣告死亡制度批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洋 《研究生法学》2004,19(4):33-40,51
作为私法,民法崇尚意思自治,提倡市民依照自己的理性去设计自己的生活,管理自己的事务。然而,并不是每个市民都具有理智地形成意思的能力,这种能力不仅受年龄因素的制约,“也可以因其它情况受到限制,如精神疾病或精神耗弱”。法律上遂设禁治产宣告制度,以保护相关人的利益,  相似文献   

20.
宣告死亡虽为民法领域的一项制度,但客观上会对刑事司法产生一定影响,可能妨碍案件办理和追赃.在理论和司法实践上,存在构建民事宣告死亡制度与刑事司法对接机制的必要性,且建立对接机制具备制度基础、物质和时间等现实条件.建立完善信息共享平台、建立申请宣告死亡询问和通告制度、建立涉宣告死亡案件审查评估制度、建立涉宣告死亡案件反馈...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