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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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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一、免去刘贵祥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职务;任命裴显鼎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二、任命姜伟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庭长。三、免去姜启波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任命郑学林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四、任命颜茂昆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五、免去康瑛、陈朝仑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相似文献   

2.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一、任命冯立奇为最高人民法院交通审判庭副庭长。二、任命李祥民、郭彦东(女)、宫鸣、董佩兰(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三、免去苏庆、陈钦一、余齐兴、邓紫芳(女)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相似文献   

3.
1995年6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端木正的最高人民法院剐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罗豪才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相似文献   

4.
(2008年6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一、免去林有海、赵汝琨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二、任命黄璞、胡卫列、李金声、周惠永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相似文献   

5.
一、任命南英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二、任命景汉朝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三、免去张甫旗、李军、项存奇、鲍圣庆、裴莹硕的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相似文献   

6.
7.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蔡子玉、张建军、那书元(女)、彭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孙朝英、方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相似文献   

8.
一、任命李少平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贺荣(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相似文献   

9.
<正>(2016年12月2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一、任命江必新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二、任命景汉朝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庭长。三、任命李少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四、任命张述元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庭长。五、任命王旭光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副庭长。六、任命虞政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  相似文献   

10.
2002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人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任命李玉成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相似文献   

11.
<正>(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一、任命刘贵祥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庭长。二、任命胡云腾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三、任命孔祥俊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四、任命周帆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副庭长。  相似文献   

12.
<正>(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一、任命郭兴旺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二、免去文盛堂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相似文献   

13.
(2014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一、免去赵扬(女)、吴建平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二、任命高云涛、张萍(女)、程文、周玉庆、金威、李增福、迟艳薇(女)、肖嗥明、马晓敏(女)、盛常红(女)、隆赟(女)、吕卫华、叶仲耀、曹华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相似文献   

14.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一、任命刘学文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二、任命郑学林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相似文献   

15.
一、任命黄尔梅为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二、任命熊选国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三、任命杨万明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四、任命孙华璞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  相似文献   

16.
一、任命张军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二、任命熊选国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三、任命高贵君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免去其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 四、任命周峰为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五、任命裴显鼎、叶晓颖(女  相似文献   

17.
一、免去陈大豪、杨立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二、免去王正义、李振华、吴锦遂、陈柯钧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张建南、冯进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相似文献   

18.
(2006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一、免去沈德咏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二、任命刘竹梅(女)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三、任命李卫星、李勇、李睿懿、王蔚东、马岩、闫燕(女)、何莉(女)、张杰(女)、张滨生、曾广东、董蓓(女)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员。  相似文献   

19.
(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一、任命陈斯喜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免去其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委员职务。二、任命尹中卿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三、任命刘振伟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相似文献   

20.
一、免去张穹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二、任命孙谦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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