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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96 毫秒
1.
广西壮族自治区金秀瑶族自治县六巷乡瑶族的村规民约受到瑶族固有习惯法的深刻影响,在保障实施、处罚方式等方面明显体现瑶族固有习惯法的痕迹,瑶族村规民约实施的观念、机制与固有习惯法一脉相承,瑶族固有习惯法通过村规民约形式在当代瑶族地区发挥作用。  相似文献   

2.
谭万霞 《法学杂志》2013,34(2):80-86
广西融水苗族村规民约在财产权保护上十分重视,以较大篇幅对财产权的保护以及财产权纠纷的规制进行规定,在承继和发展苗族习惯法有益部分的基础上有力地维护了村民利益,同时明确地将自己定位在国家法的框架内,逐步向国家法治靠拢.因此,对广西融水苗族村规民约的阐述更明确了村规民约作为国家法与少数民族习惯法不断调适的首要选择和最佳途径.  相似文献   

3.
格头村苗族原始宗教信仰与习惯法关系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格头村的习惯法是历史上的苗族习惯法延续和演变的结果。苗族原始宗教信仰中的守寨树崇拜、日常生活禁忌等内容中有很多规范属于以宗教禁忌形式表现出来的习惯法内容。通过“议榔”制定榔规的过程是通过举行仪式请神帮忙,借助于神的力量保证议定的习惯法内容的实施。宗教中的神秘力量是保证习惯法实施的重要权威。  相似文献   

4.
在浙江省慈溪市附海镇蒋村,订婚通常称为"过书",为婚姻成立的必要程序,村民较为严格的遵守这一历史上一直有效并传承至今的习惯法。通过对2010年11月13日蒋村戚周订婚的田野考察和访谈,可以发现,固有的订婚习惯法在蒋村仍然客观存在,仍然有其现实功能和特殊价值。蒋村订婚有自愿、必要、协商三个基本原则,相识与媒人规范、订婚程序规范、彩礼规范等为订婚的主要规范。在订婚习惯法的发展中,经济因素日益突出。  相似文献   

5.
就我所见,张晋藩先生专门关于习惯法、习惯法在中华法文化中的地位和价值的著述不多,他的这方面思想主要体现在《中国少数民族法史通览》(2014年陕西人民出版社)的“总序”中,也散见在一些其他作品中。张先生在指导我的博士学位论文《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的过程中,也阐述了他对习惯法的看法。我体会,张先生主要是在研究中国固有社会的民法、在思考中国少数民族法史等论题时集中阐述他的习惯法方面的思想的。  相似文献   

6.
东乡族习惯法是东乡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的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风俗、习惯等地方性规范系统。它有效地维护着东乡族社会共同体的延续和发展。东乡族习惯法的形成与内容深受伊斯兰教影响,尤其是其生活习俗、婚姻家庭、丧葬仪式等私人领域,具有鲜明的异域风格;它同时也受到汉文明的影响渗透。概言之,东乡族习惯法内容丰富,特征鲜明,并具有多种社会功能,应当深入研究。  相似文献   

7.
薛建兰  赵亮 《法学杂志》2013,34(2):15-20
山西票号是明清时期盛极一时的民间金融.山西票号商事习惯法是规制票号商事活动“无形”的强制性规范,是我国古代最为典型的商事习惯法之一.本文以熟人社会为视角来透视山西票号商事习惯法兴衰的过程,探求山西票号商事习惯法的形成背景、渊源、实施保障和失效原因.山西票号习惯法失效的原因主要是市场的扩大、政治变革和熟人社会的瓦解,最后在总结其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我国民间金融现状的启示.  相似文献   

8.
法统具有广义和狭义之辩,广义的法统泛指一种基于法律的合法性的建构。只要是符合这样的建构,我们就可以认定其政权确立了法统。而在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狭义的法统仅指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民初国会。《中华民国约法》(袁记约法)出台及废弃的过程中,关于广义法统的讨论极具代表性,通过管窥袁记约法,可以看清法统的真实面目。法统的内涵具有一核两翼。一核指的是人类社会均要面对的政权正当性的问题。在清末,清王朝遭遇的三次合法性危机,致使传统的合法性取得模式变为合法型合法性,为“法统”理念的出现打下了基石。两翼则一为由传统中国社会“正统”衍生出的“统系”理念的延续,一为西方政治理念在近代中国的传播。“统系”理念为“法统”理念提供了时间线索,含有一种时空延续以证明其合法性的内容。西方政治文化,尤其是改造过的国家主义、社会契约论以及宪政文化共同完成了“法统”理念的构建。  相似文献   

9.
黔东南是苗族人口聚居地,苗族群众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独具民族特色的、人人自觉遵守的、具有约束力的解决刑事纠纷的传统刑事习惯法.黔东南苗族传统刑事习惯法规制的范围广泛,主要包括危害公共安全行为,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行为,侵犯财产权利行为等方面的传统刑事习惯法.黔东南苗族传统刑事习惯法与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相似文献   

10.
高其才  罗昶 《清华法学》2012,(2):127-135
1951年8月,广西金秀大瑶山各族代表大会沿用瑶族传统石牌习惯法的形式,订立了《大瑶山团结公约》。《大瑶山团结公约》是新中国成立初期金秀瑶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共同制定和实施的得到中央、自治区认可的新石牌,具有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的性质。瑶族固有习惯法的基本精神、议订程序、某些规范在《大瑶山团结公约》订立中得到了全面的体现,这充分表明了瑶族固有习惯法具有现代价值。我国进行现代法治建设、加强民族立法需要进一步重视民族习惯法,认真发挥习惯法的积极功能。  相似文献   

11.
《民法总则》第10条承认了习惯的法源地位,这里的“习惯”应定位为习惯法,而非事实上习惯.习惯法有其具体的适用条件,即法律规定存在真正漏洞、待调整事项存在习惯法规则、习惯法规则不违背公序良俗原则和制定法.习惯司法适用的逻辑终点是法院在个案中确认习惯法规则,经个案积累形成习惯法,最终还可能引发习惯立法.习惯立法意味着习惯法法源地位的消失.《民法总则》生效后,我国应沿着事实上习惯——个案中的习惯法规则——习惯法——习惯立法的进路,通过习惯的司法适用发现习惯法.  相似文献   

12.
藏族婚姻习惯法源自早期部落习惯,富有特色,凸显了民族文化传承的脉络,但在一定层面上与现行婚姻法存在冲突。以极具代表性的迪庆藏族自治州为例,民族习惯法一度限制婚姻自由,放任早婚,不完全遵循"一夫一妻"制,传统的延续使得民众疏于离婚登记,离婚后有关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本文期冀能够通过法律的普及,还有包括制定变通条例、补充规定和在司法过程中依法合理调解等在内的法律调适,来解决冲突,探索出一条使得传统文化适应现代法律文明、现代法律文明对传统文化予以理解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13.
由于我国的少数民族习惯法是在少数民族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一代代传承下来的主要行为规范.可以说在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稳定方面,民族习惯法发挥着不可忽视的巨大作用.本文主要探讨了刑法在少数民族地区变通的可行性,列举出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刑法变通的法律依据及事实依据.分析了当前形势下我国刑法变通的必要性,并且提出了立法上的建议.事实上,刑法的变通问题绝不仅仅是一个法律问题,它还与民族问题密切相关.如何可以既解决少数民族的犯罪问题又不影响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是本文理论研究的重点内容.  相似文献   

14.
册亨县者述村布依族婚姻习惯法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册亨县是贵州全省最集中的布依族聚居县,也是最偏远的县份之一。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历史背景,一些布依族村寨较好地保留了原始习惯法文化。保留得最好,能够形成完整系统的最典型习惯法制度就是当地的婚姻制度。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形式婚制度与国家法多元并存,仍然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5.
通过长阳贺家坪土家族的丧葬习惯法从封建社会到现代社会变迁历程的描述,认为传统的丧葬方式和仪式在长阳贺家坪地区一直存在并延续至今。这种延续,足以说明土家族丧葬习惯法,其特定的文化功能对土家人的重要意义,及其在长阳贺家坪地区村民生活中的重要作用。  相似文献   

16.
<正>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实现村规民约行政村全覆盖”,为基层解决社会纠纷、创新治理模式提供了有效的规范支撑。围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人民法院要立足社情民意,创新司法供给形式,推动纠纷源头化解。人民法院参与基层治理,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和职能就是指导、规范和健全村规民约的制定及适用,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在基层纠纷解决、乡风文明建设、依法治村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成效,助推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17.
论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   总被引:29,自引:0,他引:29  
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是中国固有法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认为,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文化是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中自然形成和智慧累积的成果,其中蕴含法观念、法行为、规范准则及实物形态等丰富内容;同时具有民族性、群体性、具体性、类比性等突出特征;值得注意的是,它在当今少数民族地区仍有深刻影响,与国家制定法文化有着一致和冲突之处,我们应在承认和尊重的基础上予以慎重对待和处理。  相似文献   

18.
瑶族是历史悠久、文化丰富的居住在中国南方的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发展中,瑶族形成了内容全面、功能突出、影响深远的调解和审理习惯法.瑶族调解和审理习惯法包括调解和审理者、调解和审理范围、调解和审理原则、调解和审理程序、调解结果和判处等内容.  相似文献   

19.
蒙古族习惯法形成于广袤的草原上,成长于马背上,它的起源和发展都有着独特的路径,是北方游牧民族的法律集大成者.研究蒙古族习惯法,不仅能使我们更好的理解蒙古族社会制度,更对促进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发展,促进牧区经济与市场经济的融合都有重要意义.本文将在探析蒙古族习惯法起源、特点、实践意义的基础上讨论国家法与蒙古族习惯法的冲突与调适.  相似文献   

20.
一、乡村管理的总格局——乡政村治80年代以来,随着“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体制的终结,农村社会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变化,形成了“乡政村治”的基本格局.过去通过生产大队、小队一直延伸和介入到农民基层生活中的国家权力上收至乡,乡(镇)人民政府作为我国农村基层政权,对本乡事务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能,但不直接具体管理基层社会事务.在乡以下的村依法建立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为农村基层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在党的领导和政府的指导下,在国家有关法律范围内,通过村规民约等方式,对本村事务进行自主管理.村民自治组织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并对村民负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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