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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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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我国,公用企业垄断的现象极为严重,公用企业垄断是我国反垄断执法关注的重点。《反垄断法》出台后出于种种原因,并未对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及权力配置予以厘清,导致了实践中反垄断执法机构与各行业监管机构间的权力冲突愈趋频繁、激烈。因此,我们必须对上述两类机构之间的反垄断权限进行划分。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间的权限划分一般有三种模式,而反垄断执法机构与行业监管机构分权的模式是目前最适合中国国情的模式。  相似文献   

2.
目前市场上主要有哪些垄断行为?在反垄断方面我们面临哪些问题,是立法的问题,还是执法的问题,还是兼而有之?《反垄断法》缘何迟迟不能推出,主要存在哪些难点和阻力?《反垄断法》推出以后是否就意味着万事大吉?需要另起炉灶建立一个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吗?考虑到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现实,我们如何运用法律之外的手段来推进中国的反垄断事业?《法人》邀请了经济学家、法学家和身处反垄断一线的监管层人士,就以上问题展开讨论,希望能够对中国《反垄断法》的破茧而出、反垄断系统工程的实施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3.
黄诗斯 《法制与社会》2013,(20):249-250
国企是我国垄断的主要力量,"电信、联通垄断案"又一次提醒了公众这一基本事实。我国国企垄断与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设置及其权力分配的错乱不无关系,将反垄断执法权赋予与国企利益攸关的行政机构显然是不恰当的。采用司法反垄断模式,将司法权引入到反垄断中来是一个可行的途径,而建立统一而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刻不容缓。  相似文献   

4.
焦海涛 《法学》2024,(2):149-164
我国《反垄断法》将垄断协议定义为“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但未对“排除、限制竞争”作出解释。构成要件的模糊性使得反垄断执法机构与法院在处理垄断协议案件时选择了不同的分析模式,进而产生了同种行为不同认定的情况。2022年新修订的《反垄断法》关于垄断协议定义及纵向垄断协议的修改,试图统一垄断协议违法性的分析模式,但相关规定仍然存在理解分歧。鉴于我国《反垄断法》“垄断协议”一章的规定与《欧盟运行条约》第101条在语言表述和逻辑关系上高度相似,建议我国法下的垄断协议认定可采取欧盟的“两步走”分析模式:第一步适用禁止条款,仅评估消极效果(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以确定相关行为是否属于反垄断法的调整范围;第二步适用豁免条款,再评估积极效果(促进竞争效果),并对积极效果与消极效果进行比较,作出终局性的法律性质判定。  相似文献   

5.
建立以反垄断执法机构为责任追究主体,以行政主体、受保护企业、直接责任人为责任承担主体,以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综合运用为责任形式的反垄断法律责任体系.是行政垄断规制的重要保障,具体行政垄断行为形成反垄断法律责任与行政法律责任竞合.应择处罚较重的前者适用;抽象行政行为面临反垄断法律责任与违宪责任竞舍,在我国应合并适用.  相似文献   

6.
桑林 《法人》2004,(7):16-18
目前市场上主要有哪些垄断行为?在反垄断方面我们面临哪些问题,是立法的问题。还是执法的问题。还是兼而有之?《反垄断法》缘何迟迟不能推出,主要存在哪些难点和阻力?《反垄断法》推出以后是否就意味着万事大吉?需要另起炉灶建立一个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吗?考虑到中国经济体制转轨的现实,我们如何运用法律之外的手段来推进中国的反垄断事业?《法人》邀请了经济学家、法学家和身处反垄断一线的监管层人士,就以上问题展开讨论,希望能够对中国《反垄断法》的破茧而出,反垄断系统工程的实话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7.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于2008年正式生效,该法对于促进市场竞争、增进消费者福利、推动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因为涉及到经济生活的各个领域,《反垄断法》与其他法律的碰撞也将在所难免,而反垄断与知识产权的契合与冲突则成为当下学界讨论的热点。虽然《反垄断法》对滥用知识产权构成垄断的行为进行了规定,但是该法言辞较为抽象,这势必会给日后反垄断的执法和司法带来一定困难。针对这种情况,本文首先从立法目的的角度将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与《反垄断法》进行比较,找到知识产权保护与反垄断冲突的核心问题。然后按照反垄断分析的一般径路——从垄断地位的确认到垄断行为的规制——对滥用知识产权构成垄断的具体形式加以介绍。最后,文章指出:我国应当尽快出台知识产权相关司法解释,为反垄断执法与司法提供清晰的指导。  相似文献   

8.
在美国,对于利用技术标准获取专利垄断地位的专利信息不披露问题,通常由联邦贸易委员会依据《联邦贸易委员会法》第5条进行反垄断调查和起诉。不披露技术标准中的专利信息以控制标准设定过程的行为,可能构成《谢尔曼反托拉斯法》第2条所指的企图垄断。市场力量、限制竞争行为以及主观意图是证明违反反托拉斯法的三个必须要素。因此,美国与技术标准相关的专利保护机制也要受到其反托拉斯法的制约与执法机构的反垄断审查。  相似文献   

9.
许倩 《检察风云》2022,(17):70-72
<正>2022年6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中国反垄断执法年度报告(2021)》,阿里巴巴“二选一”、禁止虎牙斗鱼合并案、先声药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等被列举。2021年11月18日,国家反垄断局正式挂牌。随后,国家不断加大金融领域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力度,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坚决维护金融市场公平竞争。强化反垄断执法田小丰:请问各位专家,国家反垄断局单独设立意味着什么?柴志峰:国家已多次释放强化反垄断的信号。今年3月,央行、证监会等四部委及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  相似文献   

10.
姚娴 《法制与社会》2012,(10):104-105
中国电信反垄断案是2011年中国反垄断第一案。发改委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互联网接入领域涉嫌垄断行为进行反垄断调查,并有望开出近年来反垄断调查的最大罚单,本案体现了反垄断执法的重要进步。从对本案中的分析中可以看到中国《反垄断法》在反垄断调查对象的确定,反垄断调查过程中的措施以及反垄断制裁措施的选择等方面的不断进步。但不可否认,中国《反垄断法》仍然有待完善。我们应借鉴国外反垄断调查和司法程序方面的立法经验,完善我国的反垄断调查和司法程序。  相似文献   

11.
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中国式现代化在竞争理论与制度实践上的创新,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制度创新。202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仅在第5条引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并没有明确其与反垄断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之间的逻辑关联,制度定位不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中存在规制对象交叉模糊、行为违法性认定的依据与适用规则不清以及执法依据与责任惩戒规则不完善等问题。为此,应当在反垄断法中明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属于公平竞争制度的法律定位;对抽象行政行为垄断中的规制对象进行法定划分,合理解释“规定”范围,有效协调两类行政垄断规制方式;确定公平竞争审查中行为违法性认定的法定标准,明确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时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调查权;通过反垄断执法与行政内部追责的法律衔接,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执法与责任追究机制。  相似文献   

12.
叶涵  洪露申  陈宽 《法人》2024,(3):83-86
<正>近年来,行业协会组织成员单位达成垄断协议情况频发。2020年至今,全国各地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14起行业协会组织会员达成垄断协议案件,仅在2023年查处5起案件。2024年1月12日,国务院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委员会发布《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下称“指南”),总结了过去几年的执法经验,体现了反垄断领域相关执法关注重点。指南依据反垄断法等规定,细化了反垄断法中关于行业协会禁止组织从事垄断协议的规定,明确了行业协会的经营者身份以及经法律、  相似文献   

13.
吕斌 《法人》2014,(9):39-40
正《反垄断法》实施短短六年,不足与瑕疵在所难免,外界应该看到该法对于市场的积极意义与日俱增,而反垄断执法的独立性、公正与透明,尚需时日近期,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密集采取反垄断行动,引发了各界关注,由于8月1日恰逢《反垄断法》实施六周年,很多人将此轮反垄断与《反垄断法》六年节点联系起来,认为是中国反垄断立法与执法进一步成熟的标志。  相似文献   

14.
刘丽  陈彬 《时代法学》2010,8(5):73-78
随着我国《反垄断法》正式实施,我国的反垄断法律体系建设加速。而建立一个权威、独立的执法机构是发挥反垄断法功效的关键。因此,反垄断执法机构的科学设置及其职责的合理确定是中国反垄断法制建设中的重要一环。目前,《反垄断法》为我国设计了三家联合执法的机制,权威性和独立性尤为不足。加之目前我国反垄断执法体制缺乏具体的分级设计,没有配套的实施细则,人员素质与结构不合理等等。诸多问题势必影响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因此,探讨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的问题与不足,对于完善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确有必要。  相似文献   

15.
《法人》2020,(3):54-57
2020年2月20日,《中国市场监管报》网站刊发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局长吴振国的署名文章《致力公平竞争服务改革发展——2019年反垄断工作综述》,对上一年度反垄断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总结和回顾。根据文章中披露的信息,2019年,中国反垄断执法机构(包括中央和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共立案调查垄断案件103件,结案44件,罚没金额3.2亿元。  相似文献   

16.
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性垄断的规定在规制范围、法律责任和执法机构等方面存在不足。本文通过分析这些不足,提出完善建议,认为应当将概括式和列举式相结合,明确界定行政性垄断;加大惩处范围和力度,完善法律责任体系;确立独立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完善反垄断执法体制;事前事后审查并重,完善抽象行政性垄断规制。  相似文献   

17.
我国银行业反垄断执法难题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席月民 《法学杂志》2008,2(1):11-14
我国银行业的市场化改革肩负着反垄断的神圣使命,《反垄断法》的出台为银行业反垄断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可靠的法律保障。本文首先结合实例,就当前我国银行业垄断行为的表现及其危害进行了客观剖析,然后探究了银行业垄断行为产生的原因,最后就银行业反垄断执法难题及其化解展开了重点论证,并提出了自己的执法建议。  相似文献   

18.
王自力 《政法学刊》2009,26(5):26-3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对垄断行业的规范中,面临着“合理’’与“不合理”的垄断区分问题,《反垄断法》与行业法规的重叠问题,管制与反垄断的冲突问题,以及反垄断理论的选择问题。必须以成本收益分析构建垄断行业之垄断评价体系,选择、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反垄断理论框架,明确反垄断法与行业管制的界限,通过司法指南把反垄断法转化为企业市场行为的简明行为准则。  相似文献   

19.
吕斌 《法人》2014,(9):28-32
正本轮反垄断风暴的形势和效果值得肯定,但也应看出,目前我国反垄断立法和执法仍有很多方面需要完善,针对行政垄断、执法机构独立性、执法程序、垄断国企长期存在等现象,《反垄断法》还有相当大的发挥空间  相似文献   

20.
邓辉 《法人》2004,(7):21-21
我国的反垄断工作不仅要对经济性垄断行为进行规制,而且还要对行政性垄断行为进行规制,在这种背景下,尤其需要通过建立一个独立、高效、权威的反垄断执法体制,以保证反垄断法律得到有效和统一实施。为此应当对行政性垄断的执法主体、程序以及处罚原则、手段等做出合理且比较详尽的具体安排,这才是当前解决行政性垄断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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