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50 毫秒
1.
随着我国耐用消费品信贷市场的发展,保证保险业务在我国财产保险市场得到了迅猛的发展。但是,由于保证保险业务在我国开办未久,不仅在保险理论中对之颇多争议,在实践运作中亦引发了大量纠纷,而且司法审判对之处理的原则亦不相同。为了促进对保证保险制度的正确认识,完善司法审判中法律适用,本文从理论分析和现实对策两个角度对保证保险法律适用中的若干问题进行探讨,以求规范我国保证保险业务的健康发展和规范运作。  相似文献   

2.
商振涛  刘丽君 《法学杂志》2007,28(5):142-144
从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保险业推出一种名为"保证保险"的新险种.但各地法院在审理涉及保证保险案件的过程中,由于对保证保险的法律性质存在认识上的差异,导致运用不同的裁判依据,作出了不同的审判结果.本文对保证保险的定义,保证保险合同的法律性质和保证保险合同的法律规范的适用三个问题进行探讨,以促进我国保证保险立法的完善和裁判上的统一.  相似文献   

3.
保证保险合同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保证保险业务起源于信用发达的美国,随后西欧不少国家和日本陆续开办。[1]我国保险公司开办保证保险业务起步较晚,业务范围小,涉及险种也较少,在目前个人消费信用制度尚未健全的市场环境下,由于保险公司的业务经验不足,风险防范能力差,立法相对滞后,因而造成大量的纠纷出现,主要集中在分期付款买卖保证保险合同、汽车(住房)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等。本文主要结合司法实践,对保证保险合同的若干法律问题作一探讨,以求教于同仁。  相似文献   

4.
汽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合同涉及的法律关系十分复杂,同时还涉及千差万别的合同订立与履行的事实情况,但相关的法律规定却因我国汽车消费信贷业务起步较晚而不够健全。无论理论界还是司法实务界对保证保险的性质、保证保险与保证的关系以及操作层面等诸多问题都存在重大争议。  相似文献   

5.
保证保险合同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保证保险一般作为分期付款消费的一种履约担保,由于当前没有调整此类合同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审判实践中做法各异,相同类型的案件常常在不同法院中出现不同的判决结果。对此,有必要对保证保险合同的性质、法律适用、合同的独立性和各合同主体的诉讼地位等实践中争议较大的法律问题进行比较分析,以期为当前法院审理车贷案件提供理论上的参考。  相似文献   

6.
当前法院受理的很多金融纠纷案件,不仅涉及合同法、担保法、公司法等法律适用问题,还涉及对国家金融政策的把握,司法实践中有不少疑难问题有待研究解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结合多年来的金融审判实践,对一些疑难法律问题提出管窥之见,以期对我国民商事审判实践有所裨益。一、借款合同效力的几个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借款人往往以银行违反商业银行法的相关规定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借款人以其不具有向银行借款的资信条件,银行没有尽到审查义务向其发放贷款有过错,主张借款合同无效;二是借款  相似文献   

7.
随着合同形式的多样化和市场经济中权利本位向社会本位的发展 ,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之现象日显突出。特别是在当今经济全球化的形势下 ,在国际私法中 ,如何妥善处理该种因合同等欺诈行为而产生的侵权纠纷 ,显然已是中国和世界其他各国司法审判中所共同面临的问题。本文从各国关于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民法理论基础着手 ,并结合我国的具体司法实践 ,从国际私法的角度对涉外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之案件的识别、管辖权确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索  相似文献   

8.
贴现是商业银行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权利转让给金融机构的票据行为,是金融机构向持票人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从银行业务角度分类,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由于《票据法》理论与司法实践对贴现相关问题存在争议,导致司法实践中存在着相当程度的混乱。本文针对审判实践中出现的一些典型法律问题和难点进行梳理并分析,期望能对审判实践统一认识、统一裁判标准作出有益的探索。  相似文献   

9.
刘力 《法学》2005,(11):71-78
附随义务的可诉性、认定标准以及违反之责任后果等,是司法裁判的难点。有必要结合审判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合同附随义务进行梳理,就若干争议问题从审判角度提出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并阐述审理合同附随义务案件较为体系化的若干司法考量与方法。  相似文献   

10.
合同解释是一个法律概念,我国现行合同法中对此尚无规定,人们对它或许还感到陌生,或许还没有意识到它早已存在于我国的审判实践中.事实上.只要有合同纠纷,无论法律上是否有规定,司法审判实践都需要对有纠纷的合同进行解释,只不过是解释的方法是否规范罢了.  相似文献   

11.
也论“后让与担保”——与杨立新教授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学立 《中国法学》2014,(3):288-304
"让与担保"在《物权法草案》中曾经出现过,但最终通过的《物权法》并未采纳。"后让与担保"是有学者以"我国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以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借贷合同进行担保"为依据,并参照"让与担保"的发生背景和发展过程而提出的一个新种担保物权概念。正如"让与担保"不能独立存在一样,"后让与担保"也没有独立存在的个性和价值。究其实质,"后让与担保"是抵押权的一个变形。我国《物权法》担保权编关于"未来物"上的抵押权的规定已经涵盖了这一担保物权形式。"后让与担保"与抵押制度相比没有创新内容。需要对我国现有的多元化担保物权体系结构进行一元化改造,以应对生活中不断出现的有名无实的所谓新型担保物权。  相似文献   

12.
保证期间既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也可以在无约定时由法律规定,因此其既不是诉讼时效期间,也并非除斥期间,而仅应视为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履行保证合同项下代偿义务的期限。对当下保证期间(限)制度的考察显示,司法解释仍具有超越上位法的冲动和纪录,从而使得既有的司法实践经验即便在法律出现大幅度修改的情况下,仍可通过司法解释得以保存和延续。而将上级法院观点预先成文化的做法,恰与严格限制法官个人在个案中诠释法律的惯行构成鲜明对比。从2011年12月开始,最高人民法院不定期发布指导性案例。但若想以其取代相沿已久的司法解释制度,恐怕还有待时日。  相似文献   

13.
任自力 《北方法学》2010,4(2):61-66
小额保险是近年来在部分发展中国家兴起的一类特殊商业保险,其理论基础包括保险市场分层理论和金字塔底层财富理论。小额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是小额保险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小额保险法律制度的渊源包括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并主要体现为国内法;其内容主要包括小额保险的类型、合同制度及监管制度。中国小额保险立法存在层级过低、操作性差等缺陷,故亟待完善。  相似文献   

14.
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认定及责任承担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企业间借贷合同符合合同法原理,现行政策及有关立法并未一概否定其效力,原有司法解释缺乏法律依据,现已着手修改,并已先行对部分企业之间变相借贷合同的效力予以认可,因此,应确认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从经济学上说,利息就是货币的时间价值;在法律上,利息是由作为主债权的金钱债权而产生的法定孳息。因此,在责任承担上,利息的性质决定着在企业间借贷合同中,除本金债权外,利息债权也应予以保护,对此相关判例已经先行一步,期待司法解释能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予以明确,以便统一司法尺度。  相似文献   

15.
论国际海运货物保险的保险利益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本文分析了英国法环境下国际海运货物保险利益界定的弊端 ,建议我国确立以“风险承担”为界来界定保险利益的法律模式 ;结合实际对实务中颇具争论的“保险利益的相对性”、“保险利益与保险合同效力”和“保险利益与损失”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王庆军 《行政与法》2005,(2):101-104
不安抗辩权是我国合同法确立的一项全新的合同履行制度,它既借鉴了大陆法系不安抗辩权规定的精华,也吸收了英美法系预期违约制度的合理性。其构成要件有四条,即要有基于同一双务合同产生的具有对价关系的两项债务;合同的履行要有先后顺序;后履行方有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的法定情形;后履行方不能履行或可能不能履行的法定情形须出现在合同成立后。它的法律效力为中止履行合同,恢复履行或解除合同,但权利人应负有举证责任和通知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不安抗辩权应注意对方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债务履行时的证据收集;注意“合理期限”的界定与适用;注意不安抗辩权与违约责任请求权的竞合。  相似文献   

17.
邹双卫 《行政与法》2010,(9):126-128,F0003
在我国民事立法中,批准是某些合同的生效要件。合同经批准生效的立法构造在司法实践中引起了一定的混乱。尽管司法解释为此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但还是无法彻底克服以批准作为合同生效条件所带来的弊端。尤其在合同订立后至批准手续办理完毕之前以及合同因客观原因无法得到批准的情况下,当事人之间将会因合同不生效而不存在基础法律关系。因此,批准不应当被规定为合同的生效要件,急需在立法上进行重构。  相似文献   

18.
韩长印 《中国法学》2012,(5):149-162
交强险的重复投保以及法院处理此类案件中出现的"同案不同判"现象,折射出我国交强险的保障不足及对交强险立法定位的认识分歧,实务中采取解除起期在后交强险合同的裁判方法欠缺保险法的法理依据;重复投保的成因主要在于交强险的封顶式保障模式及事故分项责任限额模式不能为被保险人和受害人提供相对充分的保险保障;而现有保障模式的形成则又受制于交强险的"不盈不亏"费率模式及为商业三责险的运营预留必要盈利空间的立法定位。解决重复投保问题的长远出路在于将商业三责险与强制三责险合二为一,在此基础上取消对三责险的封顶限制,同时改"不盈不亏"的费率模式为"适度盈利"的费率模式。  相似文献   

19.
专利权担保融资是知识产权价值的一种表现形式.专利权的交换价值是其担保功能的法理基础.专利权担保的性质在法律上被界定为质押,专利权担保的效力以登记为要件.目前理论认为,专利权担保为介于抵押与质押的中间形态或接近抵押,其效力以担保合同生效为要件.由于专利权担保融资属于间接、非证券无形资产融资,因此受到三个方面的基本规则约束,即专利规则、担保规则和贷款规则.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专利权人与贷款人之间可以根据设定担保的实际需要依据合同自由原则补充法律规定之不足.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