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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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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攀 《法制与经济》2008,(14):21-22,68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与商业秘密保护制度虽属于不同的法律部门,但对于上市公司这一相同主体来说,则具有一定的矛盾冲突。从保护投资者角度看,信息披露越充分越好,但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看,则是披露越少越好。如何协调二者间的冲突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相似文献   

2.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一直是围绕在市场经济运行中的一个两难命题。信息披露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商业秘密的保护则是从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着手。如何解决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之间的冲突,成为我们的一大课题。本文从信息披露制度和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基础入手,着重阐述两者冲突的根源和范围,找出协调的措施。  相似文献   

3.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与商业秘密保护是对立统一的,本文从信息披露制度和商业秘密保护的理论基础与现状入手,通过分析两者之间的冲突,找出协调两者冲突的措施。  相似文献   

4.
黎园  卢韬 《法制与社会》2012,(35):91-92
商业秘密的特征决定了信息公开范围越小越好,而公众知情权则要求公开商业秘密,尤其是与社会公共利益关系甚密的商业秘密。二者不同的价值追求,决定了商业秘密的保护和公众知情权之间必然会出现冲突。本文从商业秘密和知情权的价值追求出发对二者不同的利益追求进行考量,在此基础上对商业秘密权利限制的理论依据作出探讨,最后提出了实现商业秘密与公众知情权相互协调的途径。  相似文献   

5.
近年来,环境信息披露逐渐成为了我国上市公司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新兴重点领域,更有一些观点主张依托既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规则来实现这一领域的企业社会责任法律化。但是,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法律制度的建构基础与证券法的投资者保护这一立法目标在本质上互不兼容,这导致了在监督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的过程中,证券法与环境法这两套制度系统的协调适用存在着不小的难度;同时,在既有的公司法关于董事信义义务制度之下,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规则会引发股东保护和利益相关者保护之间的制度目标冲突。因此,要在既有的证券法和公司法机制内引入强制性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机制还存在着不小的制度障碍,公司社会责任法律化的目标实现并非那么简单。  相似文献   

6.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法律规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吴长波 《政法学刊》2008,25(3):70-74
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是强制性信息披露的有效补充,上市公司基于寻求信息租金的逐利性考虑,存在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动机。由于立法不够健全和上市公司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国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还存在着较多不规范性问题,因此,从立法、执法、司法等角度对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进行鼓励、保护和监管是有效引导上市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有效运作的制度条件。  相似文献   

7.
在假设我国股票市场中的个体投资者存在非理性的前提下,运用实验研究方法,考察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对个体投资者投资行为的影响程度。从中发现:个体投资者存在着过度自信的心理,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关注和敏感度不高;从上市公司财务和非财务信息披露的影响来看,个体投资者受前者的影响更显著一些,但不存在过度反应,而对后者则反应不足。这表明应进一步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以尽快得到广大个体投资者的认可。  相似文献   

8.
在证券市场中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监管和新闻舆论监督都在追求保护投资者 ,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信息披露法律监管通过公众公共的法律制度来实现目标。舆论监督要以信息披露法律制度为基础 ,还需要舆论监督的参与。  相似文献   

9.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若干问题之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对于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以及对于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意义重大。各国都在加强和完善这方面的立法工作。本文作者从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概念、目的、最新发展趋势等方面,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信息披露监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了论述,提出了加强和完善证券市场信息披露制度的富有积极意义的建议,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向标准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10.
针对日益严重的上市公经理高额经理报酬问题,2006年,美国SEC颁布了新的经理报酬信息披露规制.和1992年信息披露规则一样,新规则仍然要求上市公司通过提交专门经理报酬报告的形式,并采用图表、表格等方式全面、直观地披露经理报酬信息,但在报酬信息披露内容、披露对象、披露方式等方面都作出了重大的修改.我国上市公司经理报酬问题也日渐突出.经理报酬信息披露不充分、不完全也不透明,信息的可比性差.这不利于股东经理报酬知情权的保护.美国SEC改革对于我国上市公司经理报酬信息披露制度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1.
商业秘密侵权中的善意第三人责任浅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张鸿 《知识产权》2001,11(4):15-20
一、善意第三人的含义辨析(一)善意第三人的含义在商业秘密的保护中,第一人是指商业秘密的所有人,第二人是指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或违背保密义务而披露、使用他人商业秘密者,第三人则是指从第二人处获得他人的商业秘密并加以使用或继续披露的人。根据其主观状态的不同,第三人又可分为恶意第三人和善意第三人。所谓恶意第三人,是指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商业秘密系他人(第二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或违  相似文献   

12.
朱谦 《法学》2012,(7):3-11
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政府信息统一发布行为构成对上市公司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披露的制度约束。这种制度约束对上市公司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披露的时效产生重大的影响,但却并不因此免除上市公司承担信息披露之责任。在证券法律中必须考虑到此种情形下上市公司信息及时披露的特殊性,将上市公司信息及时披露的时限界定为上市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后,在政府正式发布信息后立即向投资者披露信息,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同时,通过与政府进行信息沟通、申请证券暂停交易等技术性手段,实现与政府信息发布行为的有效衔接,从而减少证券内幕交易行为的产生。  相似文献   

13.
文娜 《法制与社会》2011,(5):108-108
商业秘密与公共知情权在现实生活中常常存在着冲突和矛盾,近年来倾向披露商业秘密以保障公共知情权的呼声越来越高,并且有盲目扩大之势。本文认为目前我们仍应以保护商业秘密为原则以知情权为例外,根据个案特殊情况,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相似文献   

14.
路遥 《法制与经济》2013,(6):99-100
上市公司(与拟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是维持证券市场稳定发展的基石,高效、充分、准确的信息披露使证券市场的三大利益主体——上市公司、投资者和市场管理者均受益颇多。就此,文章介绍了信息披露制度的含义、相关理论和我国的强制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并运用法的经济分析方法对我国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了成本收益的分析,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5.
记忆抗辩是客户名单商业秘密侵权案中被告常用的规则,但无论通过记忆或有形形式,未经许可披露、使用秘密信息则构成商业秘密侵权,记忆抗辩并不构成充足的免责事由.判断记忆抗辩效力,可从是否构成故意记忆,记忆是否构成一般知识、技术和经验以及雇员个人信誉三方面考量.  相似文献   

16.
如何构建国际板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监管制度,是我国设立国际板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作为成熟证券市场的美国,为了提高证券市场的国际竞争力,对境外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监管在一定程度上实行超国民待遇,采用比本国公司较低的监管标准。国际证监会组织则通过确定跨境上市公司持续信息披露的最低标准,来协调信息披露的跨国监管,以便于跨境发行和上市。为了保护我国投资者的利益,在国际板推出初期,我国还不宜采用美国超国民待遇的监管标准。我国可以采纳国际证监会组织的做法,处理跨境监管的协调问题。  相似文献   

17.
上市公司预测性信息披露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是现代证券监管制度的核心内容与基石。在我国证券市场中,立法疏漏和监管不力使得上市公司预测性信息披露实质上已经构成了信息披露的主要违规行为类型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人民法院审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具有重要的规范作用,而且对中国证券市场稳步健康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但《规定》本身对预测性信息披露没有涉及。本文将借鉴美国预测性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分析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预测性信息披露的实践,并提出相应的制度改…  相似文献   

18.
彭学龙 《知识产权》2003,13(6):60-64
“不可避免披露”(the Inevitable DisclosureDoctrine)是美国法院为保护商业秘密不被潜在披露侵害(threatened Misappropriation)而逐步创立的禁令救济原则,用于禁止雇员在其专业领域内为前雇主的竞争者工作。在这类案件中,被告大多是掌握原告重要商业秘密的前雇员,离职后准备或已经就职于原告的竞争对手,其新的工作将使其不可避免地披露或使用原告的商业秘密,因此原告请求法院发布禁令,禁止被告从事该项工作和侵占其商业秘密。我国学者中,孔祥俊先生较早关注不可避免披露原则,笔者亦曾发表相关论文,1但总的说来,学界对该制度的认识还只…  相似文献   

19.
最近以来,苏州恒久、星网锐捷等公司频频因为知识产权信息披露不当而被暂停上市,为此,深入研究上市公司知识产权信息披露问题非常重要和必要.目前,上市公司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既没有制度上的系统规范,又存在主观上的误识或误导,更缺乏操作上的指导和专业性的服务.通过实证分析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可以发现上市公司在知识产权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并可能引发不利后果,因此,需要从制度完善、严格监督、操作指导、服务改进、信息核查等方面,规范、改进和指导我国上市公司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行为.  相似文献   

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行为,监督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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