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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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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国企法定代表人的法律地位、权力和利益冲突   总被引:31,自引:0,他引:31  
  相似文献   

2.
梁开银 《法商研究》2023,(1):91-103
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增设经理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选项,并没有化解公司权力集中问题,反而增加了经理作为法定代表人是否适格的争议以及法定代表人由不同主体行使而产生的权、责配置的冲突,加剧了法定代表人权、责不清或泛化的风险。法定代表人既是公司意思的表示者,也是公司意思的执行者,是公司意思表示与执行的统一体,不能被简单地分离。董事会作为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其决策的执行人,是现代公司意思形成的参与者(或部分意思的形成者)与执行人,应该作为公司法定代表机关。法定代表人的具体权、责由董事长和董事分别行使和承担。董事长执行法定的公司人格性职权,适用代表理论承担责任;董事执行章程规定或董事会授权的公司财产性职权,适用代理人规则承担责任。这种董事会单一代表制与董事多元代理制相结合的模式,克服了一元化的自然人法定代表制度的固有不足,厘清了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基础,尊重了民法典基本精神和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企业管理体制的传统。  相似文献   

3.
法定代表人的越权代表行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朱广新 《中外法学》2012,(3):484-502
在规范法人代表机关或代表人的越权代表行为上,近半个世纪以来,世界各国的立法与学说显现了明确的趋同之势,《合同法》第50条顺应此种趋势确立了代表权对善意相对人不存在任何限制的规则。这一规则的理论基础不是权利外观理论,而是法人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的区分理论。由于我国主流学说一直严格区分代表与代理,故第50条因未明确相对人恶意时越权代表应具何种效力,而留下规范漏洞。考虑到代表与代理在形式、效果归属上的高度相似性,可通过类推适用无权代理的规定来填补第50条的缺漏。在具体理解第50条时,法人应限缩解释为企业法人;超越权限亦包括超越经营范围的情形;知道不包括推定知道,应当知道以重大过失地不知予以判断。  相似文献   

4.
判断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进行担保的法律后果,需要结合《公司法》《担保法》《合同法》和《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联系相对人是否具有善意,对法定代表人订立的担保合同,分别根据不同情况,区分承担担保合同的责任相应主体.针对善意相对人,公司将要承担履行担保责任,因法定代表人订立越权担保合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可由公司...  相似文献   

5.
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其他人员越权行为的差异,主要体现为是否构成表见代表(理)时相对人审查义务程度的差异。依据《民法典》第504条“应当知道”、第170条职务“善意”、第172条“有理由相信”等规则体系解释的结论显示,审查义务的差异依前述法条顺序在程度上依次递增,但实务中确定“应当知道”的具体内容时存在含混不清的问题,缺乏清晰的理论标准。遵循商法思维理念,以公司类型、行为人身份、忠实义务为研究核心,运用差异背后相关的商法原理进行法理解读,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当知道内容具体化函数理论”,为审判中合理分配相对人注意义务提供清晰标准。越权无效时应类推《民法典》第171条,由行为人承担第一责任,公司承担管理过错上的补充责任;根据法定代表人、一般代表人、职务代理人、员工、外部代理人越权的身份差异,公司责任应呈现递减的规律。  相似文献   

6.
代孕技术的诞生以及在医疗临床实践中的应用,极大地冲击了传统的自然生殖方式及其所形成的一系列社会伦理观念和法律制度。我国卫生部考虑到代孕产生的诸多问题,禁止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代孕技术,但对代孕子女法律地位问题却未作规定。本文从比较法角度,分析国外立法对此问题的规定,提出自己观点,期望能够引起学界的关注。  相似文献   

7.
公司法定代表人制度是公司对外交往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新公司法中对于法定代表人制度的修改,扩大了公司的自治空间,削弱了董事长的权力,增加了经理可作为法定代表人的规定,但仍存在较大的不足。通过对我国公司代表制度及各国公司代表模式的分析,我国应当采取代表董事制度并完善代表人权力、义务、责任等制度的规定。  相似文献   

8.
张双根 《法学家》2025,(2):81-97+193-194
意思表示概念只能适用于自然人;法人意思表示一语,仅具描述意义,不构成一项法教义学概念,无法拆分为法人内部意思与外部表示。法人对外为法律行为的路径,只能借助代表或代理制度。法定代表之性质,宜采法定性机关代理说。我国法定代表制度的缺陷,在于代表机关与业务执行机关分设、代表权与业务执行权割裂。机关及职权合一理论,虽不能改变现行法机关分设的现状,但在法教义学上仍有助于界定法定代表权的范围,从而有助于理解法定代表权限制问题。至于《民法总则》创设并为《民法典》所承受的“职务代理”制度,并不是一项成功的立法设计,未来应被可能成形的类型化规则所取代。  相似文献   

9.
【裁判要旨】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或者更换,本质上属于公司自治范围,是公司内部治理问题,并非法律强制管理范畴。为保持公司的活力,人民法院应当充分尊重公司的意思自治,充分保护公司股东选择公司法定代表人和管理者的权利,而不应进行干预。  相似文献   

10.
论法律行为的逻辑运行机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民法通则》以本质合法来界定法律行为,是过去强调公权控制之思想的反映。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法律行为只有以意思表示为本质核心,奉行私法自治的原则,才符合时代的要求。为此目的,需建立贯彻私法自治而具有的法律行为的逻辑运行机制。法律行为的逻辑运行机制充分展现行为人实现私法自治、创造法律的有机运行过程,而与法定主义调整方式判然有别。法律行为的逻辑运行机制的独特性与逻辑结构,表明民法采信私法自治的法律行为自由主义,不仅是商品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法律行为制度的内在要求  相似文献   

11.
赵磊 《河北法学》2006,24(1):102-105
公司作为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最主要的主体,充当着无可替代的重要角色.而公司作为组织体,其不具有像自然人一样的自由表达意志的能力.公司与其他主体进行民事交往必须借助公司代表机关的行为.本文从公司代表机关的概念、性质出发,试图还公司代表机关以本来面目;进一步界定了公司代表机关的范围和如何进行公司代表机关的选定.最后对我国的公司代表机关制度进行评析并提出自己的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12.
单方法律行为和单方行为之债的受限地位,是相对于契约主义而言的。单方法律行为、单方行为之债普遍存在,无害于私法自治原则,相反,却在契约无法企及的领域内,践行着私法自治的精神,也是对交易关系的稳定和对诚实信用原则的最大维护。其受限地位.有悖于法律行为概念体系的内部和谐。因此,应一般性地承认单方法律行为在法律行为体系中的地位,一般性地承认单方行为之债在债的发生根据体系中的地位,从而使单方法律行为的地位正常化。  相似文献   

13.
关于限制律师诉讼代理权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律师不是我国诉讼回避制度的直接适用主体。回避制度不应当适用于律师,而立法应当对律师的诉讼代理权作出限制性规定。与此相对应,诉讼法应当从四方面作出修改。  相似文献   

14.
Liverpool Law Review - Greece’s insular space results into the birth of a unique case of double insularity in Europe where smaller islands act as satellites of bigger ones and depend upon...  相似文献   

15.
董事法律地位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我国公司法上董事长被规定为公司唯一对外代表人 ,不符合公司理论的发展要求。应结合实践中出现的问题从董事长权利限制、董事选任等方面加以改进 ,以完善我国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相似文献   

16.
非法占有目的在财产犯罪的判定上具有重要的作用。从事实内涵角度,非法占有目的是独立与故意之外的特定目的;从规范构造出发,非法占有目的是主观超过客观的违法构成要素;从价值评价角度,确立非法占有目的在构成体系中的必要地位。从刑事政策、立法构造、刑法解释和罪刑法定的各个角度阐明了其必要性。  相似文献   

17.
2013年菲律宾单方面提起并执意推进“南海仲裁案”,请求仲裁庭对其声称的“中国占领或控制的”南海岛礁性质和海洋权利分别进行判定,通过将南海岛礁“碎片化”、权利最小化否定中国在南海的海洋权益.无论从地理上还是国际法渊源上看,密切相关的海洋地物的整体性都是构成群岛的基本要素.基于地理、法律、国际判例、国际公法学家关于群岛整体性法律地位的阐述,分析我国南海群岛实践及立法主张,论述我国群岛具有整体性的法律地位,进而主张我国的海洋权益.  相似文献   

18.
动物保护是一个全球性的话题。对动物的保护是否必须通过改变动物的客体地位 ,使其人格化、主体化的方式方能实现 ?笔者通过对《德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和国内外学说的考证 ,以及对动物主体化观点的剖析 ,认为动物不可能成为人类道德和法律的主体 ,动物在法律上仍是特殊的物 ,动物保护立法是动物商品价值与非商品价值、当代人利益与后代人利益冲突的产物 ,对动物的区别对待 ,实质上体现的仍是不同动物对人类的不同利益。  相似文献   

19.
“商标掮客”现象对正常的商标秩序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需要进行规制。美国《商标法》将“实际使用”或“意图使用”作为商标注册的前提,有效地遏制了“商标掮客”的生存空间,值得借鉴。我国商标局出台了《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来规范自然人的商标申请行为,起到了一定的规范效果。在未来修订《商标法》时应当将“实际使用”或“意图使用”作为商标注册的前提。  相似文献   

20.
论企业法人越权与法定代表人越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琼  肖伟志 《河北法学》2001,19(3):102-105
对企业法人越权行为与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的关系作出界定 ,有利于正确划分法人的内部责任 ,但我国现行立法并未对此作出规定。对企业法人的越权行为 ,法院应尽量作出有效确认 ;法定代表人的越权行为可分为表见代表和表见代表以外的无权代表。以此为基础 ,探讨企业法人越权和法定代表人越权的关系并划分法人的内部责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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