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浅论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基于股东平等的原则和保证公司效率的要求,资本多数决是现代公司法的必然选择。然而,这一原则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往往会产生弊端。按照这一原则,小股东必须服从占公司控股地位的大股东经由股东(大)会形成的、上升为公司意志的决策。当这些决策违背了小股东对公司合理期待的时候,公司法就应赋予对此有异议的小股东以救济的权利,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应运而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新公司法")中增加了对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规定,但是由于规定的比较抽象,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2.
论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高永深 《河北法学》2008,26(4):87-94
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是指当公司股东大会基于多数表决,就有关公司合并、分立、重大资产出售、换股计划、公司章程修改等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议时,持异议的少数股东拥有要求公司对其所持股份的价值进行评估,并由公司以公平价格予以购买的权利。从基础理论、具体内容方面对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进行研究,通过对我国目前回购请求权立法现状的分析及对存在弊端的检讨,在分析我国构建回购请求权的必要性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的具体设想。  相似文献   

3.
对于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性质,学界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是形成权,另一种观点认为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性质是请求权。本文认为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对此问题本文将从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的设立目的及其实现方式两方面对此问题进行阐述。  相似文献   

4.
公平正义一直是法律的重要生命源泉之一,损害少数人的正当利益在法律上从来就没有登堂入室过,公司法中相关制度的设计也不能除外,本文认为:资本多数决原则所反映的是平等和民主精神,正是由于这一原则使其自身遭到破坏,最后又违背股东平等原则。  相似文献   

5.
乔宝杰  王兵 《法律适用》2011,(10):53-56
一、问题的提出 基于团体人格,公司法在公司意思的形成上采用"资本多数决"规则,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会决议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多数通过即可生效,多数股东的意思视为公司的意思,"即使给小股东造成了不合理的经济损失,仍对小股东产生拘束力。"  相似文献   

6.
我国于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增加了反对股东的股份收购请求权,即在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时,反对股东可以在选择获得合理的经济补偿后退出公司结构业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公司。有必要对我国反对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的演进过程以及相关实体法问题进行研究。  相似文献   

7.
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是中小股东权益得以保障的重要举措之一,我国现行《公司法》对该制度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等问题的规定显得简略,有必要从学理上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8.
公司在现代经济发展中充当着重要的角色,商事主体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科学地整合资本成为必要途径.日常的经济活动中,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经常出现,例如,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抗风险能力较小的公司可能会被实力强的大公司合并,中小股东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反对股东的回购请求权制度就是针对这一难题而设计的,但无论在其立论依据和实践操作上都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本文就此做了简要的分析.  相似文献   

9.
股份回购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基于某种目的,将发行在外的本公司的股份买回的行为。我国在新公司法的修订中,放松了对股份回购的限制,允许公司为了股权激励目的和异议股东收买请求权之行使而回购股份。  相似文献   

10.
股份回购及对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保护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荣康 《现代法学》2002,24(3):66-72
笔者认为 ,股份回购可能导致公司债权人和 /或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受损 ,基于此 ,我国关于股份回购的立法应着眼于保护公司债权人、公司中小股东的角度设计并完善相关的法律机制  相似文献   

11.
阳东辉 《时代法学》2003,1(1):45-49
赋予反对股东股份收购请求权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国家修正资本多数决原则的一项重要制度,遗憾的是,我国公司法未作任何规定。借鉴国外经验,结合我国实际,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中引入该制度,严格其适用条件,规范其收购请求程序,并采取市价法、收益现值法和清算价格法来准确评估被收购股份的公正价值,以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相似文献   

12.
完善股东回购请求权价格认定制度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第一,在立法层面对我国现行公司法进行查漏补缺,包括:适度扩大有限公司股东请求定价权的行使范围,明确我国《公司法》第14 3条第1款第4项亦适用合理价格之规定;参照日本法,规定第143条回购请求权的行使期间为合并分立协议生效前的一定期间;明确赋予法院定价裁量权。第二,在司法实践中对价格认定整理出一套合理的操作程序,包括:对鉴定结论或评估报告适当甄别,在法院自主定价时首先明确基准点,即对非上市公司股东的回购请求一般以请求时为基准,对上市公司异议股东的回购请求则应按组织变更给企业价值带来的效果,以合并分立协议生效时或决议时为基准;确立一套合理的计算方法,即对非上市公司采用DCF法和资产法为主,由法院进行司法估价,而对上市公司股份定价时,应以上述基准时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然后以一至三个月为计算期间进行估算。  相似文献   

13.
引言作为一种存在于社会的拟制人格,公司的运作过程中天然有利益冲突。公司的目的在于营利,全体投资者的共同愿望是通过公司规模效应使投入公司的自有资产增值,获得利益。由于公司资源或是利益有限,大股东与中小股东必然在获取或分配公司利益上存在冲突。资本多数决原则赋予大股东在决定公司事务上处于优势地位,在股东会上拥  相似文献   

14.
做好公司股份回购中的利益平衡研究不仅有利于维护债权人、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也有利于证券市场的稳定以及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文章首先分析了公司股份回收与债权人在股份回购中的利益平衡问题及利益保护对策;进而对公司与股东的利益平衡进行分析,分别指出当前我国对公司的利益倾斜、对股东利益的倾斜现状及对策;最后,文章着重分析了中小股东在公司股份回购中的利益损失问题,指出中小股东在股份回购中利益损失的原因,并提出平衡中小股东利益的对策。  相似文献   

15.
中外公司并购法学说和实证法似乎均奉行的共识是,目标公司投资者应当获得优先于主并方投资者的法律保护.但是,“目标公司优位理论”存在逻辑瑕疵,在解释我国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中的现金选择权实践时无法合理化解纠纷,陷入困境.该理论的症结是囿于“主并一目标”的方位视角,把投资者保护问题错置于商业决策语境和民事行为语境中解决.公司并购法视域下,设计投资者保护规则宜回归“控制一从属”的关系视角,以遏制团体人格特有的代理成本为使命,这是公司并购法能为且应为的领域.  相似文献   

16.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制度是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之一,有利于保护股东正当利益,促进有限责任公司的健康发展,其存在缺陷有适用范围过于狭窄、存在法律漏洞、相关界定标准比较迷糊、股权回购程序可操作性不强,我国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制度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进行完善:适当扩大股权回购的适用范围、完善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回购相关的程序、确定具有普适性的股权价格确定方法及标准。  相似文献   

17.
各国立法对股份回购均有较为严格的规制。上市公司通常只能在符合法定情形时.才能以法定的资金来源,根据严格的程序回购和处理自己的股份。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实践已有相当规模的发展.但现行有关股份回购的立法没有联系中国实际,过于原则并且缺少许多内容。因此,我国必须从回购条件、资金来源、比例、价格、方式等各方面完善股份回购的立法.以维护公司、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8.
面对我国迅速发展但并不成熟的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对优化我国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给上市公司管理层提供发展契机、预防恶意收购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仍存在一系列问题,有待改进。本文系统分析了我国相关的立法规定,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革方法。  相似文献   

19.
有限责任公司异议股东股权回购亦称异议股东股权收购,是指在公司出现法定事由时,异议股东有权请求公司买回自己持有的公司股权,从而退出公司的一项制度。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是股东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救济的权利,这项权利已经为多数国家的立法所确认,如美国、  相似文献   

20.
股份回购是一种重要的资本运营方式,也是企业的经营战略之一。股份回购制度在世界各国的资本市场上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股份回购制度在我国兴起较晚,相关法律规定亟待完善。本文从我国立法现状出发,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尝试提出完善股份回购的立法建议,以期对我国股份回购制度有所启发。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