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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压了4个月才公之于众的报告他不急不徐,甚至带着一丝孤傲。很难想象,经历过言辞激烈的反驳与批判之后,央行研究局副局长焦瑾璞的心态还会如此平和。中国人民银行(以下简称“央行”)8月15日发布《2004年中国房地产金融报告》,其中提出:“很多市场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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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略自主的框架下,欧盟提出了数字主权的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有着多重背景,其根本动力是数字领域日益激烈的国际地缘政治竞争,驱动因素是全球数字经济的发展潜力,催化剂则是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数字主权概念包含内外两个维度:对内助推本土数字企业的成长,发展关键数字技术以保护供应链的安全;对外防御境外数字巨头对欧洲数据安全的侵犯,打击它们在欧洲市场的垄断行为。为此,欧盟数字主权的行动路径可划分为四个领域:建立单一数字市场、发展核心数字技术、加强对数字市场的规制以及通过数字规则输出欧洲价值观。但是,欧盟数字主权的实现面临诸多挑战,主要包括“四难”:欧盟内部数字鸿沟难以消除,欧盟缺乏全球领先的数字平台企业的现状难以改变,欧盟数字领域法规执行力难以确保以及欧盟的数字保护主义举措难以维持其“全球监管者”角色。在欧盟实施数字主权战略的背景下,中欧合作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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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数字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是人工智能时代需要面临的巨大挑战,为了提高数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效果,提出了人工智能背景下数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优化路径。针对数字知识产权的保护现状,分析数字知识产权在法律保护中存在法律保护力度不够、司法程序不够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和侵权行为规制不够严格等问题。通过加大数字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力度、完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程序、健全数字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和加强对侵权行为的规制,实现了人工智能背景下的数字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优化,达到维护数字知识产权利益的目的,能够促进数字经济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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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涵盖数字主权与安全、数据流动与应用、跨境电子商务、数字跨境传输与交付、设施与设备的互联互通、数字技术标准、人工智能治理等诸多问题,关系国家、企业、个人参与全球数字市场和利用数字技术的权利和义务。面对信任缺乏和数字鸿沟等基础性难题,全球数字经济规则构建路径呈现碎片化和分化态势。当前,全球数字经济规则构建应当坚持开放、包容和可持续原则的共识日渐形成,为打造融合的全球数字经济治理体系提供了有利条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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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数字经济浪潮下,非洲各国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机遇,不断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政策,推动数字经济规模快速扩大和数字技术应用领域进一步拓宽,数字经济正在成为非洲国家加快发展的新引擎.与此同时,非洲数字经济转型发展面临着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数字领域人才匮乏、法律监管机制不完善、数字技术与生产制造端融合不足等亟待解决的问题.中非在数字经济领域存在巨大的合作空间,双方需要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领域人才培养、数字安全治理等领域加强沟通与合作,以数字经济发展浪潮为契机不断推动中非合作迈上新台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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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展望》2021,(5)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数字经济加速发展。为应对疫情冲击,各国加速提升经济的数字化水平,跨国公司的全球供应链调整与数字技术扩张相互推动,数字经济正发展成为新一轮全球化的重要驱动力量,加快世界经济的发展和融合。与此同时,数字经济的发展也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世界不同区域之间发展水平的分化加速,加剧了以数字经济为基础的国际竞争,给国际经济治理带来新难题。目前,国际社会正通过WTO多边机制和区域自由贸易协定等推动构建以电子商务规则为基础的国际数字经济治理机制,但全球数字经济的深入发展要求国际社会加强多维度、多层次合作,推动国际数字经济治理机制构建,以数字经济带动各国实现包容性发展。中国作为数字经济大国,应在国际数字经济治理机制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的引领作用,以多边、区域和双边等多种路径同时推动电子商务规则磋商,加强国家间数字经济政策协调,深化数字技术和数字基础设施的合作,与世界各国一道以发展数字经济为契机,推动世界经济快速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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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开杰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9,(3)
20世纪末以来,数字鸿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问题。从技术—社会范式来看,数字鸿沟不仅仅是技术上的差距,更是一种社会排斥。数字鸿沟治理在实质上是通过反社会排斥实现社会融合的过程。世界上很多国家已经针对数字鸿沟提出了治理措施,形成了不同的数字融合战略。借鉴国外经验,中国在治理数字鸿沟的过程中应该以遭到数字排斥者为服务对象,以能力建设为重点内容,通过建立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确保公民能机会均等地接入和使用信息通讯技术,不断实现从数字排斥到数字融合的转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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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弱势群体是在数字社会时代因自身生理机能、综合素质、个人意愿或经济能力的限制而出现的新型弱势群体,面对数字弱势群体在社会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遭受侵害的现状,要立足于整个社会公平正义的视角审视科技发展所引发的“实质不平等”,构建完善的数字弱势群体权利保障体系,从不同层面加强对数字弱势群体的法律保护,为数字弱势群体提供多重社会保障,实现数字弱势群体在数字时代下的权利实现、幸福生活和人格尊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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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数字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是社会正义的体现,是数字人权理念的彰显,符合权利的时代发展水平。数字弱势群体权利失衡是数字技术的负面影响、互联网空间秩序混乱、社会结构内在缺陷等客观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基于此,应对数字弱势群体的权利加以保障,树立数字人权保障理念、构筑立法与司法有效结合的法治化保障体系、建立社会合力的多重权利保障体系,以寻求数字弱势群体权利保障的最优法律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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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作为知识产权强国,其版权法律制度也是版权学者研究的重点,数字时代的美国版权法总处于不断修订的不安状态,主要原因就是数字科技发展迅速所致。文章试图以数字科技为研究视角,通过解读数字时代美国版权法,解析数字科技与美国版权法的平衡关系,并讨论数字科技发展与版权法律平衡关系的核心价值——作者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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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朦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2,(5):35-41
数字劳动作为数字资本主义研究的关键性锚点,既承载了数字生产力飞速发展的进步意蕴,也象征着劳动主体积极改造客观世界的价值取向。但是在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之下的数字劳动关系却呈现出主体自由与主体异化的悖论:一方面是走向灵活自由、极具创造性与参与感的主体实践,另一方面是遭受隐匿剥削与算法规训的主体异化。对此,我们要重新回归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与政治经济学批判视角,深刻理解数字劳动与数字资本的同构性关系,唯有如此,才能切实把握数字劳动的真实本质,科学指认马克思所谓主体解放的理论旨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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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江 《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22,(5):4-13
数字资本主义诞生于数字市民社会,在其中诞生了数字生产方式,而数字生产方式依赖于现实历史的社会关系中出现的平台和数据—流量。今天,关于数字资本主义的讨论已经非常丰富,但是,在这些讨论中不乏一些将数字资本神话化和永恒化的主题,为了破除数字资本主义的神话叙事,对于今天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来说,需要回到马克思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经典论述,从《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和《致安年科夫的信》中重新梳理出马克思对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和蒲鲁东主义的批判,回到市民社会,从生产方式的角度科学理解数字资本主义的历史生成。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