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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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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5年1月1日,新《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开始实施,对此,在总结新版标准脊柱损伤部分伤残评定中修订的内容基础之上,并与美国医学会所制定的操作指南及韩国医学会所制定的同类标准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比较,探讨新版标准的特点。新版标准以DRE法(diagnosis relating estimation)作为脊柱损伤残疾程度的主要评价方法,使评定更为客观;同时,新版标准首次提出了脊椎不稳定性骨折的概念并进行了界定。但是,新版标准仍然没有体现不同脊柱节段的功能差异及多椎体骨折的评定方法。  相似文献   

2.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一种常见的诉讼类型,人体伤残等级是案件赔偿数额计算的重要依据,伤残等级鉴定则成为案件审理中的关键一环。而司法鉴定标准是鉴定的根本保证,是衡量鉴定意见正确与否的重要依据。目前,在司法鉴定活动中,对于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及职工工伤致残程度鉴定已有国家标准,但是对于除此以外的人身伤害致残程度鉴定尚缺乏明确、统一的鉴定标准。本文试图从分析我国人身损害司法鉴定标准存在的问题入手,揭示缺乏相关司法鉴定标准的负面影响,从而论证统一司法鉴定标准的必要性,并提出制定标准的若干意见。  相似文献   

3.
夏辉 《证据科学》2004,11(1):64-65
我国现行的伤残鉴定标准,诸如《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道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及各省制定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鉴定标准》等,在依据标准进行伤残评定中往往存在伤残等级不能完全反映伤者实际状况,或同样的伤残等级的个体状况存在明显差异,给实际处理带来很大的困惑,往往产生矛盾,增加了实际检案的难度。究其原因是伤残标准存在不均衡性。  相似文献   

4.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是司法实务当中常见的一类纠纷,在民事案件中所占比例很大,但我国现行的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标准不统一,导致赔偿不一致,并引发诸多负面社会效应,因此我国有必要尽快出台统一的伤残等级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5.
胡永良  陈茗  张武  陈阳 《法医学杂志》2010,26(4):297-300
鼻损伤(injury of the external nose)的致伤方式包括切割伤、挫裂伤、咬伤、枪弹伤、烧伤、冻伤等。损伤类型包括单纯软组织损伤、鼻骨骨折、鼻中隔损伤、鼻缺损等。各种外伤如绞轧伤、压砸伤、电刨伤、电烧伤、挫裂伤及烧伤、冻伤、感染或肿瘤切除可以引起鼻缺损。损伤累及范围分表浅缺损、结构部分缺损及完全缺损.  相似文献   

6.
目的研究交通事故脑外伤致癫痫大发作者伤残等级评定的影响因素,探讨癫痫大发作伤残等级评定中的注意事项。对象与方法应用SPSS软件.统计2006年1月至2007年12月本中心受理的交通事故致癫痫大发作鉴定案例共43例,对受伤时年龄、初次癫痫发作时间、损伤部位与伤残等级的相关性进行分析,并对外伤性癫痫的认定方法进行探讨。结果左、右两侧大脑半球脑损伤致癫痫大发作后伤残等级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1),20岁以下者与60岁以上者脑损伤后癫痫的伤残等级比较有统计学意义(P〈0.01),20岁以下者与20岁以上(未达60岁)脑损伤后癫痫的伤残等级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癫痫初次发作时间不同的各组间伤残等级比较无统计学意义(P〈0.05)。影像学(CT片、MRI片)资料是确定外伤性癫痫的必备条件,而脑电图检查则是参考条件。结论根据损伤部位、影像学表现等认定外伤性癫痫。并对癫痫大发作做出准确的伤残等级鉴定。  相似文献   

7.
目的研究交通事故致弥漫性轴索损伤(diffuseaxonalinjury,DAI)的患者伤残等级鉴定结果,并探讨DAI对鉴定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方法收集556例本鉴定中心2011年1月-2012年12月受理的交通事故致颅脑损伤案例,其中单纯性脑挫(裂)伤467例,临床诊断为DAI89例。再重新审阅被鉴定人颅脑CT及MRI检查结果,分为单纯DAI组、DAI合并脑挫(裂)伤组、无DAI脑挫(裂)伤组3组颅脑损伤,并对鉴定结果进行比较和统计学分析。结果单纯DAI组(20例)的伤残等级为7.72±1.09,DAI合并脑挫(裂)伤组(69例)的伤残等级为7.78±1.11,无DAI的脑挫(裂)伤组(467例)的伤残等级为8.86±0.66,前两组的伤残等级均高于无DAI的脑挫(裂)伤组(P〈0.05)。结论患有DAI的被鉴定人可能存在更为严重的脑功能损害.鉴定时应注意临床的漏诊和误诊,避免过于依赖CT、MRI等影像学表现。  相似文献   

8.
284例工伤事故伤残鉴定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家东 《法医学杂志》2000,16(3):161-161,163
报告284例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医学检验鉴定案例 ,对其年龄、性别、损伤类型、伤残等级及鉴定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指出工伤事故以男性较多 ,其损伤具有部位广泛 ,损伤严重等特点。同时结合有关案例对实际检案中的有关标准应用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9.
目的:探讨肋骨骨折的特点及其伤残鉴定需要注意的问题。方法:回顾性分析我县公安局一刑警大队技术中队对肋骨骨折进行伤残鉴定的75例案例。结果:通过对本文的研究发现,以青中年男性发生左部5~9肋骨折最为常见的案例居多。结论:在对肋骨骨折的案例进行伤残鉴定是要以x线、B超和CT检查的结果作为主要依据,并且要注意被鉴定者的其他并发症。  相似文献   

10.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法医临床学学科的重要组成部分,就我国的法医临床学而言,其内容是该学科的骨架和脊梁。目前,我国法医学领域对此理论研究较滞后,指导思想和鉴定原则没有统一确立,造成鉴定实践中一定程度上的混乱。本文试图从鉴定标准的角度论述损伤程度鉴定的原则,同时兼与伤残程度评定进行比较。1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人体损伤程度存在社会学、医学和法律上不同的理解和界定。社会日常生活中基于一般的常识,人们通常有损伤重、损伤轻之分。医学主要依据生命体征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等,而且各系统有不同的划分标准,为治疗提供依据。…  相似文献   

11.
刘运敏 《证据科学》2001,8(1):41-42
在法医临床检案中,脊柱损伤中脊柱滑脱尤为多见,造成的原因可以是外伤,也可以是先天性椎弓发育不全,还有一部分是老年性退行性变及骨质疏松引起.现就我室自1993~1999年间共鉴定的31个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  相似文献   

12.
在法医临床检案中 ,脊柱损伤中脊柱滑脱尤为多见 ,造成的原因可以是外伤 ,也可以是先天性椎弓发育不全 ,还有一部分是老年性退行性变及骨质疏松引起。现就我室自 1993~ 1999年间共鉴定的 31个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一般资料1.性别年龄 :本组共 31例 ,男性 11例 ,女性 2 0例 ,年龄在 18~ 78岁 ,其中 5 0岁以下男性 7例 ,女性 3例 ,5 0岁以上 (含 5 0岁 )男性 4例 ,女性 17例。2 .致伤原因 :有明确直接损伤史的有 12例 ,如脊柱直接受到钝器击伤等 ;间接损伤 16例 ,如倒地等 ;另外 3例损伤原因不明。3 .临床诊断 :31例均予以X线、CT检查 ,…  相似文献   

13.
正1案例1.1简要案情蒋某,男,56岁,木工,2013年2月驾驶电瓶车与轿车相撞受伤,伤后住院手术治疗,出院诊断左胫骨平台不完全性骨折、右肩撞击综合征等。同年12月经某鉴定机构鉴定,以交通事故造成右侧肩袖损伤,右肩关节活动障碍致右上肢功能丧失10%以上,依照GB 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  相似文献   

14.
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有关眼损伤的条款较为原则和笼统。随着“标准”的广泛应用,加之法医学和临床眼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对眼损伤后遗症的检验技术和认识水平已有较大的提高。建议采用视力表投影仪代替国际视力表进行行为视力检查,存在屈光不正的应了解屈光度后再检查其矫正视力;疑有伪盲或伪装视力降低时,可行伪盲试验或伪装视力降低的检验,视觉电生理技术是测试伪盲或伪装视力降低的有效方法。运用电脑视野计可进行视野检查,动态视野检查结果可通过视野有效值换算为残存视野半径(或直径);视野检查存在一定的干扰因素,分析时应密切结合原发损伤及其他检查结果。对于遗留复视等双眼视障碍的,可采用同视机等检查方法,检验结果应考察功能障碍与眼肌等原发性损伤的符合性。泪器损伤后遗留溢泪症状的,应采用相应的检查方法证实泪道狭窄或梗阻。眼睑下垂及眼睑畸形分为轻度及重度;眼睑畸形包括闭合不全、眼睑缺损及眼睑外翻等情形。影响视力的外伤性白内障符合“标准”相关条款的规定。根据现行“标准”对道路交通事故所致眼损伤进行伤残评定,应进行视觉功能检测、眼球结构检查、伪盲试验及视觉电生理检测,最后综合病史材料及既往情况综合分析,得出评定结果。统一对现行“标准”的理解,规范检测手段和结果评价原则,有助于道路交通事故眼损伤伤残评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15.
李守斌 《证据科学》2000,7(4):181-182
牙齿损伤在法医检查中时有发生,因对齿损伤、拔除指征、牙病等的认识不一,时常出现分歧意见。笔者结合多年的检案实践,论述牙齿损伤有关问题,并就相关鉴定标准条款的修改,谈谈自己不成熟的意见,与广大同仁探讨。 一、牙齿损伤的认定 1.对于“求拔”的问题。笔者认为,在充分审查病史记载的同时,应着重于对经治医师的调查,从侧面了解掌握伤者要求拔除牙齿的动机和目的,对认定牙缺失的性质大为有益。  相似文献   

16.
现行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以下简称《重伤》)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轻伤》)已经使用20多年,这二个标准使用过程中存在条文规定不明确、对条文理解的差异、一些条文规定与临床不相吻合等诸多问题,导致对同一案件的鉴定,出现多个鉴定结论,影响到司法的准确性.因此,有必要对《重伤》和《轻伤》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7.
司法实践中,损伤程度的鉴定与伤残等级的评定在部分办案人员之中往往存在著含糊认识.本文从损伤程度鉴定与伤残等级评定的区别和法律适用两个方面对此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归纳和总结,以期服务于各项司法实践工作.  相似文献   

18.
常林  王宁敏  刘军 《证据科学》1999,6(2):52-55
研究脊性脊髓淑及外伤鉴定的法医学特点。方法选择活性体损伤鉴定1000例,涉及外伤后脊柱兴 鉴定的分析四组。Ⅰ组,无伤无病的情况Ⅱ组:脊柱脊髓原有病变,结果与外伤无关Ⅲ组:脊柱脊髓原有病变与此次外伤共存,依据《损伤参与度评定标准》进行评定。Ⅳ组:外伤导致脊柱脊髓损伤。结果涉及脊柱脊髓鉴定的86例,Ⅰ组22例,Ⅱ组13例,Ⅲ组18例,Ⅳ组33例,Ⅱ、Ⅲ组以中老年为多,原有自身疾病共有8种,Ⅲ组损伤参与  相似文献   

19.
脊柱和脊髓的损伤在法医临床学鉴定中较为常见,本文通过对57例脊柱、脊髓损伤法医临床学鉴定案例进行统计学分析,探讨脊柱、脊髓损伤的确诊依  相似文献   

20.
1骨盆损伤的检验1.1活体检验损伤急性期进行鉴定时,应注意损伤部位有无肿胀、压痛、皮下淤血。表浅部位的骨折有时可及骨折断端。若耻骨联合明显分离时,可扪及间隙。骶髂关节脱位或髋关节骨折、脱位时,骨盆部或髋部可畸形,并可见关节活动受限,伤肢常缩短畸形。骨盆骨折者骨盆分离、挤压试验结果常呈阳性。会阴部瘀斑是耻骨、坐骨骨折的特有体征。尿道损伤时可存在急性尿潴留和尿道流血。骨盆损伤有时尚可累及膀胱、直肠、肛门、阴道、神经等,引起继发性损伤,有时可形成后腹膜血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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