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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行贿犯罪问题剖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据有关资料统计,近年来全国检察机关查办的行贿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1998年837件,1999年984件,2000年1367件。在司法机关强调严厉打击的情况下,行贿当下成为一个见怪不怪的现象,并仍有蔓延的趋势。加强对行贿犯罪问题剖析,掌握其特点和规律,对我们采取有效措施和对策进行遏制和预防,是大有裨益的。  相似文献   

2.
一、对当前认定行贿罪几个问题的探究 行贿犯罪的危害性和复杂性毋庸置疑,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不仅是严格执法的要求,也是贯彻党中央反腐败要从源头遏制、标本兼治的要求,但客观上又确实存在对行贿打击不力的现象。为此,两高曾在1999年3月4日联发《在办理受贿大要案同时  相似文献   

3.
李超 《法制与社会》2013,(22):293-294
行贿与受贿犯罪是对合性犯罪,现行法律在对受贿犯罪的打击中往往忽视对行贿方的惩处。随着行贿方对我国法律知识的片面理解,而积极采取避重就轻的应对措施,扰乱经济市场秩序,同时也致使受贿犯罪案件高升不下,本文将结合本市单位行贿犯罪案件特点,就此行贿问题展开有理有据的分析应对。  相似文献   

4.
行贿是引发受贿犯罪的温床 ,加强对行贿犯罪的研究对从源头上遏制受贿犯罪有重要意义。“不正当利益”包括非法利益和非法提供的帮助或方便 ;行贿行为有典型行贿和经济行贿 ,构成犯罪均需达到一定数额或情节严重 ;行贿的内容应从财物发展为财物和非财产性利益 ;“从宽处罚”的特别规定应适用于所有行贿犯罪行为。  相似文献   

5.
行贿犯罪刑法适用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有许多疑点与困惑,因此,本文选取了上海市刑事司法系统2004年1月至2008年1月行贿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后各个诉讼环节的生效法律文书,包括撤销案件  相似文献   

6.
一、如何理解一般行贿罪的“不正当利益”? 《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实践中,通常把该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称为“一般行贿罪”,对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则称为“经济行贿罪”。从《刑法》条文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一般行贿罪构成的必备  相似文献   

7.
法人行贿犯罪是我国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型犯罪,近年来日趋严重,其犯罪方式已由过去的隐蔽化、单一化向公开化、多样化发展。法人行贿犯罪所产生的社会危害性已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必须予以严惩。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f(以下简称《补充规定》)第9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8.
修订后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一、“不正当利益”的法律含义从法条规定可得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行贿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行为入必须有这种目的才能构成行贿罪,而不正当利益是否真正获取,则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所谓“不正当利益”,包括非法利益和其他不应当得到的利益。非法利益是法律、政策规定禁止取得而用非法手段…  相似文献   

9.
(一) 乡办或镇办集体企业(以下简称乡办企业)的所有权属谁?目前存在着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乡办企业归企业职工所有,乡办企业财产所有权的主体是企业。理由是:乡办企业虽是从各生产队的集体积累中平调财产而成,但随着企业的不断扩大再生产,企业职工历年创造的利润远远超出了创办初期的原始积累,企业现有的财产绝大部分是企  相似文献   

10.
我国乡镇集体企业现状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村进行了经济结构改革,乡镇集体企业(指社队企业、部分社员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企业)迅速发展。一九八三年,全国已有一百三十万个企业,三千一百多万劳动力,全年销售和劳务总收入八百五十余亿元,五年翻了一番,约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百分之十一点七。其发展速度超过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平均速度,显示了特有的生命力,是国民经济多成分、多层次中大有发展前途的、实现本世纪末工农总产值翻二番目标的重要力量。京、津、沪三市的乡镇集体企业,给城市大工业加工配套的产品产值,占乡镇企业全部工业产值的百分之六十到八十。上海市  相似文献   

11.
一、广泛性。行贿犯罪无孔不入,农民为批宅基地、犯罪分子为逃避法律追究、家长为子女上学就业、厂长经理为贷款、下级为晋升、包工头为承揽工程项目、开发商为征用土地、业务员为推销产品、单位为争项目跑资金、纳税人为偷税少交税款等等,存在各种各样的行贿活动。 二、公款性。那些担任一定领导职务的干部或企事业单位厂长、经理,利用手中的权力,不论其行贿为公为私,都打着为公的名义,利用公款行贿,谋个人私利,这是近几年来的行贿犯罪的新特点。  相似文献   

12.
《法学》1989,(12)
近年来,行贿受贿犯罪突出,而且还有继续发展的趋势。党中央和国家权力机关针对这种情况,先后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和决议,把贿赂犯罪作为当前打击经济犯罪的重点之一。这对清除腐败现象,实现为政清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客观情况纷纭复杂,司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存在一定差异,执法的策略思想也各不相同。尤其是在我国目前这样一个变革时期,一些法学工作者和司法人员,对贿赂犯罪及其查处,均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和观点,对此笔者也想谈一点看法。一、现存立法关于贿赂罪的规定是科学的,贿赂罪的对偶性是客观存在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  相似文献   

13.
一、简要案情 犯罪嫌疑人伍某某系重庆市某资产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拍卖公司”)总经理。2002年,伍某某在重庆市桌区人民法院办理拍卖业务时认识了该法院执行庭执行员任某。伍某某当即请求任某介绍拍卖业务给其所在公司做,并表示事成之后会对其表示感谢。任某当时表示会尽量帮助。后任某在其承办的执行案中,两次分别向双方当事人推荐伍某某所在的资产拍卖公司,并在合议庭评议中同意由该资产拍卖公司拍卖该案的资产。事成之后,伍以业务介绍费的名义两次给任某共计13万元人民币。  相似文献   

14.
假集体企业合同欺诈犯罪有关问题探析方龙华,李珂近年来,一些戴着“红帽子”(假集体)的不法分子利用法人名义和合同形式,采取欺诈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或大量侵占企业贷款长期拖欠拒不返还的现象日趋严重,已经达到应当给予刑事制裁的程度。据对某市法院涉及假集体企业...  相似文献   

1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自2012年实现全国联网以来,查询的量在猛增,而被处置的比例却不断下降,有的检察院预防部门甚至从未通过查询发现行贿犯罪记录,这是当前规避查询问题和造假现象增多所导致的。如果该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影响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作用的充分发挥,使之沦为"走过场"的程序。故本文着重围绕"关于规避查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力争切实解决问题、突破瓶颈,促进查询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以服务于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和实现。  相似文献   

16.
当前行贿犯罪呈现犯罪主体文化程度较高,行贿作案的平均次数较多且居于高位运行,涉案金额普遍较大,行贿犯罪发现难度大且主要依靠他案揭发,犯罪对象、发案部位和环节相对集中,对行贿犯罪处罚较轻、缓刑适用率较高等特点。建议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大幅度增加行贿犯罪的查处概率和犯罪成本;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削减政府官员的任意处置权,缩小寻租空间;以流程化和电子化来强化制度执行,不断减少并最终取消自由裁量权的寻租空间;以政务信息公开为核心,加快制定有关制度的配套实施细则;规范执法人员与中介代理机构之间的交往行为。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由于重受贿轻行贿思想作怪,我国司法机关对行贿犯罪一直打击不力;惩治行贿犯罪的刑事政策亦模糊不清,甚至相互矛盾。此种状况,导致行贿人一再行贿,有恃无恐,结果是社会公正坍塌、公众普遍不满。这种状况之所以存在,既有社会心理方面的原因,也有立法、司法方面的原因。今后,我们应当大力倡导惩办行贿与惩办受贿并重原则,修正行贿犯罪的刑法规范,并努力提升查办贿赂犯罪的执法能力,切实遏制行贿犯罪。  相似文献   

18.
应当重视并严惩行贿犯罪张年庚行贿罪是指行为人或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作为受贿罪的“挛生兄弟”,同样是经济领域中的一种严重犯罪,从某种意义上说,其社会危害...  相似文献   

19.
(一)有的放矢,明确打击重点。 1.对犯罪动机恶劣、数额大,或多次向多人行贿,危害后果严重,又不如实交代罪行的,作为打击的重点,依法严惩。 2.对行贿数额大、次数多,但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大,能投案自首,或如实交代罪行的,有立功表现的,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相似文献   

20.
熊发南 《法制与社会》2010,(27):270-270,280
防治行贿违法犯罪是开展反腐败斗争工作的重要一环。行贿违法犯罪的成因是多方面的,从法制层面看主要是失信惩罚机制尚未建立以及对行贿打击力度不够等。本文指出要有效防治行贿违法犯罪,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全国范围的市场诚信体系,全面实行市场廉洁准入制度;二是健全行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机制,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有机衔接;三是加大打击行贿犯罪力度,强化刑罚的预防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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