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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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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吴英集资诈骗案 【案情】吴英是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2007年3月16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捕。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承诺付以高额利息,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由,先后从11人处筹得人民币7.7亿元。吴英将集资款部分用于偿付欠款和利息,部分用于购买房产、车辆和个人消费支出。  相似文献   

2.
2006年一夜暴富,到2007年深陷囹圄,2009因"集资诈骗"一审被判死刑,到2012年发回重审被判死缓,在民间金融极为活跃的浙江,尽管有丽水集资案主角杜益敏被判死刑的先例,吴英的死刑判决结果依然引发了公众、包括司法内部工作人士在内对其罪是否至死的热议。在浙江,非法集资和民间借贷,泾渭从来不分明。显然,在吴英案上,吴英的罪与罚,死与从  相似文献   

3.
《政府法制》2012,(9):4-8
吴英,原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2007年3月16日被逮捕,2009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2010年1月,吴英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始二审吴英案,吴英所借资金究竞系用于正常经营活动。  相似文献   

4.
案件简讯     
《中国审判》2012,(2):7-7
▲浙江高院吴英案二审维持原判2012年1月18日,备受瞩目的亿万富婆吴英案二审终于有了结果。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吴英非法集资7.73395亿元,实际集资诈骗3.84265亿元,因此维持一审原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曾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吴英是浙江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法人代表。1  相似文献   

5.
曾经名噪一时的富姐--浙江东阳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2007年2月7日被东阳警方以涉嫌非法吸取公众存款刑拘,于2009年12月18日被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集资诈骗罪名判处其死刑。吴英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吴  相似文献   

6.
曾经名噪一时的富姐--浙江东阳本色集团董事长吴英,2007年2月7日被东阳警方以涉嫌非法吸取公众存款刑拘,于2009年12月18日被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非法集资诈骗罪名判处其死刑。吴英不服,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院作出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相似文献   

7.
案件简讯     
《中国审判》2012,(6):7-7
▲浙江高院吴英集资诈骗案重审改判死缓2012年5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一案,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  相似文献   

8.
江静 《法制与社会》2014,(9):100-101
浙江"民营女企业家"吴英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合同诈骗两项罪名被批捕,一审以"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死刑,二审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并未当庭宣判。按照吴英的犯罪事实和现行的法律,认定吴英有罪不能说是不正当的,但是这个判例对未来民间投资发展趋势的负面作用可能比较大,因为吴英背后,清晰显现的是江浙地区庞大的民间融资市场。客观对待民间金融,使得民间融资合法化,建立公平统一的规则,才能引导中国民间融资健康发展,从而使得中国整个金融体系完整,促进中国金融体制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9.
神话的破灭     
哲疆 《江淮法治》2010,(6):24-25
2009年12月18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吴英,这位出生在1981年的亿万女富豪曾经名动一时,不过,从2006年4月本色集团横空出世,到2007年2月公司解体,她的财富神话只有短短的300天。经法院审理查明,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以高额利息为诱饵,以投资、借款、资金周转等为名,非法集资人民币近7.7亿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及个人挥霍等,实际集资诈骗人民币近3.9亿元。  相似文献   

10.
时事评点     
《法人》2014,(7)
正2014年6月5日下午,东阳市政府召开了"吴英案资产处置方案通报会"。向吴英的家属和债权人通报了此案涉案资产处置方案,即将现有扣押资产经过评估鉴定后,进行公开拍卖,按债权比例清偿债务。吴英案远未结束吴英案资产处置领导小组通报,已就吴英案部分涉案房产完成评估,将于近期在法院网上进行公开拍卖。值得关注的细节是,资产在法院网公开拍卖,吴英父亲吴永正  相似文献   

11.
迅速崛起、又迅速陨落的浙江“东阳富姐”吴英轰动全国的集资诈骗案终于告一段落。去年12月18日下午,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罪成立,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12.
2006年底至2007年初,浙江东阳26岁的女富豪吴英的出场和谢幕显得如此突兀,以数亿元的财富在媒体上惊爆人们的眼球,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警方刑拘而使人更看不懂,她也由此成为中国商界跨年度最出名,也最有争议的人物之一。这个女子和她处心积虑打造的席卷东阳的本色集团的崩盘,拨动了东阳,浙江乃至全国的神经。  相似文献   

13.
邢少文 《政府法制》2012,(10):18-19
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院终审维持对浙江东阳女子吴英的死刑,至此吴英案已历经5年,其间过程备受争议,终审同样未能平抑这些争议,相反却激起了更大的舆论。  相似文献   

14.
《法庭内外》2007,(6):47-48
可能没有一个富豪能比得上吴英,她的出场和谢幕都是如此惊艳。这个传闻中身家资产高达38亿元的浙江东阳女富豪,曾经演绎了2006年最绚丽的财富神话,随之而来的是关于这个年仅26岁女人的猜测和谣言。不过,神话终归是神话,仅仅半年,吴英的财富神话就露出了它的“本色”——那不过是又一个集资骗局。  相似文献   

15.
正无论是2012年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浙江女商人吴英,还是目前因涉嫌集资诈骗罪正处在案件调查阶段的"海南版吴英案"当事人沈桂林,他们作为改革开放以后顺流产生的民营企业家,均因触碰了法律的红线而产业夭折、身陷囹圄。那么,企业家作为犯罪的特殊群体,有哪些需要探讨的法律问题呢?集资诈骗罪的设定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刑法》(1979年)并未设定"集资诈骗罪"。随着经济改革的深入,金融领域的犯罪大量出现。1995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犯罪的决定》,首次规定了"集资诈骗  相似文献   

16.
案件简讯     
《中国审判》2012,(5):7-7
最高院吴英集资诈骗死刑复核案依法裁定发回重审2012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死刑复核案依法裁定不核准吴英死刑,将案件发回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一审判决、二审裁定定性准确,审判程  相似文献   

17.
案件     
《中国律师》2012,(6):102
吴英集资诈骗案重审改判死缓5月21日下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被告人吴英集资诈骗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英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相似文献   

18.
书讯     
《吴英:亿万富姐的罪与罚》作者:万茵定价:45元出版:2013年2月本书对吴英商业模式的巨大风险和不可持续性进行了重点分析。在舆论的喧嚣过后,首次系统、鲜明地提出:吴英在金融领域并非反体制的代言人,吴英案的围观者所表达的有关金融改革的宏大主题当初并不在吴英本人的视野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19.
书讯     
《吴英:亿万富姐的罪与罚》作者:万茵定价:45元出版:2013年2月本书对吴英商业模式的巨大风险和不可持续性进行了重点分析。在舆论的喧嚣过后,首次系统、鲜明地提出:吴英在金融领域并非反体制的代言人,吴英案的围观者所表达的有关金融改革的宏大主题当初并不在吴英本人的视野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20.
现有的集资诈骗案的刑事管制逻辑存在诸多问题。这些问题在浙江东阳吴英集资诈骗案一审判决中得到集中体现。在三个关键的构成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上,吴英的集资行为都无法满足集资诈骗罪的认定条件。追根溯源,这一判决在很大程度上根基于现有刑法对于非法集资规制的逻辑混乱,也在一定程度上归因于非法集资相关法律保护对象的异化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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