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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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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通过再次研究我国有关“国家工作人员”的刑事立法史和现行刑法第 93条的规定及相关的立法与司法解释 ,从宪法根据、学理和法理的角度界定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准国家工作人员的概念、范围及逻辑关系 ,提出不宜将中国共产党的机关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列为国家机关范围的建议 ,且在确定其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时 ,将前者归属于政党或人民团体中 ,将后者归属于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并建议将各级人大代表、签订用人合同的临时执法与司法人员、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均纳入准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  相似文献   

2.
正确把握"国家规定"的内涵和外延,对于定罪量刑非常重要.当前将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视为刑法中的"国家规定"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基于国务院的行政管理职责实际是由各部委来具体履行的现实,建议立法机关对"国家规定"作扩张解释,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等纳入"国家规定"的范围,为打击诸如走私盐酸等类的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3.
官员贪污腐败现象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一个痼疾,各国也都无一例外地将惩治贪污腐败作为一项长期的重点治理工作。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是预防和惩治官员贪污腐败行为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法律保障制度,在国外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立法和执法经验,被称之为“阳光法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立法过程中,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就曾倍受关注,但遗憾的是最终未能将其列入。在当前反腐败斗争任务仍任重道远的情况下,应尽快将这一制度纳入公务员法或单独进行立法。  相似文献   

4.
现行刑法关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规定仍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不能清晰地界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执法中引发诸多争议。尽管全国人大常委会和高检、高法颁布了很多立法、司法解释,仍不能解决立法上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现行刑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立法标准上的不统一,导致了执法中产生分歧。笔者建议,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应以“职责论”重新界定。  相似文献   

5.
转化犯是轻罪向重罪的转化 ,转化以后的犯罪的法定刑应当高于基础犯罪的法定刑才能体现罪刑相当原则。我国现行刑法第 333条在法定刑的设置上 ,与其转化犯相关条款的法定刑之间存在矛盾 ,不相协调 ,应予修改。  相似文献   

6.
正确把握“国家规定”的内涵和外延,对于定罪量刑非常重要。当前将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视为刑法中的“国家规定”没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基于国务院的行政管理职责实际是由各部委来具体履行的现实,建议立法机关对“国家规定”作扩张解释,将国务院有关部门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的规章等纳入“国家规定”的范围,为打击诸如走私盐酸等类的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  相似文献   

7.
刑法修正案(六)新增了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具有积极的意义。司法实践中如何具体理解和认定其中的“重大损失”则存在诸多分歧和争议。“重大损失”范围应以直接损失为限;“重大损失”的判断时限应以公安部门立案时造成的损失为最终的损失认定时限;骗取贷款罪的“重大损失”标准可设定为50-100万元以上损失,“特别重大损失”标准可设定为300-500万元以上损失。单位实施的,以上述数额的2至4倍掌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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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新刑法在总结以往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立功”作了明确界定,弥补了原刑法的不足。其中第68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犯罪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一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鼓励犯罪分子检举揭发,戴罪立功起了重大作用,但同时也暴露出了它的不完善之处。笔者认为,该条规定尚缺一个自首后一般立功的从宽幅度。首先,从立法意图看,新刑法第68条的立法精神,总的  相似文献   

9.
领土是国家构成的必备要素,领土完整和国家统一是主权国家的至上利益。“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而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因此,刑法对分裂国家行为的规制具有必然性,古今中外概莫能外。我国现行刑法对分裂国家犯罪作了比较具体的规定,为打击和遏制分裂国家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分则排序、罪行设置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就我国分裂国家罪的刑法规制状况予以考察,以探讨我国分裂国家罪的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10.
国家出资企业中委派从事公务的形式具有多样性,应结合"身份论"和"公务论"确定国家出资企业中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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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刑法典第307条对妨害作证罪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规定,改善了刑罚的适用范围,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刑法的功能,并且能遏制当事人的恶性举证,强化民事、行政案件的诉讼秩序。但该条文没有规定当事人自己的伪造、毁灭证据行为构成犯罪,没有规定证人自己作伪证的行为是犯罪,且罪状规定粗糙,与其他法律规定不协调,操作性差,量刑也不尽合理,应该作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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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淑娟 《前沿》2011,(16):74-77
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律师伪证罪有存废之争,刑法第306条在本体价值上有职业歧视的嫌疑,使控辩平等理论失效,导致“毋枉”的刑事诉讼底线被突破;在叙事规范方面表现为法条内容高度重复且罪状表述不确定;在实践结果上导致对律师的报复性起诉和刑事辩护数量少、质量低。解决刑法第306条问题的路径在于修改刑法的有关条款、建立刑事证据开示制度和律师职业特权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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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直 《人民论坛》2011,(8):124-125
面临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我们有必要充分利用和发挥刑法的作用,以强化对公害犯罪的刑法规制。结合《刑法修正案(八)》及我国的《食品安全法》,探讨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在犯罪构成上的特征以及刑事责任,试图从理论上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的刑法保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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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对目前刑法中涉及财产犯罪的数额归纳为空白型数额、模糊型数额、确定型数额三种,并指出存在的三种弊病,提出以平等性原则、对应性原则、区域性原则,对刑法有关规定进行全面的改革,以切实提高司法的效率和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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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国家工作人员非法占有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财产的行为是否构成贪污等职务犯罪的前提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财产的定性问题。研究这一问题,本文认为,不能从犯罪对象入手,而应从犯罪构成入手。从刑事法律角度分析,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的财产承载着国家或劳动集体组织的财产所有权和非公有一方的财产所有权。国家工作人员实施非法占有混合所有制经济组织财产的行为,侵犯的是双重客体,既构成贪污罪又构成侵占罪,属于刑法理论上的想象竞合犯,应择一重罪处罚,因此应认定其构成贪污罪,在数额认定上,则应以其非法占有的全部财产价值计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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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需要处罚的未遂的故意犯罪,我国刑法分则通常以既遂为标本规定基本法定刑,但对于基本罪状的规定则既不同于意大利刑法明示的既遂模式,也不同于德、日刑法在逻辑上隐含的既遂模式,而是一种非既遂模式。这种法定刑上的既遂模式与罪状上的非既遂模式之间存在逻辑上的矛盾,也导致了学界对我国刑法分则中罪状模式的误解,并由此支撑着一个虚假的犯罪既遂理论。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应当借鉴意大利刑法的既遂模式,将犯罪的既遂要素明确规定在基本罪状中,并通过刑法分则的具体规定明确未完成行为的刑事可罚范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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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析大陆法系刑法因果关系中的条件说、原因说、相当因果关系说、客观归责论。在我国传统的刑法因果关系研究中,必然因果关系说和偶然因果关系说并不足以解释其因果关系,应将客观归责论引入我国刑法理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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