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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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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态损害赔偿是旨在救济环境公益的公法责任,与传统侵权存在理论和实践不适应性。从“公法责任”角度看,《民法典》“生态损害赔偿条款”不是私法规范,而是基于特殊原因规定在《民法典》中的公法规范。就表述内容来看,该条款也不是单一的具体制度规范,而是针对整个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体系的基础规范,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和行政恢复责任制度的共通基础,能够为它们确立统一的制度框架、基本规则和行使规范。具体内容须因地制宜,结合具体情形作不同解读,通过环境立法进行明确、细化和补充。  相似文献   

2.
巩固 《比较法研究》2022,(2):161-176
生态损害赔偿有私法和公法两种模式。前者通过扩张侵权规则救济生态损害,包括扩张责任规则的“恢复原状”、创设民事权利的“私法环境权”和创建新型制度的“特殊赔偿”。后者通过确立具有损害填补功能的监管责任制度来填补环境损害,包括扩展监管的行政恢复责任制度和作为其辅助的补充性执法机制。私法模式是环境法缺失时的过渡性产物,在环境监管体系普遍建立的背景下仅为公法模式的有限补充。欧陆国家多为公法模式,美国亦然,法国特例缺乏实践检验,须辩证认识。我国存在发展公法模式的良好基础和条件,应充分利用。我国民法典生态损害赔偿条款应以此为背景进行解释,定位于作为公法模式制度基础的公法规范。  相似文献   

3.
围绕着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我国建立了私法主导的生态损害救济体系。这一体系在发展环境法治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关主体角色错位、政府主导的修复和司法判决难以衔接以及法院主导修复能力有限等问题。而生态损害的公法救济在现行立法中未得到足够重视。影响生态损害救济模式选择的主要因素有:法律体系对公私法划分的影响;行政机关在救济生态损害方面的权能和保障以及私法救济的困难程度。基于这些因素的考量,我国应通过立法授权、行政执行能力的强化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建立公法主导的生态损害救济制度。私法救济在公法框架建立前或无法适用的情况下,可发挥补充作用。  相似文献   

4.
冯洁语 《法学研究》2020,(2):169-189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涉及私法与公法的协动。从比较法来看,私法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的作用有两种解释路径:一是依托既有权利(如所有权、健康权等)受侵害,扩张损害概念,从责任范围层面涵盖生态利益;二是创设环境权或环境秩序权,从责任成立层面涵盖生态利益。两种进路的背后反映了对于公私法关系的不同认识,前者认为公法、私法并行救济,后者则认为私法救济优先。我国环境法学说传统上采第二种进路,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和“民法典草案”则有采扩张损害概念的整合进路的趋势。我国目前立法与司法实践仍存在体系上的龃龉。应当贯彻扩张损害的思路,在构成侵权的情况下,在责任范围中考虑生态利益。在不构成侵权的情况下,具体考量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能否类推适用民法的规则。  相似文献   

5.
彭峰 《政治与法律》2022,(11):150-160
自《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生效以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中能否适用惩罚性赔偿,一直是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争议的焦点。一般认为,惩罚性赔偿仅适用于私益侵权诉讼领域,公益诉讼不宜适用。在我国,环境公益民事诉讼应定位为公法上的客观诉讼,不应适用惩罚性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应遵循私法上损害扩张的逻辑,定位为私法上的准客观诉讼与纯客观诉讼混合的特殊诉讼类型。是否能够适用惩罚性赔偿,需要对诉讼利益的类型进行甄别,在个案中进行判断。在刑事附带民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应禁止适用;在民事案件中,“纯生态损害”部分,因其发生了私益与公益的混同,属于复合型利益,不能适用;对于仅判处“主观的、集体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损失的赔偿,生态环境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部分,因其已具有惩罚功能,与惩罚性赔偿的功能呈现同质化,不能适用;对于修复服务功能丧失的损失赔偿,需判断是仅为填补功能还是填补与惩罚功能并存,在已包含惩罚功能的情况下,不能适用。因此,惩罚性赔偿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中适用的空间非常有限。  相似文献   

6.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法律辨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有法律对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和赔偿制度尚无明确规定,需要通过试点加以实践探索,更需要从理论上界定各种关系.生态环境损害不同于民法上的“具体损害”,是一种需要从“质”与“量”两个方面加以判断的“总体利益损害”;生态环境损害构成的“侵害”与“法益”两个规范要素组合具有明显的二元性,不能完全纳入《侵权责任法》范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危险或风险防御责任,既不同于传统民法上的损害赔偿,也不同于恢复原状,应在法律上创制专门环境侵害责任.  相似文献   

7.
张力 《律师世界》2001,(1):36-37
一   早有学者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在概念称谓上并非严密、科学,难免发生这样那样的误解,但无论在我国学界、律师界,还是立法、司法界对此已约定俗成,加以通用,并经过研究与实践中的多方努力,其制度内涵日益完备:精神损害赔偿是民事主体因其人身权利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要求侵犯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   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脱胎于古代公法对“有身份”的公民个人尊严的“严酷”保护,经罗马私法融入平等主体间利益赔偿形式而使之私法化,并在近代资本主义…  相似文献   

8.
美国自然资源损害赔偿制度与我国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相对应,其脱胎于普通法中的侵权法,在实践中逐步走向成文法体系。美国《清洁水法》《综合环境反应、补偿和责任法》和《油污法》等法律克服了侵权法的局限性,建立了完备有效的自然资源损害的评估和救济机制。借鉴美国相关立法中关于自然资源损害赔偿的权利主体、赔偿范围、损害评估规则等规定,有助于突破我国传统侵权法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拘束,在索赔主体、赔偿范围、损害行为认定、损害后果评估、修复责任承担等各方面建立特殊的规则,完善我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9.
私法精神的复兴是《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本质特征。与以往的民法典相比,其精神损害赔偿制度更加精彩,俄罗斯以立法的方式明确了精神损害赔偿的独立地位,确立了较为宽泛合理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对侵害财产权而致的精神损害实行有限赔偿原则,突出了对受害人所受精神损害的关注,体现了对人格和人的尊严保护的私法理念。上述立法特色无疑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国应顺应保护人权法律发展的世界潮流,确立著作权人、法人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精神损害赔偿。  相似文献   

10.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大多限于民事领域,而刑事犯罪中被害人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常被忽略,司法实践中仅从公法角度对犯罪人进行惩罚来抚慰被害人远远是不够的,应建立刑事附带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赋予被害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  相似文献   

11.
针对如何理解行政法上客观法与主观法的关系,存在三种基本立场。主客观法分离立场认为维护公益的行政法与公民个人权利形成对峙。该立场存在无法关联违法性与侵权性、抱持无视宪法的行政法观等疑问。主客观法结合立场主张从客观法中分出一部分请求权对应行政主体法定义务。该立场存在宪法与行政法平台错位、公益与私益纵向割裂等局限。主客观法统一立场将客观法当作主观法的全部集合,权利由客观法分解得来。该立场是理解行政法主客观法关系的妥当见解。在分配行政与利害调整观念下,特定或不特定复数私人主体间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各种利益与不利益冲突、对立并交织而成的利害关系网才是行政实体法律关系的本质,行政法上的实体权利应当由此导出。遵循“利害关系→合法权益”而非“合法权益→利害关系”的逻辑顺序才是判断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正确方法。  相似文献   

12.
法律优先与法律保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优先原则和法律保留原则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也是确定行政立法权限的原则.法律优先要求高位阶的法律规范的效力优越于低位阶的法律规范,低位阶的法律规范不得与高位阶的法律规范相抵触,同时还要求公民基本权利对行政的直接效力和违反法律优先原则的审查.法律保留原则中的"法律"不包括行政立法,相对法律保留中的"法律"是授权法.法律保留原则的范围已经从干预行政扩大到给付行政、内部行政等领域,重要性理论是判断法律保留范围的主要根据.我国法律保留原则已经得以确立,但是还有需要加强之处,法律保留原则的实现也同样需要违宪审查或司法审查机制的保障.  相似文献   

13.
周珂  李延荣  李艳芳 《法学家》2003,2(1):74-77,83
2002年我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发展主要体现在: 第一,科研力量发展.一批环境资源法教学科研机构和硕士点成立,除了专职研究人员外,越来越多的相关学科的学者关心和参与环境资源法的教学和科研活动,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从初期的封闭状态日益走向开放,日益与大法学和相关的自然科学相融合.……  相似文献   

14.
罗培新 《法学研究》2006,28(5):44-57
在当代公司法学研究中,效率是一个主导性的理论范式。尊重情感、伦理等在其他法律场域中可能要被考虑的多维目标,在公司法中无需顾及。因而,以效率为价值取向的法律经济学,无可争议地成为公司法学研究中最具解说力的分析工具。就此而论,揭示公司法学研究的法律经济学含义,以公司法的演进路径和适应性品格为基础,反思并检讨我国的公司法学研究和立法实践,对于当前的公司法律变革,将起到思想和智识指引的作用。而作为公司法的基础制度安排,表决权规则的设计更应本着效率之理念进行。  相似文献   

15.
2002年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林嘉  林敏 《法学家》2003,(1):69-73
200年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的研究总体上看是活跃的.尽管这一年出版的专著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有一批具有相当质量的论文面世,并不乏新见陈出,尤其令人欣喜的是涌现了一批年青的学者投身到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研究领域.……  相似文献   

16.
普通法系侵权行为法导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普通法系国家中,侵权行为法被定义为能够确定不基于违约责任的民事过错,进而为受害人提供赔偿的法律.其保护的不仅仅是指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任何对民事主体合法"利益"的侵犯.在学习普通法系侵权行为法的经典案例的基础上,尝试用简明的语盲阐释普通法系侵权行为法的一般特征和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17.
关怀  姜俊禄 《法学家》2000,(1):75-78,99
《法学家》1999年第1期刊登了关怀教授撰写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劳动法学的发展》总结了1978年以来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发展历程,本文对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回顾与展望即是该文章的延续。...  相似文献   

18.
我昨天给大家概述了证据法的许多基础性问题,这些问题是构建一部理性证据法所需考虑和安置的问题。今天,我将通过对证据法、诉讼法与实体法之间关系的考察,对昨天简要触及的一些问题做深入讲解。  相似文献   

19.
证据法、诉讼法和实体法的关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昨天给大家概述了证据法的许多基础性问题,这些问题是构建一部理性证据法所需考虑和安置的问题。今天,我将通过对证据法、诉讼法与实体法之间关系的考察,对昨天简要触及的一些问题做深入讲解。  相似文献   

20.
重塑程序意识——论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本文从法哲学的高度,通过对程序法与实体法在实践意义上的同一性、目的与手段的辩证关系以及程序法与实体法之间的现实性与可能性联系等三个方面的论述,阐明了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及程序法的重要价值,并对程序法的概念作出了新的界定,提出程序法与实体法区别的相对性,程序正义包涵着无限的实体正义,程序法赋予实体法以现实的法律意义和现实的实体意义等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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