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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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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开设赌场罪是我国《刑法修正案(六)》新设立的罪名,《刑法修正案(六)》颁布之前,我国《刑法》第303条只规定了赌博罪,该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由于开设赌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较一般的聚众赌博更大,因此,《刑法修正案(六)》将“开设赌场”从原来的赌博犯罪行为中分立出来,作为一种特别的犯罪行为规定,并将刑罚从原来的三年有期徒刑提高到十年有期徒刑。  相似文献   

2.
以营利为目的,在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的开设赌场,应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3.
赵浩  王涛  邢进生 《人民检察》2023,(11):74-75
<正>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但相关司法解释尚未更新跟进,该罪与赌博罪、开设赌场罪在很多方面难以区分,影响了司法实践中的认定和适用。本文力图明晰该罪的保护法益,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规定在刑法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的第一节扰乱公共秩序罪中的第303条。显然,该罪所保护的法益应包括社会公共秩序。另外,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审稿时曾作出修法说明,即近年来跨境赌博违法犯罪严重,  相似文献   

4.
彭磊 《法制与社会》2012,(18):250+256
我国对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规定的较为简单,给司法实务带来很大的困难,赌博罪中的聚众赌博行为与开设赌场的行为有诸多类似之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不易准确掌握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区别.如何把握这两个罪名及进行合理解释,有必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相似文献   

5.
当前开设赌场罪在司法适用中的疑难有三:一是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罪与非罪问题);二是如何区分开设赌场罪和赌博罪(罪别及罪数问题);三是如何认定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共同犯罪问题).本文拟对上述三疑难进行一个探讨,以期对司法实践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相似文献   

6.
孙涛  徐杰 《法制与社会》2013,(31):251-252
我国刑法虽然已经规定了网络型开设赌场犯罪,但司法实践中对此类共同犯罪的从犯认定存在一些问题.应当根据刑法总则有关从犯的规定,结合网络型开设赌场案件的特点和个案具体情况,综合分析判定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合理认定从犯情节.  相似文献   

7.
前不久.一起被称为“河南网络赌博第一案”的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此案涉案人员跨7个省市.涉案金额3583万余元,2007年11月27日.此案犯罪嫌疑人潘维、常青因涉嫌赌博罪.犯罪嫌疑人陈运建、邢立明因涉嫌开设赌场罪.均被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据了解.这也是近期“两高”调整适用刑法新罪名后.河南检方首次使用新罪名——开设赌场罪.  相似文献   

8.
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杭州人张坚和湖南人陈明在杭州利用具有赌博功能的电动游戏机开设赌场,牟利29万余元,正好撞上了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开始实施。2007年11月14日,杭州上城区法院一审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张坚和陈明缓刑,时值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开设赌场罪”司法解释开始实施。  相似文献   

9.
2021年11月29日,最咼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最高检)举行主题为“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从严惩治开设赌场犯罪”的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介绍,赌博类犯罪主要包括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新增的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相似文献   

10.
法制故事     
开设赌场逮捕9月9日,肥西县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汪某某等4人,这是该院适用两高司法解释确定的新罪名,以开设赌场罪批捕的首例  相似文献   

11.
本文结合办理开设赌场罪审查起诉案件的司法实践,就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认定、此罪与彼罪的区分、共犯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12.
2010年2月17日.曹某和赵某决定开设赌局,由赵某租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南曹乡七里河村思达超市旁的一间民房内作为赌博场所.并且联系雇佣曹某某负责抽头,马某、王某负责望风,曹某联系参赌人员。2010年2月19日至同年2月22日,曹某、赵某在该房屋内开设赌局,招揽多人以“砍宝”的形式赌博,赌具是由曹某提供的两枚一元硬币和一个暖壶盖。参赌人员每赢200元曹某某从中抽头10元交给曹某,多赢多抽。曹某某、马某、王某按月领取工资。赌局营业前三天,每天参赌人员均有一二十人,2010年2月22日,民警当场抓获涉嫌参赌人员36人,查获赌资人民币19800余元。二被告人犯罪所得共计人民币9500余元.其中4800余元已起获并扣押,其余已被二人挥霍。[判决结果]2010年11月27日。郑州市公安局管城分局以郑公管刑诉字(2010)202号起诉意见书认定,犯罪嫌疑人曹某、赵某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之规定,涉嫌开设赌场罪,移送管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0年12月20日。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检察院以管城检刑诉[2010]194号起诉书向郑州市管城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被告人曹某、赵某开设赌场.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3条第2款、第25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开设赌场罪。  相似文献   

13.
陈斌 《法制与社会》2010,(15):260-261
关于赌博行为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之争可谓由来已久,我们法律对于赌博行为进行了区别规定。《刑法》第303条的完善应从多方面着手。本文认为赌博为业行为认定困难并且存在法理的冲突,因此不应该在刑法中规定本情形为犯罪。由于单位开设赌场的行为具有更加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在主体方面有必要增设单位犯,将“国家工作人员犯本罪,从重处罚”单独列为一款,有利于增强罪名的体系性。  相似文献   

14.
周云  刚强 《江淮法治》2008,(22):32-32
9月9日,肥西县检察院以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汪某某等4人,这是该院适用“两高”司法解释确定的新罪名,以开设赌场罪批捕的首例案件。  相似文献   

15.
为打击"六合彩"等恶性赌博犯罪,"两高"出台司法解释,以非法经营罪处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发行、销售彩票的行为,最高可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全国人大常委会则在《刑法修正案六》中将"开设赌场情节严重的"最高刑提升到十年。尽管如此,因近年赌博大案频发,涉案人员处刑多在三年以下,仍然招致不少学者的批评,认为现行赌博罪的刑罚规定不足以震慑罪犯,稍显轻微。本文试从历史考察出发,对赌博罪的刑罚适用提出陋见,抛砖引玉。  相似文献   

16.
<正>伴随着社会生活的发展变化,涉赌博类犯罪呈现出网络化、类型分化多元等显著特征,加之立法和司法解释层面虽有修订却不周延等因素,导致该类案件的罪名认定存在一定争议,表现在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如何进行界分、开设赌场罪的入罪要件和标准为何、涉赌博类犯罪的犯罪金额如何认定和“情节严重”如何把握等问题。  相似文献   

17.
建立微信群组织他人抢红包赌博属于新型的网络赌博犯罪,在理论和实践中存在开设赌场罪与赌博罪的定性之争。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都属于赌博类的犯罪行为,两者在主客观方面相互交叉包容,行为内涵的界限非常模糊。“赌场”是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中共同具备的要素。在网络场域中,对“赌场”的规范内涵应作扩大解释。不能将开设赌场与聚众赌博共同的主客观特征作为区分两者的界限标准。开设赌场区别于聚众赌博的本质在于“经营赌场”。行为人是否具有经营赌场的实质应结合行为人对赌场的控制支配关系和在赌场中的组织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行为人建立微信群组织他人抢红包赌博,具有经营赌场行为特征的,应认定为开设赌场,否则应认定为聚众赌博。  相似文献   

18.
刑法第397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该条是刑法对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规定。笔者认为,滥用职权罪的定罪标准不应当与玩忽职守罪相同。同一条文规定两个以上犯罪的情形,为排列式罪名或者选择性罪名。排列式罪名的罪与罪之间行为无内在联系,但侵犯的客体相同;选择性罪名的罪与罪之间有内在联系,且罪质相同。但无论是排列式还是选择性罪名,既然刑法将其规定在同一条文,适用相同的法定刑,它们的…  相似文献   

19.
马章民 《河北法学》2011,29(3):126-129
2006年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两个直接以"背信"命名的罪名,即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两罪是我国刑法中新增罪名,刑法学界在理论上论述较少,司法机关在具体罪名认定上也缺乏统一的标准。因此,参照国外刑法关于背信罪的规定,研究我国刑法有关背信罪及其犯罪构成要件,明确将背信行为纳入刑法的积极意义,探讨今后我国刑法背信罪的立法路径,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不到5年时间,汪利娟所涉16个赌场,非法所得4372万余元,赌资累计金额高达3270余万元.其中,个人非法所得1022万余元."2015年12月8日下午3点,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汪利娟等30人开设特大赌场案公开宣判,主犯汪利娟被以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00万元;同罪判处主犯叶成方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判处王荣有期徒刑5年,均并处罚金;其余26人均受到相应的惩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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