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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一些地区的工商行政管理局先后出台的“首次不罚”制 ,虽然其意在完善工商行政处罚制度 ,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 ,但却因改变了上位阶法文件规定的行政处罚事项而不具有合法性。地方政府工作部门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无权规定行政处罚事项。“首次不罚”制同时也提示我们 ,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国家权力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与监督制度。同时 ,对于违法制定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国家利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应当赋予人民检察院以公诉权 ,以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控制  相似文献   

2.
论行政处罚适用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适用的一个重要原则 ,是近几年来行政法学界讨论较多 ,分歧也较大的一个问题。自 1 996年 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颁布以来 ,已有诸多著述对这一问题作了研究阐述。行政法学界对于“一事不再罚”原则的理解存在诸多不同的观点 ,综合起来 ,主要分歧在于对于同一个违法行为如何认定 ,而有一点是共同的 ,就是认为“一事不再罚”原则中所指“罚”应当是指行政处罚 ,也就是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违法行为 ,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 ,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对此 ,笔者认为 ,“一事不再罚”只是行政主体在实施罚款…  相似文献   

3.
刑法学界对单位犯罪的处罚方式一般都认为有双罚制和单罚制两种。单位犯罪单罚制存在标准不确定、单位的诉讼地位不确定等弊端,从而使得单位犯罪单罚制在适用过程中存在不完善之处。应该对刑法中的单罚制处罚方式进行部分修改,以实现法律完善和适用上的统一。  相似文献   

4.
税务行政处罚中"一事不二罚"原则可以有效地防止行政机关滥用权力,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正当权益。本文从税务行政处罚中"一事不二罚"原则的概念、适用范围处罚,详细地论述了"一事不二罚"原则。  相似文献   

5.
“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其设立的宗旨在于规范执法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但对这一原则的理解至今存在较大分歧。同时,在操作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问题。  相似文献   

6.
"一事不再罚"原则作为行政处罚适用中的一项基本原则,已为我国法学界普遍认同,但如何理解和适用,在理论和实践中还存在不少分歧,也暴露出该原则理论上的不成熟和迫切的现实需要之间的矛盾。为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处罚实施,实现罚当其过,解决实践中的重复处罚、多头处罚问题,应进一步明确该原则的内涵,统一其适用原则和标准。  相似文献   

7.
“先减后并”并罚方法的立法理由是能够通过给予服刑期间再犯新罪者更为严厉的处罚,以实现我国适用刑罚的基本目的。但是,这种并罚方法并不能完全并且公正地实现立法意图,违背“任何人不因同一犯罪再度受罚”的原则,导致数罪并罚方法的极度繁琐化。应当取消“先减后并”的并罚方法,以对新罪本身从重处罚的方法取而代之。  相似文献   

8.
行政处罚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但对这一原则的理解至今仍存在较大分歧。深入理解“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具体涵义和适用规则,将有助于执法机关依法行政以及更好地保障行政相对人的权益。  相似文献   

9.
“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实质是指“不可数罪并罚的事后行为”。“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可以导致不可罚的缘由作出相应的分类,也可从“不可罚的事后行为”本身的数量作出相应的分类。虽名为“不可罚”,但“不可罚的事后行为”并非绝对的“不可罚”。为尊重案件事实真相和体现个案正义,“不可罚的事后行为”至少应作为从重量刑情节对待。  相似文献   

10.
本文在对单位犯罪的刑罚适用、单罚制的理论基础及单罚制中犯罪单位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进行研究的基础上,着重对单罚制中犯罪单位自首的认定与处罚;单罚制中犯罪单位追诉期限的认定;单罚制中犯罪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的变更以及定罪量刑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1.
也谈一事不再罚原则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理论界关于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具体涵义尚未形成共识。一事不再罚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在实际操作中可遵循谁先发现就归该主体管辖,后发现者不再处理的原则。我国《行政处罚法》关于对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的规定,反映了一事不再罚的精神和立法宗旨,但由于其范围的有限性,不足以全面解决重复处罚的问题。随着一事不再罚原则理论上的日益成熟,法律规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内容将进一步得到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12.
"一事不再罚原则"一直是行政法学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一事不再罚的具体含义,没有对"一事"和"再罚"的内涵做出明确的界定,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存在着很多重复处罚、多头处罚的现象,严重侵害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行政机关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只有科学界定"一事"和"再罚"的内涵,加强立法,扩大一事不再罚的适用范围,对行政处罚法律法规竞合的处理规定,行政执法主体竞合的处理原则等内容做出明确的规定,才能真正解决实践中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扰民等问题,真正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  相似文献   

13.
“中立性”既是中立帮助行为之特质,也是确定行为可罚性的事实根据。基于行为“中立性”的本质特征以及维持刑法自由保障机能与法益保护机能动态平衡的客观需求,即便中立帮助行为对他人实施犯罪具有事实性或物理性因果贡献,也不应无差别地全面肯定其刑事可罚性。然而,限制行为可罚性的既有路径不是限制逻辑存在明显瑕疵,就是限制标准过于暧昧、限制结论过于恣意,不具备相应的操作性和可行性,根本无法担负起限定处罚范围的重任。确定中立帮助行为刑事可罚性,应当立足行为之“客观中立性”特征,通过演绎客观归责理论,规范评价行为升高正犯实行犯罪的风险是否为法所不允许。只有在违反相关刑法前规范升高正犯行为之风险且该规范之目的在于避免行为被用于犯罪时,才应肯定中立帮助行为的刑事可罚性。  相似文献   

14.
在处理行刑交叉案件时,厘清"一事"、"二罚"的关系,适度延伸"一事不二罚原则"的适用范围对于划清权力界限、保护公民权利、节约执法、司法成本均有重大意义。行刑交叉案件中的"一事不二罚原则"应该贯彻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在罚责内容上的"有限并科"、"同质罚责刑事优先,相异罚责各自适用"以及"及时移送"三大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15.
在处理行刑交叉案件时,厘清"一事"、"二罚"的关系,适度延伸"一事不二罚原则"的适用范围对于划清权力界限、保护公民权利、节约执法、司法成本均有重大意义。行刑交叉案件中的"一事不二罚原则"应该贯彻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在罚责内容上的"有限并科"、"同质罚责刑事优先,相异罚责各自适用"以及"及时移送"三大核心内容。  相似文献   

16.
实证研究发现,司法实践对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的适用存在以下问题:与“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混同、教育因素在处罚中发挥的作用不清、与过罚相当原则的适用关系不明。通过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厘清该原则中教育与处罚二要素的内在逻辑,阐明该原则与罚过相当原则的外在关系,有助于提升该原则在司法适用中的规范性和准确性。通过“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的开放性适用,教育因素可以作为前置裁量手段对处罚发挥影响。罚过相当原则可以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中实体裁量部分提供“相当性”的分析工具,教育的裁量手段作用应以处罚法定原则和过罚相当原则为限度。  相似文献   

17.
“两个必然”和“两个决不会”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代替资本主义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正确认识“两个必然”和“两个决不会”的辩证统一关系,就要把资本主义走向灭亡的历史“必然性”与历史发展过程的“长期性”统一起来;就要把资本主义的“腐朽性”与它继续发展的“可能性”统一起来;就要把历史发展的“阶段性”与历史结局的“趋向性”统一起来。  相似文献   

18.
行政理论界一直存在着“一事不再罚”原则,但其内涵尚未形成共识,对同一违法行为,不应当重复处罚,这就是“一事不再罚”原则。但《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一事不再罚款原则”即对同一违法行为构成法条竞合后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款”原则是“一事不再罚”理论与行政处罚现状有机结合在《行政处罚法》上的体现。  相似文献   

19.
欧亚平 《理论前沿》2004,3(8):22-24
马恩关于“两个必然”和“两个决不会”的思想,都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上分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得出的必然结论,认真思考和重新认识马恩这一思想,在今天同样具有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20.
我国刑法理论中对单位犯罪双罚制的解释众说纷纭,并且相互矛盾。从刑罚目的论解释单位犯罪双罚制的依据,解决了这种理论基础上的矛盾,在同“罪责自负”原则价值趋同的基础上得出双罚制是“罪责自负”原则的例外,是在刑法理论原则和刑法目的实现的博弈中得出的权宜之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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