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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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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周晓虹 《当代法学》2011,(6):118-126
主权财富基金对以自由主义为核心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以西方国家为主导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提出了挑战。作为受限制的投资者,它们比私人投资者面临更多的说服成本、更多投资审查和更高的政治风险。事实证明主权财富基金像理性的经济投资者一样为风险回报的目的而非政治动机所驱动。西方国家应放弃政治偏见,给予其公平待遇。它包括尊重主权财富基金的多样性、与私人投资者享有平等待遇和东道国政府承担相应的义务。实现其的公平待遇的关键是确保东道国以国家安全为由进行的投资审查不构成对其投资的武断的和隐蔽的限制。这很难在单个国家层面解决,所以目前最现实可行的机制就是从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OECD关于主权财富基金的指南》。  相似文献   

2.
主权财富基金的透明度问题各国尤为关切,适当主权财富基金透明化有助于主权财富基金更好的发展,维护世界资本市场的稳定。投资国、投资接受国以及国际组织都对主权财富基金的透明度问题提出了解决方案,这对我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主权财富基金的发展现状及相关问题综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权财富基金在进入21世纪后得到了快速发展,对金融市场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本文在回顾其自身的发展背景基础上,研究了其投资策略,并针对这一投资主体本身存在的不透明性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4.
彭岳 《法治研究》2011,(8):53-59
对主权财富基金的关注主要源于其经济规模和政府背景。在资本市场中,如果投资的规模足够大,则主权财富基金就有可能取得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并进而利用该控制权追求本国政府的非经济目标。在对主权财富基金实施特别规制之前,应首先明确主权财富基金获得控制权的能力以及行使控制权的意愿。分析表明,在现行的规制体系下,主权财富基金追求非经济目标的能力受到严格限制。当前,应提高主权财富基金的公司治理和运营透明度以求得双赢。  相似文献   

5.
《北方法学》2020,(3):99-110
主权财富基金是国有投资工具,也是全球市场的参与者。西方国家认为,主权财富基金是新兴经济体的国际扩张模式,承载着母国政治目的,因而这些国家提出去政治化的监管思路,对主权财富基金施以相较于私人投资者更严格的监管。然而,经济发展使私人投资者同样可能具有政治目的,导致传统的监管方式与公私领域相互融合渗透的现实出现了张力。因此,去政治化监管并不能识别外国投资者是否具有政治目的,反而破坏了全球投资环境。对此,应结合现有国际规则和实践,构建揭开主权财富基金面纱制度来规范东道国对外国国有实体投资的监管,并通过ICSID机制平衡投资与监管的矛盾。  相似文献   

6.
主权财富基金难题:争议、方案与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权财富基金(SWF)的投资有助于稳定东道国的金融秩序、提高外汇储备的收益、优化全球资源配置,但SWF投资也有可能因为背离商业目标而最终扰乱资本市场机制,削弱目标公司的内部治理。在国内法层面,东道国的私法不足以防止主权财富基金滥用其股东和投资者的权利,但是"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又容易引发新保护主义与新重商主义之争。在国际法层面,就SWF制定"硬法"旷日持久,当前的工作主要集中在"最佳行为规范"等"软法"的制定和推行方面。在国际金融秩序重塑之际,中国有必要采取多边的规范主义视角,发挥规则制定者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8.
主权财富基金投资对国家安全的影响已引起许多投资东道国关注.美国对此尤为敏感,并强调用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监管主权基金.其2007<外国投资与国家安全法>对主权基金施加了相对更严格的特别监管.我国主权基金受到美国国会格外警惕,国会的政治化倾向将使我国主权基金对外投资面临更多阻力.我国应注意自己受到的影响及因应对策.  相似文献   

9.
中投从事境外投资并购,必须重视东道国的监管环境。欧洲公司一向是主权基金的主要目标,中投对欧洲也有很强的现实投资需求。根据英国、德国、意大利三国不同的监管倾向和具体措施,中投采取了股权直投、搭伙间投、组合投资等相应模式。对于包括中投在内的主权基金以及被投资国而言,存在着“双向去政治化”难题,而解决这一难题的最优方法是采用一种更为中和的思路。尽可能地利用法律技术的手段,在彼此信任和均可接受的范围内开展合作,寻求共赢,防止规避和反规避交织形成恶性循环。  相似文献   

10.
主权投资基金的法律属性及其监管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资金性质上看,主权投资基金来源于财政盈余或央行储备,分别对应国有资产管理和外汇管理两个法律范畴;从法律主体形式上看,主权投资基金可能构成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国有企业法人.现有的主权投资基金监管框架包括国内法和国际监管合作两个层面,其中母国的专门立法、主权投资基金作为主权豁免适用之例外以及东道国对外资的国家安全审查机制发挥着核心作用.目前国际监管合作缺乏实质效力,其完善尚需时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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