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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化信息化背景下网络恐怖活动是影响力和破坏力更大的综合形式的恐怖活动类型,包括四类行为,在我国比较严重的是利用互联网传播恐怖活动相关非法信息,它是暴力恐怖活动形成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打击网络恐怖活动的犯罪立法缺少宣扬恐怖主义思想、煽动暴力恐怖活动罪,设立该罪为我国反恐斗争所必需,也与国际反恐立法趋势一致.设该罪应从反恐怖主义综合立法和刑法两方面进行构建,在《反恐怖主义法》和《刑法修正案(九)》中做适当规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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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下反恐形势仍然不容乐观,恐怖活动犯罪暗流涌动,对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构成极大威胁。为了弥补反恐法律制度存在的不足,更好地服务于反恐现实工作需要,我国先后出台了《刑法修正案(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促进了我国反恐法律体系的完善,弥补了我国反恐法律制度的缺失,为有效防控恐怖活动犯罪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然而,恐怖活动的时刻威胁与反恐斗争的任重道远,尚需要不断完善反恐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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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恐怖犯罪的规定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代法学》2016,(1):23-36
《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恐怖犯罪的规定,在总体上具有法益保护早期化、处罚范围扩大化与处罚程度严厉化的特点。从构成要件的角度来说,则存在帮助犯的正犯化、预备犯的既遂化与构成要件的交叉化三个特点。帮助犯的正犯化与对帮助犯单纯设置量刑规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规定;《刑法修正案(九)》所增加的第120条之一第2款以及被修正的第1款,对帮助犯实行了正犯化;对于实施上述两款行为的,应当作为正犯处理;教唆、帮助他人实施该两款行为的,应认定为两款犯罪的教唆犯与帮助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第120条之二第1款,对预备犯实行了既遂化(独立预备罪);该款规定的行为属于实行行为,而不再是预备行为;教唆、帮助他人实施本款规定行为的,成立准备恐怖活动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为他人实施恐怖活动进行准备的行为,也可能成立准备恐怖活动罪;按独立预备罪论处导致处罚程度轻于从属预备罪时,应按从属预备罪论处。《刑法修正案(九)》关于恐怖犯罪构成要件的规定存在大量交叉现象,但不能将这种交叉关系解释为法条竞合,而应认定为想象竞合,从而发挥想象竞合的明示机能,实现预防恐怖犯罪的目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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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当高度重视反恐刑事法治及其研究自2009年“7·5”事件发生后,恐怖活动犯罪的严峻形势迅速凸显,国家立即采取各项严厉措施与手段,更加全面与深入地强化反恐怖工作。暴恐事件的多次发生不断刺激着国家的政治神经,但是我国依然保持着惩治理性,并未极端性地采取武力反恐模式,而是以法治的形式应对恐怖主义的挑战。随着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以下简称《反恐法》)对反恐怖问题作出系统规定及《刑法修正案(九)》对反恐刑法规范进行系统修正,我国反恐法治建设日臻完善,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反恐法治体系。随着法治反恐实践的不断推进,我国恐怖活动犯罪的治理成效显著,近年来再未发生特重大等具有广泛影响的暴恐事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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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3月之前,我国刑法中没有直接确定关于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罪名。1997年刑法修订之后,我国刑法第120条确定了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这是我国首次在刑法中直接确定的关于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唯一罪名。美国发生“9·11”恐怖事件后,国际社会反恐合作的呼声日趋强烈。中国长期以来也一直面临着境内外恐怖主义的威胁。中国已加入12项反恐国际公约中的11项。我国为了更好地履行加入国际反恐公约中承诺的义务,以利于国际反恐合作和打击境内外恐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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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活动犯罪刑事立法评析*--以《刑法修正案(九)》为重点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晚近以来,国际反恐公约以及各国反恐刑事立法在惩治恐怖主义犯罪的范围方面呈现出三个重要的趋势:一是由实行犯扩大到非实行犯;二是从作为犯扩大到不作为犯;三是从实害犯扩大到危险犯。在《刑法修正案(九)》通过之前,与国外反恐刑事立法相比,我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专门惩治恐怖活动犯罪的罪名屈指可数,恐怖活动犯罪的法网不够严密,对涉及恐怖活动犯罪行为的罪名和法定刑设置存在疏漏。《刑法修正案(九)》贯彻了“严密防范”的反恐刑事政策,这具体表现为刑事法网的严密化。《刑法修正案(九)》也坚持对恐怖活动犯罪采取“严厉惩治”的态度,这具体表现为对恐怖活动犯罪配置了财产刑。然而,在此次立法修改中也存在概念界定不清、过度犯罪化、罪名增设疏漏、刑罚配置不合理等缺陷,因而,对恐怖活动犯罪的刑事立法应予以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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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我国刑法对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和处置我国刑法分则第二章规定了危害公共安全罪,然而其中并没有直接规定恐怖主义犯罪正犯的单独罪名,例如恐怖活动中的杀人放火、绑架爆炸等行为,主要适用刑法第114条、115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但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普通罪名,如前所述,恐怖主义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具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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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恐怖主义犯罪行为主要规定在危害公共安全罪和《刑法修正案(三)》中。这些恐怖主义犯罪的共同特点,是行为人通过实施犯罪而企图实现制造社会恐怖的目的。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的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刑法修正案(三)》对该条进行了修正,对恐怖活动组织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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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赌博行为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之争可谓由来已久,我们法律对于赌博行为进行了区别规定。《刑法》第303条的完善应从多方面着手。本文认为赌博为业行为认定困难并且存在法理的冲突,因此不应该在刑法中规定本情形为犯罪。由于单位开设赌场的行为具有更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在主体方面有必要增设单位犯,将“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从重处罚”单独列为一款,有利于增强罪名的体系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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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如何理解行政法上客观法与主观法的关系,存在三种基本立场。主客观法分离立场认为维护公益的行政法与公民个人权利形成对峙。该立场存在无法关联违法性与侵权性、抱持无视宪法的行政法观等疑问。主客观法结合立场主张从客观法中分出一部分请求权对应行政主体法定义务。该立场存在宪法与行政法平台错位、公益与私益纵向割裂等局限。主客观法统一立场将客观法当作主观法的全部集合,权利由客观法分解得来。该立场是理解行政法主客观法关系的妥当见解。在分配行政与利害调整观念下,特定或不特定复数私人主体间基于行政法律规范的各种利益与不利益冲突、对立并交织而成的利害关系网才是行政实体法律关系的本质,行政法上的实体权利应当由此导出。遵循“利害关系→合法权益”而非“合法权益→利害关系”的逻辑顺序才是判断行政诉讼原告资格的正确方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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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代公司法学研究中,效率是一个主导性的理论范式。尊重情感、伦理等在其他法律场域中可能要被考虑的多维目标,在公司法中无需顾及。因而,以效率为价值取向的法律经济学,无可争议地成为公司法学研究中最具解说力的分析工具。就此而论,揭示公司法学研究的法律经济学含义,以公司法的演进路径和适应性品格为基础,反思并检讨我国的公司法学研究和立法实践,对于当前的公司法律变革,将起到思想和智识指引的作用。而作为公司法的基础制度安排,表决权规则的设计更应本着效率之理念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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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年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学的研究总体上看是活跃的.尽管这一年出版的专著不多,但我们还是看到有一批具有相当质量的论文面世,并不乏新见陈出,尤其令人欣喜的是涌现了一批年青的学者投身到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研究领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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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法系侵权行为法导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普通法系国家中,侵权行为法被定义为能够确定不基于违约责任的民事过错,进而为受害人提供赔偿的法律.其保护的不仅仅是指身体上的伤害,还包括任何对民事主体合法"利益"的侵犯.在学习普通法系侵权行为法的经典案例的基础上,尝试用简明的语盲阐释普通法系侵权行为法的一般特征和救济方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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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1999年第1期刊登了关怀教授撰写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劳动法学的发展》总结了1978年以来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发展历程,本文对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的回顾与展望即是该文章的延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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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程序意识——论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现代法学》1999,(4)
本文从法哲学的高度,通过对程序法与实体法在实践意义上的同一性、目的与手段的辩证关系以及程序法与实体法之间的现实性与可能性联系等三个方面的论述,阐明了程序法与实体法的关系及程序法的重要价值,并对程序法的概念作出了新的界定,提出程序法与实体法区别的相对性,程序正义包涵着无限的实体正义,程序法赋予实体法以现实的法律意义和现实的实体意义等观点。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