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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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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统一税制、公平税负,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2.
<正>国务院文件国发[2010]3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了进一步统一税制、公平税负,创造平等竞争的外部环境,根据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的决定》,国务院决定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相似文献   

3.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三条第二款。将第三条修改为:“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  相似文献   

4.
正2016年第3号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征管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省地方税务局委托邮政公司在代征代开增值税发票环节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同时,代征个人所得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相似文献   

5.
正我国股权及不动产公益性捐赠的有关税收问题,散见于为数众多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内容非常凌乱、复杂。按照这些规定,单位和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与其他单位和个人,主要涉及的税费有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单位和个人捐赠股权主要涉及企业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8号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总理温家宝二○○五年八月二十日国务院决定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删去第三条第二款。将第三条修改为:“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除国务院另有规定者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教育费附加率。”本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7.
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委、办、厅、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48号)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教育附加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将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凡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在国家规定征收3%的城市教育附加费的基础上,按实际缴纳“三税”的1%征收,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  相似文献   

8.
《就业与保障》2006,(4):7-8
3月20日,福建省政府出台《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通知的意见》(闽政[2006]5号),决定以税费减免、就业援助等13条就业新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就业再就业工作,促进充分就业。【税费减免】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国家限制的行业除外),在规定限额内依次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  相似文献   

9.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八日国发[1986]50号现将《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本规定发布施行以后,农村征收教育事业费附加,仍按照《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国发[1984]174号文)执行。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相似文献   

10.
<正>2015年第7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1.0版)〉相关表证单书的通知》(税总发[2014]10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资源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14年第62号)的规定,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自2015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启用新的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相似文献   

11.
现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决定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  相似文献   

12.
《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已经一九九○年五月十一日第五十九次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一九九○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3.
国务院决定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作如下修改: 删去第三条第二款。 将第三条修改为:“教育费附加,以各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税额为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率为3%,分别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相似文献   

1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应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继续扶持家禽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扶持家禽业发展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6号)精神,现就家禽养殖业相关税收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6年7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对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家禽加工企业和冷藏冷冻企业加工销售禽肉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相似文献   

15.
国家税务总局:你局《关于明确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为城市维护建设税扣缴义务人的请示》(国税发[2004]14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函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中的"征收、管理",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的  相似文献   

1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根据2008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第546号令,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包括港澳台资企业和组织以及华侨、港澳台同胞,以下统称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国发[1986]90号)缴纳房产税。  相似文献   

17.
云政发〔2 0 0 4〕 1 3号各州、市、县 (区 )人民政府 ,各地区行政公署 ,省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国发〔2 0 0 3〕5号 )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取消城市维护建设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财税〔2 0 0 3〕2 3 0号 )精神 ,省政府决定 ,对 1985年 4月 9日发布的《云南省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个别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纳税有困难 ,需要给予减税、免税照顾的 ,由纳税人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审批”的规定予以废止。请遵照执行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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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6号1951年8月8日政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止。自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1987年2月6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2月24日交通部、财政部发布的《长江干线航道养护费征收  相似文献   

19.
《山西政报》2010,(16):F0002-F0002
汾阳市地方税务局组建于1994年,负责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维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烟叶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价格调控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林业建设基金、工会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河道管理费、  相似文献   

20.
《政策瞭望》2003,(1):18-19
为了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精神,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新办的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当年新招用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职工总数30%以上(含30%),并与其签订3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税务机关审核,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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