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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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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权法》首次在在立法上对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行使程序、效力的产生及消灭做出了明确规定,本文简述了预告登记制度起源、性质与效力,并对我国《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及其完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2.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登记制度中一项重要制度,《物权法》对此也进行了规定,但仍需完善。不动产预告登记将债权物权化,赋予债权请求权以物权性质的排他效力,其价值在于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信用。本文从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概念、性质、特征、效力与价值等方面来对其进行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3.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物权法登记制度中一项重要制度,物权法(草案)对此也进行了规定,但仍需完善。不动产预告登记将债权物权化,赋予债权请求权以物权性质的排他效力。其价值在于保障当事人(特别是弱者)的权利,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信用等,特别是以抑制商品房买卖中"一房多售"为典型。本文拟从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涵义与性质入手,对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法律效力与法律价值进行思考,结合我国实际提出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若干方面在我国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4.
本文简述了预告登记制度的概念、预告登记所保全的请求权的性质,并对我国《物权法》中的预告登记制度的完善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5.
新近颁布的《物权法》确认了不动产更正登记、异议登记和预告登记三种新的登记制度。其中,预告登记制度因其本身具有防止不动产交易中出卖人"一物二卖"、保全债权人以不动产物权变动为标的的债权请求权等功能而显得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仍处于初创阶段,为完善相关制度构建,本文从预告登记的性质、效力、制度溯源并结合国外立法案例,对如何完善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6.
预告登记是不动产物权登记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物权法最新成果的重要体现,在保障当事人权利、保护交易安全、建立市场信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本文从分析不动产登记的性质入手,进一步分析预告登记的性质,分析与相关制度的关系,从而从理论上论证预告登记为债权担保的一种手段,债权请求权物权化是预告登记后权利的性质。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已于2007年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其中一大亮点,就是以民事基本法的形式首次确立了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制度打破了债权法理论与物权法理论之间泾渭分明的界限,具有保全预告登记权利人的物权变动的价值。本文将围绕着预告登记制度的概念、建立、法律性质、适用范围以及完善发展等问题展开探讨,以期对构建我国完善的预告登记制度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我国《物权法》第20条确立了预告登记制度,但是对预告登记制度的效力规定过于简单,不能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各种复杂问题。本文从预告登记的制度目的角度出发,分析预告登记的效力,认为其应当具有事实处分救济效力、法律处分救济效力、顺位效力、破产保全效力和对抗强制执行效力共五种效力。  相似文献   

9.
侯国跃 《河北法学》2011,29(2):92-96
预告登记使所登记的权利具有物权的排他性,但其性质仍为债权。我国《物权法》规定可纳入预告登记的仅限于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债权请求权,其适用范围过窄,应予适当修正。我国《物权法》未能就预告登记保全顺位效力进行规定,属法律漏洞,应予填补。《物权法》规定的预告登记失效的3个月期间过短,应修改为2年方为合理。  相似文献   

10.
我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两款内容涉及预告登记的定义、效力和失效,但与国外完善的立法相比仍显粗陋,甚至与现实脱轨。本文立足于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比较德国和台湾的相关立法,着重探讨预告登记的性质和效力问题,兼顾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和失效问题,试图借鉴外国立法完善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使该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1.
潘俊秀 《法制与经济》2008,(14):10-11,20
我国《物权法》第20条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两款内容涉及预告登记的定义、效力和失效,但与国外完善的立法相比仍显粗陋,甚至与现实脱轨。本文立足于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比较德国和台湾的相关立法。着重探讨预告登记的性质和效力问题,兼顾预告登记的适用范围和失效问题,试图借鉴外国立法完善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使该项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相似文献   

12.
于洋 《法制与社会》2011,(25):52-52
本文将对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理论问题进行探讨,结合我国预告登记制度现实状况,探讨我国《物权法》规定的预告登记制度已经取得的积极成果,分析该制度的不足之处,结合我国的现状,同时借鉴各国法治发展的先进理论,提出完善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3.
作为不动产登记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预告登记现已为多数国家所采纳,但对我国来说却是一项新制度。我国于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第20条对物权预告登记进行了规定。本文从预告登记的起源与必要性出发,对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进行了简要的探讨。  相似文献   

14.
2007年10月1日施行的《物权法》首次对不动产预告登记进行了规定,这相比颁布以前是个很大的进步,但是这条规定过于原则化,对一些重要问题的规定并不明确。本文就从它的概念和性质入手,比较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相关制度,对我国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的不足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5.
预告登记制度,是对原债权人以不动产物权变动为请求权的债权进行保护,是不动产登记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界定了不动产预告登记的概念,对预告登记所的请求权的法律性质、预告登记的法律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消灭等方面进行考察与分析,对预告登记制度的理论和实践以及与我国法律制度的整合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我国《物权法》中对预告登记进行了规定,但仍存在不足,需对该制度具体实施制定操作细则,对我国预告登记的发生要件、适用范围、法律效力、消灭等方面进一步明确规定和完善。  相似文献   

16.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是我国物权法新设立的制度。本文就不动产预告登记的特征与性质,提出了相关见解,希望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17.
论预告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从构成要件角度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告登记为中世纪德国民法所创设,后为瑞士、日本民法所采用。我国《物权法》也将它纳入其中,但由于规定的较为概括,被广泛地认为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本文从预告登记行为构成要件的角度出发,探讨各种问题所产生的内在原因。  相似文献   

18.
我国在07年颁布的《物权法》中首次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使得被登记的不动产物权请求权具有物权效力,并对于现实生活中出现的“一房二卖”现象有良好的制约作用。但是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还存在着某些不足,本文通过和国外的立法的比较,完善我国的预告登记制度。  相似文献   

19.
异议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中的重要制度,我国《物权法》确立了该项制度,但是存在着法律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等问题。本文结合《物权法》和建设部出台的配套规章《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立足我国国情,并从比较法的角度借鉴先进立法经验,提出完善我国异议登记制度的立法建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相似文献   

20.
蔡虹  邓沁婷 《河北法学》2020,38(5):66-78
《异议复议规定》第30条作为预告登记权利人提出案外人异议的审查依据,因其中"排除异议"及"符合物权登记条件"在解释上易生歧义,致实务适用意见不一。依执行理论,除所有权外,何种权利始可排除强制执行,应依实体法之性质、效力及执行目的或方法确定。经预告登记之权利并非实体权利,其性质应为兼具物权性、债权性及从属性的请求权。目前,我国预告登记在强制执行中的效力,立法未臻明确,但结合我国预告登记实体法之"再处分禁止效力"及"不动产登记簿冻结效力",藉由目的解释,应将《物权法》第20条第1款之"处分"进行扩张,使其效力覆盖强制拍卖、变卖等"处分"性执行措施。而案外人据以《异议复议规定》第30条提出异议的,法院不应适用于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网签及受让物权预告登记以外的其他预告登记之情形,其"符合物权登记条件"之确认,应参照预告登记转本登记之理论,采实务通说之标准,具化为满足合法有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办理预告登记及支付全部价款或依约定支付价款之要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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