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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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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践,创造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承包这一经营方式必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完善。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承包经营责任制还没有成熟和完善,少数不法分子利用承包责任制不完善所产生的漏洞,侵吞、盗窃、骗取公共财物,侵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而司法机关在处理这类经济犯罪案件中,由于承包形式的多样性、复杂性,往往感到罪与非罪、此罪彼罪的界限难以分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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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文新于1982年自聘工人,自筹资金,自购设备,自找货源,挂靠金州区杏树屯镇建筑公司,组成了该公司第二建筑工段,并任工段长。该镇建筑公司与挂靠公司的各工段的关系是:公司只为工段提供银行帐户、图章、营业执照,负责向国家扣纳税金,提取管理费,而不向工段投入任何资金、设备,  相似文献   

3.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受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其他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在当前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贪污罪概念、特征认定承包经营企业中贪污罪主体范围存在“三论”。一是“唯承包者身份论”。就是主张以承包经营人员是否是国家工作人员或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的身份,作为认定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的依据,局限于过去刑法典狭小规范,而忽视新的扩大主体新特征;二是“唯企业性质论”。就是主张以承包经营企业是否是全民或集体所有制性质,作为认定贪污罪主体的范围,局限  相似文献   

4.
承包经营企业中贪污罪客体的认定张振中当前,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企业承包经营在我国己广泛推广。它对于搞活企业,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承包企业财产构成的复杂性,使得认定承包企业中的贪污犯罪遇到不少问题。目前承包经营中贪污罪的认定以...  相似文献   

5.
承包经营企业中贪污罪主体的认定毕旺辉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经营后,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分离。在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承包经营企业中贪污犯罪的主体呢?笔者拙见如下:根据法律规定,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  相似文献   

6.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当前,在司法实践中,如何运用贪污罪概念特征认定承包经营企业中贪污罪主体、客体争议较多,笔者试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探究,以求共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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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承包经营企业中的贪污罪程新生从刑法理论上讲,贪污罪的主体必须具有依法从事公务这一特定身份,贪污罪的对象仅限于公共财产。国营、集体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企业资产,构成贪污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对国营、集体企业实行租赁、承包经营后,如何认定企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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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罪是职务型犯罪。刑法所惩治的是从事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的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这三类特殊主体有一个共同点,即都是从事公务人员。由此来看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的租赁经营者是否也具有从事公务的特征,而符合  相似文献   

9.
贵刊今年七月号发表《一件“集体贪污案件”的前前后后》的采访记,对刘亨年案罪与非罪的问题作了实事报道。我们认为,刘亨年构成贪污罪,理由是:第一,刘亨年是受大队党支部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1979年初,大队党支部开会研究脱贫办法,决定由刘亨年组建一个建筑队,并在当时条件下,经工商登记为集体所有制。建筑队组建后,刘亨年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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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本案的审判长,我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属于共同犯罪.理由如下:一、三被告人的身份符合贪污罪的主体。三被告人身为市外贸公司的干部,属于国营企业的工作人员。在从事该笔柑桔业务之前,虽然与单位签订了承包合同,但他们的根本身份并未因此而改变,符合贪污罪的主体。二、三被告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三被告人利用自己是承包人这一便利条件,借着外出经营、远离单位的机会,署承包合同中经营手续清楚,票证齐全的规定于不顾,采用收入不入帐、销毁单据,伪造结算等手段,非法占有由自己经营的销售款,符合贪污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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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利用其收银行不找病员的零头钱计8300余元据为已有,构成贪污罪。理由如下.一、日常经营或收费中,经常因无零钞找他人零头钱或其他原因出现长款的现象。长款应归单位所有,财务科应作营业外收人。刘某所收长款的所有权归医院所有,而他利用职务之便占为己有,侵犯了公共财产所有权。二、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少找病员的零头钱即长款,隐瞒不报帐面装人自己腰包,是采取欺骗的方式占有国有财产。刘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382条第2款关于贪污罪客观方面“骗取”之规定。三、刘某身为国家事业单位管理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当然是《刑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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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亨年案件是经济承包以后出现的新问题。该案从1984年5月7日滦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至1986年4月25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其间历时二年。真可谓一波三折,令人深思。由于终审判决并未认定刘犯有偷税罪,而只认定刘犯有贪污罪,所以,本文只就刘是否犯有贪污罪发表一些见解。要从分析财产的所有权性质入手,看承包人刘亨年所占有的财物是否属于公共财物。刘亨年所组建的建筑队申请领取的营业执照是集体性质的,因此,该建筑队自然是集体所有制性质,其财产自然也是公共财产。这样,刘亨年等人私分,侵吞公共财物,当然应构成贪污罪。一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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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论承包经营企业中贪污罪主体、对象的认定问题胡波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国有和集体企业正在实行承包经营。由于企业实行承包经营后,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了分离,有的甚至产权关系与经济性质也随之发生了变化。因此,使得承包经营企业中贪污罪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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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缪军《人民检察》1996年第3期刊载了《侵占公司合同的行为应如何定性》一文。笔者读后认为,被告人马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而不应定诈骗罪和侵占罪。理由如下:一、被告人马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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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学》1992年第4期登载的《疑案相与析》一案,笔者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理由如下:一、刘某的行为本质上具有比较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从全案性质看,刘某出于捞一把的动机,用各种非法手段,把企业近二万元资金据为已有,这种行为从宏观上说是与我国当前商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不相符合的,对经济发展只会起阻碍作用,如不及时惩治,必会在社会上造成许多不良影响;从微观上说,刘某出于私利,置企业和职工利益于不顾而占有巨额财产,必然会影响企业的发展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因而,我们评价刘某的行为不能因其对企业有扭亏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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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贡某一案的具体情况,经合议庭人员的调查、核实,本合议庭认为贡某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的工作人员或者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贡某正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共财物任意挥霍和私分。因此,贡某的行为构成了贪污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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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铜山县茅村梅庄小学陈勇问:合污罪的立村里围宁丁伟人吊和卖林管拥蜂老围)的人员。A为机关工作人员,九六年退休,九七千二月份本包fA原在机关兴办的某企业。今查,至九八年五月A承包该企业期间采用多种手段非法攫取了该企业50多万元。问:()是台为贪污罪主体?(2)A的行为是否已构成贪污罪?答:A是贪污犯罪的主体;A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此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以下五类:()国家工作人员,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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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宇 《经济与法》2001,(10):26-27
《经济与法》杂志第6期刊登了晏耀斌同志撰写的《村民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能否构成贪污罪》一文,文中提出了目前司法实践中一个颇具现实意义的问题。该文认为:依行政命令成立的村委会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集体财物应定为贪污罪,其他情况下应定为侵占罪。笔者认为此观点值得商榷。  相似文献   

20.
当前,许多大中小型企业正在采取承包的经营形式。这一经济领域的改革,相应地也会使经营者的法律地位发生变化。对这种变化应如何认识,在法律上如何调整,本刊将陆续发表这方面的文章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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