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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在经济日益金融化的今天,金融成为经济的核心。目前,我国农村金融法律体制严重滞后,使得农村现有的各金融机构之间法律属性不明、职责不清。市场经济条件下,应当对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和法律地位重新定位。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应定位在政策性功能、合作性功能、商业化服务功能等方面;农业发展银行、农村信用社、民间金融机构、邮政储蓄机构、农业保险机构的法律地位也应重新明确。  相似文献   

2.
刘贵鑫 《法制与社会》2013,(25):262-263
伴随着当前我国的金融产品越来越专业化和多样化,金融消费者在自身的金融交易过程中,其信息弱势地位越来越明显,过去传统的法律将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之间放在了平等民事的主体地位,并没有要求我国的金融机构对于金融消费者充分履行信息披露这一义务,进而使得金融消费者以及金融机构这二者处于一种义务和权利不平等的状态,并且因此引发了很多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者权益进行侵害的事件。知情权是法律赋予金融消费者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基本权利,也是金融消费者行使其他权益的重要基础。本文从金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必要性入手,对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法律保护制度的建立提出了几点建议。  相似文献   

3.
康玉奇 《法制与社会》2013,(24):220-221
当前村镇银行在发展中还面临着农村信用环境不佳、资金来源不足、风险过大等问题,这些因素阻碍了村镇银行的进一步发展,亟待解决。村镇银行在下阶段发展中应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法律机制,使更多的民间资本能够进入农村金融系统,满足农村金融需求;在法律监管方面应放松法律监管而不是采取严厉的法律监管措施,以降低村镇银行的合规成本;在内部治理方面应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障,避免银行业金融机构一股独大,导致村镇银行异化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农村中的分支机构;在风险防范方面,村镇银行应加强金融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并采取一定的风险防范创新措施,有效地回避风险。  相似文献   

4.
市场退出监管是现代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内容。我国尚无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专门法律 ,现有法律的规定较为原则 ,且落后于市场退出实践的需要。因此 ,作者提出构建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监管法律体系的具体建议 :包括制定《金融机构接管条例》、《金融机构破产条例》、《金融机构并购条例》及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不健全的委托理财法律环境对上市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产生了较大的不良影响,成为困扰资本市场正常发展的重要因素。本文对我国委托理财法律环境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委托理财法律环境不完善的原因,并提出改进建议和应对措施。  相似文献   

6.
在国际银行业混业经营的发展趋势下,我国目前采取分业经营体制的银行业向混业经营体制转变已是大势所趋。鉴于目前我国金融领域存在着金融机构产权不明、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各监管主体之间缺乏合理有效的协调机制及金融机构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应通过改革金融机构的产权结构、健全金融监管法律体系,加强各监管主体之间的协调及建立金融机构强制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来确保银行业混业经营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我国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的法律困境与探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郭江山  李大庆 《河北法学》2012,30(6):2-3,4,5,6,7,8
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民收入不断提高、理财需求增加的背景下,理财业务开始如火如荼地进行,但同时在金融机构和客户之间引发了各种各样的法律纠纷.尤其是对理财活动属性和法律关系,在学界和实务界引起了广泛争论.另外,理财业务中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不清,理财业务跨业经营的法律空白和交集,保底承诺能否突破,监管机制缺失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在我国金融机构理财业务法规的探索中,需要注意在混业经营趋势下,采取统一立法形式,明确理财业务法律属性,建立防范利益输送机制的相关制度.  相似文献   

8.
外资金融机构向小额储户收取账户管理费的行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的,不构成违法。  相似文献   

9.
近年来金融机构不当说明行为充斥金融市场,日益升级的金融监管规范却无法抑制层出不穷的虚假说明、不说明现象,相关的消费者投诉也是有增无减。归根结底,在于强制性的信息披露规则因其法律性质,无法给予消费者应有的法律保护。针对当前金融市场上日益泛滥的金融机构不当说明弊病,我国有必要借鉴日本的金融消费者立法的实践经验,在明确金融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信息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构建具有针对性、可理解性、可获得性这些体现消费者对信息需求的金融机构说明义务规则,以从根本上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0.
论金融消费者知情权的法律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随着金融产品走向多样化、专业化,金融消费者在金融交易中的信息弱势地位日益凸显。传统法律将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视为平等的民事主体,未要求金融机构对金融消费者履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义务,从而使两者处于权利义务不对等状态,并由此引发了诸多金融机构侵犯金融消费者权益的事件。有鉴于此,一些发达国家和国际组织纷纷在立法中对金融消费者实行倾斜保护,强化金融机构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义务,引入适合性规则。我国立法并未在实质上贯彻金融消费者保护理念,在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保护上存在诸多缺陷,亟须进行改革。  相似文献   

11.
构建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监管法律体系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市场退出监管是现代金融监管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内容.我国尚无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专门法律,现有法律的规定较为原则,且落后于市场退出实践的需要.因此,作者提出构建我国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监管法律体系的具体建议包括制定<金融机构接管条例>、<金融机构破产条例>、<金融机构并购条例>及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12.
何艳春  贾如 《法制与社会》2011,(29):132-133
金融机构协助执行,指的是金融机构协助人民法院等执法机关完成某一特定执行事项的法律行为。具体来讲,金融机构协助执行是指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协助有权机关对被执行人在金融机构的存款进行查询、冻结或强制扣划的行为。在实践中,协助执行是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一线营业网点在工作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它不仅是一项法定义务,而且是客户和金融机构权益保护的连接点。因此,正确认识并处理好存款的查冻扣问题,在金融实践中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徐薇 《法制与社会》2013,(11):187-188
中小金融机构的出现,对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积极意义,但是面临复杂的发展环境,以及巨大的竞争压力,加之目前对其监管的法律体系仍然不健全不完善,我国的中小金融机构仍然面临着种种困难与挑战,但是仍然存在着广阔的发展空间与机遇。本文主要论述中小金融机构发展遇到的瓶颈、发展前景对策分析以及发展模式选择。  相似文献   

14.
国际金融公司是一个开发性国际金融组织,却兼具商业性金融机构的某些特点。它在法律上附属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实际上却基本独立。它是联合国的专门机构,而且是独立性最强的联合国专门机构之一。我国的法律文件一般赋予国际金融公司境外金融机构和国际开发机构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15.
虞瑾 《犯罪研究》2008,(3):35-40
“洗钱”犯罪助长上游犯罪的蔓延,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影响正常的金融秩序,我国为了更有力地打击洗钱犯罪,在相关法律中规定了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金融机构应承担反洗钱的法定义务,反洗钱对于金融机构本身的生存与发展意义重大,金融机构应完善各项反洗钱措施,并从制度层面激励金融机构全面履行反洗钱义务。  相似文献   

16.
范湘凌 《政法学刊》2005,22(4):37-40
金融机构因经营失败退出市场,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在经济发达国家较为常见,亦有妥善而有效的退出机制。随着金融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我国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严重、濒临破产倒闭的金融机构,但目前尚无一套系统的、操作性强的处理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法律制度。我国应建立和完善现代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立法所应追求的价值理念,以期为其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理论基础。  相似文献   

17.
典当行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其经营范围包括为非国有中、小企业和个人办理质押贷款业务,属于经批准合法成立的金融机构。行为人以取得土地的合法手续作为抵押向典当行借款的,不违反有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即使该土地抵押未向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也仅仅不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并不因此影响行为人与典当行之间典当协议的合法有效。  相似文献   

18.
张钱 《法律适用》2014,(3):64-69
征信报告对个人的经济信用极为重要。金融机构负责将信用信息上传至征信中心,对于错误信用报告给信用主体造成的损失,司法实践对金融机构是否承担责任的判法不一,少数案例认为金融机构不承担责任,多数案例认为金融机构应承担责任。目前法律对此没有明确规定,本文结合相关案例详细分析了个人征信领域侵权责任的主体、客体、归责原则、责任方式、损失及赔偿范围等问题,提出应增设信用权,在个人没有过错或者仅有部分过错情况下,金融机构应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承担相应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应包括精神损害。  相似文献   

19.
《法学》1998,(5)
引存定贷中的法律问题探讨●江西高院经一庭一、引存定贷的法律特征引存定贷是指存款人经借款人引进介绍,将存款存入金融机构,然后由金融机构将该款项贷给借款人的行为。其一般操作规程是:借款人与金融机构事先往往达成“引来存款则发放贷款”的口头协议,在金融机构承...  相似文献   

20.
我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制度的局限性及其克服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李金泽 《法律科学》2003,(1):108-118
市场准入问题是世贸组织法律体制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我国新出台的《外资金融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与《外资金融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文件 ,尽管结合入世承诺做了修改 ,但在有关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的问题上仍有诸多欠缺。针对现有制度的局限性 ,有关法律应该在立法体例和具体规则上进行反思和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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