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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人民检察院对法院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提出抗诉,是实施法律监督的重要形式和手段,对促进司法公正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当事人申诉是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来源之一,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审查,是决定是否提出抗诉的重要环节。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进行审查的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笔者结合办案实践,试对审查中应着重把握的有关问题作一探讨。 一、对原裁判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审查   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的民…  相似文献   

2.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九条对民行申诉案件的管辖作出了规定,其中第(一)项规定: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根据上述规定,民行案件申诉人  相似文献   

3.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是指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第一、二审民事行政裁判,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裁判认定的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或者是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处理的,由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从而启动再审程序进行再审的案件.结合多年来的民事抗诉实践,笔者认为,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应实行异地管辖.其理由是:  相似文献   

4.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简称“办案规则”)第十七条规定了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方式为:以书面审查案卷为主,辅以必要的调查取证。而在“办案规则”出台之前,根据高检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试行规则》(以下简称“试行规则”),  相似文献   

5.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抗诉工作暂行规定》第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立案审查案件,可向人民法院调取案卷材料,调查取证,必要时进行勘验、鉴定。”而在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情况月报表》中,息诉与立案并列于审查处理栏中,意思是检察院受理申诉后,根据申诉材料,或者立案,或者息诉,没有将息诉作为结案方式,这与高检院的规定是相体的。因为检察院受理当事人的申诉后,要了解案件的全部诉讼过程,必须先立案,向法院调取案卷,通过阅卷调查,才能得出结论:该案提请抗诉或者该案法院判决正确,说服当事人息诉服判。如…  相似文献   

6.
我国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监督。实施监督的方式是事后监督,即对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可以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这是人民检察院的一项新的职责。人民检察院在履行上述职责时,按照法定程序首先要对受理的民事、行政抗诉案件进行立案审查,才  相似文献   

7.
民事行政抗诉案件是人民检察院根据我国宪法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再审,从而引发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的发生有其特殊性,它不同于一般的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未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提起的上诉,也不同于上述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不服而提出的申诉。一个案件,能够进入抗诉程序,虽然不能排除当事人申诉所起的作用,但至关重要的却是人民检察院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行使法律监督职权的结果。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  相似文献   

8.
肖伟强 《天津检察》2008,(3):59-59,58
一起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从受理到审查终结的期限有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以下称《办案规则》)有明确的规定。《办案规则》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内立案”;第1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立案以后调(借)阅人民法院审判案卷,并在调(借)阅审判案卷后三个月内审查终结”。  相似文献   

9.
编辑同志 :在办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中 ,检察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申诉并立案审查 ,发现法院判决确有错误 ,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抗诉条件。在提起抗诉前 ,申诉人到检察机关要求撤回申诉 ,检察院应否准许 ?若受理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经审查 ,认为法院判决正确 ,适用法律无误 ,申诉人的申诉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抗诉条件 ,申诉人要求撤回申诉的 ,检察机关准许申诉人撤回申诉吗 ?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王春雨王春雨同志 :申诉是我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 ,“中华…  相似文献   

10.
关于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审级问题的研究与探讨吴玉平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民事行政案件的审级问题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施法律监督中,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进行审查发现存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的情形...  相似文献   

11.
最高人民检察院1999年5月1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公开审查程序试行规则》第13条、第18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民事、行政案件,可以根据案情或者当事人的申请,决定听取当事人陈述”,“人民检察院听取当事人陈述,应当就立案审查的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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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以来,我科在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共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4件,立案审查19件,提请抗诉11件,建议提请抗诉2件,被上级检察院采纳11件。其中有4件已由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大丰市法院再审,均获改判。此外,向同级法院建议再审6件,有4件被同级人民法院接受并获改判。未被接受的2件已提请上级检察院抗诉被采纳。办案质量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我科在办案中坚持“敢抗、会抗、抗准”的办案原则.工作重心放在“抗准”上。严把“六关”,保证了民行抗诉案件的质量。一、在实体上,注意把好事实关、证据关、适用法律关(…  相似文献   

13.
一、建议全国人大及早修改和完善《民诉法》和《行政诉讼法》。增加和修改以下几方面内容: 1、增加人民检察院对民事审判活动、行政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2、增加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当事人申诉的期限。包括决定受理期限,决定立案审查期限,决定提出抗诉的期限。 3、增加人民检察院受理审查申诉案件有权向人民法院调(借)阅卷宗,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调(借)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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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抗诉书是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提出抗诉,要求人民法院再审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法律文书。抗诉书是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书,它针对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中存在的错误,集中体现检察机关对某一具体民事、行政案件的态度,旨在纠正错误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因此,制作抗诉书是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关键环节。实践中,制作抗诉书的质量不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事、行政抗诉案件的质量和效果。笔者仅就制作民事、行政抗诉书应当注意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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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受理申诉案件的条件是:(一)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二)有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对于申诉人来说,只要主观上认为人民法院已生效的裁判有错误,写出具体的申诉理由和请求,检察机关就会受理,受理申诉的条件非常宽松。申诉人提出申诉的目的是请求检察机关抗诉,但检察机关抗诉的条件却十分严格,只有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和《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几种情况,检察机关才能抗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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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民行抗诉案件的体会武安市人民检察院我院自1992年开展民行检察工作以来,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4件。通过3年的实践,我们认为办理民事抗诉案件要把好“受理、审查、立案”三个关口,处理好办案中“敢于与善于,抗诉与协商,监督与被监督”三个关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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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审级问题探讨王祺国民事、行政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向何级人民法院提出,应由何级人民法院再审,应适用何种审级程序,这在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中没有直接明确的规定。目前在司法实践中的实际状况是:在全国范围内,检察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及最高...  相似文献   

18.
杨玉萍 《法制与社会》2010,(22):159-159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是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进行法律监督的活动,是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职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民事、行政审判进行监督的方式,可分为两种类型:抗诉方式与非抗诉方式。本文结合民行工作实践,主要就民事案件非抗诉监督方式进行了总结和探讨。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对法院生效裁判提起抗诉,加强了对法院民事行政审判活动的监督,而此类案件法律规定比较简略,如何审理把握成为人民法院审判中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司法实践出发,对其审理操作的有关问题,结合自己的认识,试做探讨:一、抗诉与再审的关系(一)抗诉并不必然引起再审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有权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而对民事、行政生效案件的抗诉正是监督权行使的具体方式 ,依据民诉法和行诉法的规定 ,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再审。但并非说抗议必然引起再审 ,即抗诉必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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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检察院对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的审查,既不同于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也不同于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或建议提请抗诉民事案件的审核。在具体案件的审查运作过程中,尽管个案的特殊性决定了对其审查方法、策略、程序的差异或独特之处,但经过对实践中诸多案件审查经验的总结及归纳概括,仍可推演出带有共性的、具有一定可操作性的基本审查方法和原则。本文试对此作一阐述。一、书面审查与调查相结合,以调查为主书面审查与调查作为审查民事申诉案件的一般方法,是案件审查的基本形式。在这两种审查形式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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