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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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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间接证据案件中,事实认定是审判人员以经验法则为指导,运用间接证据推论案件待证事实的主观认知活动,以被告人与犯罪人的同一性认定为核心。这一活动包含两个阶段:一是由间接证据认定间接事实;二是由间接事实推论案件待证事实。在前一阶段中,审判人员应当全面把握间接事实与案件待证事实的逻辑关系,准确区分“不可动摇”的事实、积极的间接事实、中立的间接事实、消极的间接事实,并尽可能以时间、场所、样态的方式做出具体认定。在后一阶段中,审判人员需要对间接证据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做出准确评价,并对根据间接事实进行经验推理的过程作出解释和说明。考虑到推论过程的开放性和解释结论的多元性,审判人员应当掌握并使用归谬方法排除不合理的竞合假设,确保事实认定结论是对全部间接证据的最佳解释推论。  相似文献   

2.
两大法系科学证据采信结构评析——从事实认知的角度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英美法国家具有复杂的科学证据采信结构,其用意在于通过加强法官对科学证据证明力的实质性审查,抵消专家证人由于当事人的聘请而产生的"当事人性"以及对陪审团的误导,这种思路是对英美法系国家特有的二元审判结构以及对抗制的合理反映.但同时这种结构也带来一些问题,在事实认知上表现为"认知错位"与"认知过度".而大陆法国家科学证据采信结构比较简单,科学证据作为一种中立的证据方法,由法官依职权调查和自由心证完成,有利于科学证据以本来面目出现.但这种结构的主要问题是与自由心证奉行的理性原则有一定的冲突,这在事实认知上表现为"认知不足".  相似文献   

3.
耿宝建 《河北法学》2008,26(1):136-142
理论界和实务界通常认为司法裁判的过程是"先查清事实、后适用法律。"对此论断进行反思,指出两者的统一性,并从多个层面、正反两方面论证了法律与事实的不可分离性。从法理的视角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过程进行分析,并开创性地提出案件事实具体应当划分为案件的证据事实和案件的法律事实,与之相对应案件的事实认定过程实际分为证据事实认定阶段和法律事实认定阶段,此两阶段分别受程序法、证据法和实体法所规范。  相似文献   

4.
根据概率分析所涉及证据数量的不同,事实认定概率分析可分为单一证据维度和证据组合维度。在单一证据维度中,司法鉴定领域会不断涌现像DNA证据那样兼具实证统计数据和高度科学确认度的统计概率证据。在证据组合维度中,事实认定不可能通过数学推理实现,其原因主要有:事实认定过程复杂,数学推理难以模拟;数学推理并非司法证明思维的"母语",而是一门需要翻译的"外语";数学推理会通过"量"上的运算模糊、混淆乃至掩盖了"质"上的差别。  相似文献   

5.
论建立以一审庭审为中心的事实认定机制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刑事诉讼的事实认定,应以一审庭审为中心,即以审判为中心、庭审为中心、一审为中心;而不应当以庭前程序为中心、庭下活动为中心、上级审为中心。然而,上述反诉讼规律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正是中国刑事案件事实认定机制的现实。如果不解决刑事案件事实认定结构与机制的问题,就不能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但考虑现实条件,应区别案件类型与司法任务,确立不同的司法应对方式,限制这一机制的适用范围。建立这一机制,需要适度阻断侦审联结,限制庭前活动的"预审"与代审功能,实现庭审的实质化、有效性和中心作用;需要通过加强审判法官与合议庭的责任,限制审委会与院、庭长在案件事实认定上的权力,限制庭下阅卷的作用等措施,发挥庭审对事实认定的决定作用;需要规范请示汇报制度,调整诉讼资源配置,规范发回重审制度,同时全面加强基础基层建设,增强一审法院司法能力,保证事实审理以一审为中心。  相似文献   

6.
7.
事实认定是适用法律进行裁判的前提和基础,面对事实的认定必然涉及对各种证据及其相互关系的分析、推理及评判。在诉讼制度中,对证据价值的评判和认定事实所进行的推理都是基于法官的自由心证,然而依据自由心证作出认定必须有一定的根据或判断标准,这就是,正确的心证必须符合理性及经验法则。然而,  相似文献   

8.
法律判断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形成的,以往关于规范层面的著述可谓较多,而对事实认知的探讨却少之又少。本文在强调事实认知在法律判断中的重要性的同时,并对几种事实进行了界分与评析。法律事实的形成需要规范指导,但规范指导下的事实认知,又容易使事实变形;从个案事实中可以抽取法律规范所需要的要素,但只能使事实变得抽象,而不能让事实偏离真实;规范可以赋予事实以意义,但不应为迎合规范的适用,而使事实偏离本来面目。  相似文献   

9.
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背景下,审视现行审查起诉工作,存在着不愿意主动排除非法证据,“带病”举证;证据不够充分,勉强起诉;撤诉后以原事实、证据重新起诉甚至变更管辖后重新起诉;不全面移送证据材料,将有利被告人的证据隐匿不送等问题.面对上述问题,应当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依据审判的要求和标准审查案件事实证据;以审判的思维决定是否起诉;全面收集和移送证据材料;避免就案件事实认定和定性与法院提前沟通;客观公正作出无罪不起诉决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审查起诉工作改革,检察机关还必须转变理念,确立当事人角色意识;调整关系,支持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破除陈规,改革审查起诉工作考评机制.  相似文献   

10.
贺林波 《时代法学》2006,4(4):52-58
规范、事实与证据是司法过程中的三个核心范畴,具有多义性,但又能够在司法过程中融贯一致,无论是探寻本质的定义方法,还是后现代主义的解构方法都不能合理地解释这一点,只有在融合这两者理论优势前提下,规范、事实与证据才能够得到合理而一致的理解。  相似文献   

11.
肖莉 《法制与社会》2010,(9):249-250
刑事庭审中的事实认定是刑事法庭在刑事诉讼中针对指控进行证据调查,判断指控犯罪是否发生、指控罪名是否成立的特定活动。将这一活动程序化、规范化是司法活动中人权保障在诉讼活动中的具体体现,具有保障事实认定的准确性,结论合法化,程序规范化及纠纷解决等功能。在程序设置上不仅要遵循程序公正的一般标准,如参与、平等。中立等,而且还必须融入一些特殊的原则,诸如共识性原则,公正与效率并举原则等。  相似文献   

12.
《北方法学》2020,(5):91-104
在我国法官认定刑事案件事实的心理过程中,控方指控事实产生的"锚定效应",对被告人有罪"预设值"的假设验证、非理性因素、外部因素产生的心理压力,法官性格等心理因素都会对事实认定产生影响。这种心理过程具有如下特征:法官对被告人有罪假设的验证具有明显的单向思维特征;被告人是否认罪对法官心理影响力较大;在重大、复杂案件中法官承受的来自外部因素的心理压力更大;非理性因素的运用缺乏规范。为了对法官认定事实的负面心理因素进行控制,以使法官认定事实的心理过程更为合理化,应通过程序机制限制法官形成被告人有罪的"预设值"水平,改变法官进行假设验证的单向性思维,降低口供对法官的心理影响力,限制外部心理压力对法官心证的负面影响,同时对法官认定事实中的非理性因素进行合理规制。  相似文献   

13.
韩阳 《人民司法》2012,(13):81-84
在一个特定的时期,人类的知识范畴和认知能力总是有限的,人们所认识的真理也是相对的,因此,被认识的真理仅仅是一种对事物的相对合理性的发现。在诉讼证明理论中,其核心问题正是通过法律制度的  相似文献   

14.
林维业 《政法学刊》2015,(2):112-116
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的决定。依此决定,以审判为中心的侦查工作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证据作主导,还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  相似文献   

15.
司法裁判中的事实认定与建构问题是司法实践中最为重要和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从裁判主体(主要是法官)的感知和注意及心理因素对认定与建构案件事实的影响以及对认定与建构案件事实的依据、方法等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6.
司法裁判中的事实认定与建构问题是司法实践中最为重要和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本文从裁判主体(主要是法官)的感知和注意及心理因素对认定与建构案件事实的影响以及对认定与建构案件事实的依据、方法等进行了分析.  相似文献   

17.
情理推断是以经验知识为前提的推论,其在司法证明中的作用是必要但危险的。我国现行印证证明模式中并没有包容情理推断的空间,但其却在实践中隐性运作,同时因缺少约束机制而易于导致权力滥用甚至恣意裁判。为化解合法性与正当性危机,有必要规范情理推断在司法证明中的运作。然而,传统印证证明理论的外部视角,无法描摹司法证明的全貌,可以引入一种内部观察视角作为补充。司法证明在结构上是包含价值判断的论证式经验推论,事实认定因而具有似真性。在似真性证明的制度语境中,情理推断作用于从证据命题推导出案件事实的证明过程之中,辅助裁判者认定并证成对事实的确信。在该事实证成的理论分析框架中,情理推断的规范运作需要以认知开放的竞争性论辩程序为场域,以包容性的证明方法体系为前提;为防止权力滥用,还应给裁判者施加事实证成义务。  相似文献   

18.
解读“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我国法治建设的蓝图更加清晰,法治建设的号角更加嘹亮,法治建设的目标、任务、措施更加具体。《决定》中明确提出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侦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严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审查、运用证据,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  相似文献   

19.
姚宇 《法制与社会》2014,(3):87-91,94
法律之所以被信仰并普遍适用于维护市民社会秩序中,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对其他规范方式,法律具有某种内在理性和逻辑,使人们得以掌握并反复适用,由此得到的纠纷解决结果因具有规律性和可预见性而被人们普遍接受。民事诉讼制度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古老法律制度,当然也有其运行的逻辑,这一逻辑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律语境下可以通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予以精准表述。以怎样的事实为依据,以哪些法律为准绳是解读民事诉讼审判逻辑的核心问题。  相似文献   

20.
施鹏鹏 《北方法学》2017,11(6):73-84
深化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所面临的一大重要难题便是如何让普通公民准确地进行案件事实认定。为解决这一难题,大陆法系一些国家设计了刑事问题列表制度,由更具专业经验的审判长进行要件事实分解,降低陪审员事实认定的难度,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刑事问题列表制度为中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了可行的技术方案,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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