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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本刊已许可国内外文献索引、文摘和全文数据库等载体传播本刊论文,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  相似文献   

2.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本刊已许可国内外文献索引、文摘和全文数据库等载体传播本刊论文,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  相似文献   

3.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本刊已许可国内外文献索引、文摘和全文数据库等载体传播本刊论文,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  相似文献   

4.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本刊已许可国内外文献索引、文摘和全文数据库等载体传播本刊论文,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  相似文献   

5.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根据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本刊已许可国内外文献索引、文摘和全文数据库等载体传播本刊论文,作者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  相似文献   

6.
致我刊作者     
<正>一、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库-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提供读者服务。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可做适当  相似文献   

7.
致我刊作者     
<正>一、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椐库一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提供读者服务^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可做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8.
致我刊作者     
<正>一、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库—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提供读者服务。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本刊可做适当处理。二、本刊对来稿可视情作适当修改或删节,如作者对此不同意请事先声明。  相似文献   

9.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形势,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EPS华艺中文电子期刊、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已换算为杂志赠阅。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如作者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作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10.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形势,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EPS华艺中文电子期刊、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已换算为杂志赠阅。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如作者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作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11.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形势,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EPS华艺中文电子期刊、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已换算为杂志赠阅。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如作者不同意,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作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12.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等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  相似文献   

13.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等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  相似文献   

14.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及CNKI系列数据库、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等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被收录,请在来稿时向本刊声明。  相似文献   

15.
<正>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形势,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EPS华艺中文电子期刊、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已换算为杂志赠阅。作者向本刊提交文章发表的行为即视为同意我刊上述声明。如作者不同意,请  相似文献   

16.
启事     
<正>本刊已加入"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和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进入因特网提供信息服务。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本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文章录入,请在来稿时声明,本刊将做适当处理。  相似文献   

17.
<正>本刊长期征稿,优稿优酬,竭诚欢迎广大作者结合本刊特点及栏目设置,惠赐稿件。为方便作者投稿,本刊敬告作者注意如下要求:1.本刊已加入《中国期刊网》《CEPS中文电子期刊服务》《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龙源期刊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教数据库》、超星期刊域出版平台全文  相似文献   

18.
<正>本刊长期征稿,优稿优酬,竭诚欢迎广大作者结合本刊特点及栏目设置,惠赐稿件。为方便作者投稿,本刊敬告作者注意如下要求:1.本刊已加入《中国期刊网》《CEPS中文电子期刊服务》《万方数据——数字化期刊群》《龙源期刊网》《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中教数据库》、超星期刊域出版平台全文  相似文献   

19.
本刊声明     
<正>网络上发现冒充本刊的所谓"社会主义学院学报投稿邮箱",盗用本刊刊号收所谓"版面费"、发表稿件预定费,等等,诈取作者的钱财,纯属骗子触犯刑律的诈骗行为。本刊为此郑重声明:本刊从来不收取作者分毫费用。被本刊录用稿件者,本刊还要发给稿费。本刊除原有投稿邮箱fjsyxb@sina.com外,从来没有在网络上另设投稿平台或自助投稿网站。本刊设在福州,没有设网站,也没有在北京设办事处或站点。设立所谓网站、北京站点的自称"李海泉"的人是一个  相似文献   

20.
致我刊作者     
<正>一、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扩大本刊及作者知识信息交流渠道,本刊已被CNKI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万方数据库—数字化期刊群、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收录,提供读者服务。其作者文章著作权使用费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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