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37 毫秒
1.
国际商事仲裁中,依法仲裁的仲裁方式本身存在一些缺陷,起到查漏补缺作用的友好仲裁目前已经得到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立法、国际公约及示范法、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的普遍承认,成为一种重要的仲裁方式。本文从友好仲裁的概念及其与商人习惯法的区别等角度出发阐明其内在含义,并列举了有关立法和实践,具体论述了设立友好仲裁制度的必要性,认为在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中确立友好仲裁有助于完善我国的仲裁制度,逐步与国际接轨。  相似文献   

2.
友好仲裁已经得到许多国家的国内立法 ,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国际条约或示范法的普遍承认 ,公平善意原则成为解决跨国民商事和国际纠纷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我国的国际商事仲裁中 ,确立友好仲裁不仅是仲裁实践的需要 ,而且可以促进中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与国际通行实践进一步的融合与接轨。  相似文献   

3.
国际商事友好仲裁制度已经得到世界很多国家的承认,这种制度的出现有其历史必然性,实践中依法仲裁在很多情况下已经不能给涉外民商事纠纷当事人一个公平合理的解决,理论上在国际私法领域,追求实质正义越来越受到学者们的青睐,因此追求公平合理结果的友好仲裁制度也越来越受重视。目前我国还没有关于国际商事友好仲裁制度的法律,为了完善我国的法律制度,与国际社会接轨,我国有必要建立友好仲裁制,但是在立法中必须对当事人和仲裁庭的权限进行限制,以保证公平正义的实现。  相似文献   

4.
周镭镭 《法制与社会》2010,(21):109-109
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是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践中的重要问题。本文探讨了当前世界各国在确定国际商事仲裁协议准据法问题上的立法及司法实践并结合我国立法及司法现状,对我国国际商事仲裁协议法律适用制度的重构提出了理性设想。  相似文献   

5.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可仲裁事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秀文 《时代法学》2005,3(2):89-95
结合一些主要国家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论述国际商事中的可仲裁事项的确定标准及其应当适用的法律,在此基础上阐述我国现行有关可仲裁事项的立法与实践。作者认为,国际仲裁协议项下的某一特定争议能否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归根结底取决于相关国家,特别是对特定案件事实管辖的法院所在国对仲裁所实施的公共政策和法律。  相似文献   

6.
赵秀文 《河北法学》2005,23(5):7-13
在国际商事仲裁立法理论与实践上,仲裁机构不仅包括常设仲裁机构,而且也包括临时仲裁机构。我国现行仲裁法并未就临时仲裁作出规定,这是我国在立法制度上的缺憾。认为,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为了在对等原则上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国际经济贸易合同争议,我国仲裁法应当承认临时仲裁在我国仲裁制度中的法律地位。  相似文献   

7.
《北方法学》2020,(4):98-110
仲裁是当今国际社会解决跨境商事争端的最普遍方式。与机构仲裁相比,临时仲裁由于其突出的灵活性和效率性,在许多情况下均得到当事人的青睐,并为世界各国的法律制度所承认。然而我国法律却对临时仲裁持否定态度,其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建立仲裁制度之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拒绝临时仲裁体现出我国法律制度对于商事仲裁性质的根本误解。商事仲裁是建立在当事人私权利基础上的争端解决机制,而并非体现公权力的"准司法"制度,这种误解导致了我国仲裁立法的结构性错误。我国应当以《仲裁法》修订为契机,纠正对于仲裁性质的误解,接受临时仲裁,并对相关法律进行全面梳理和调整,以此打造国际化、现代化的商事仲裁制度。  相似文献   

8.
在国际商事仲裁的立法、规则制定和实践中,证据开示制度构成了仲裁庭庭前准备步骤的一个重要环节。它的实施符合国际商事仲裁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特点,满足国际商事仲裁追求效率的价值取向。证据开示制度直接推动了仲裁程序的进行,同时它便于双方当事人认识和确定双方争议焦点,并能在一定程度上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与诉讼相比较,国际商事仲裁中证据开示范围和保障有其特殊之处。我国的仲裁立法和规则可在保持自身特点的同时,适当吸收相关规则,以完善和发展仲裁中的证据制度。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的概念切入,论述建立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必要性,在介绍与总结世界各国立法实践的基础上,分析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需要使用仲裁第三人制度的几种重要情形,提出了建立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需要考虑的几点因素。  相似文献   

10.
在国际商事仲裁中是否应设立第三人制度一直颇受争议。本文试对国际商事仲裁第三人制度的范畴予以界定,并逐一分析正反两派的观点,认为在国际商事仲裁中设立第三人制度是仲裁价值的追求与意思自治自身发展轨迹的体现,有利于仲裁裁决的终局性,不影响仲裁的经济性、便捷性和私密性,同时也体现了当今国际商事活动的实际需要,是立法和仲裁实务发展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11.
临时保护措施制度作为对财产或人身产生强制力的措施,其执行必然涉及到强制性权力的介入,如一国之司法权力。在仲裁独立于法院的原则之下,法院可否以及怎样介入到国际仲裁临时措施制度中?作者认为,尽管仲裁当事人均持仲裁独立、排斥法庭介入之主张,但临时措施制度的本质决定了必须寻求法庭权威力量的介入。不过,有鉴于仲裁独立原则,法庭的介入可表现为支持、帮助,而非干涉仲裁,这种观点也在大多数国家的立法、仲裁规则或有关文件中予以认可。  相似文献   

12.
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对国际、国内关于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的立法与司法实践进行了分析 ,论述了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的发展趋势 ,如对《纽约公约》、《示范法》以及一些国家法律、仲裁机构仲裁规则中等相关内容进行分析 ,并紧紧针对我国关于此方面的立法、司法状况做出比较 ,说明我国关于此方面的立法适合国际仲裁条款独立性原则的发展趋势 ,而司法实践中尚存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3.
论仲裁制度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意思自治是国际民商事仲裁中的重要原则。本文论述了仲裁制度中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以及仲裁制度中确立意思自治原则的必要性,并针对我国仲裁法对意思自治进行的不当限制提出了修改建议。  相似文献   

14.
Globalization has enabled China to rationalize and institutionalize its economic and political system. China has been quite successful in accommodating globalization in its legal reform. As China becomes one of the important trade players in the international market, the commercial disputes between Chinese companies and foreign trade-partners to be resolved through the arbitration are arising substantially. To an extent,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has sped up its legal reform in the past decades. However, there are some deficiencies with respect to the mechanism and legislation of China’s arbitration law that arguably is not responsive to the norms of the United Nation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Trade (UNCITRAL) Model Law (1985) and its Amendment (2006). This paper provides an overview of arbitration in China from the legislative and practical perspectives, covering the arbitration’s evolution history and problems before and after 1994. The paper focuses on some important issues in China’s Arbitration Law (“CAL”), evaluating its legislative defects which are inconsistent with the Model Law and its Amendment, clarifying how the Model Law was incorporated into China’s CAL. Some legislative amendments are recommended for CAL’s modernization and its practices, to align it with 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norms in the future.  相似文献   

15.
宋连斌 《时代法学》2004,2(5):31-38
国际私法传统上以诉讼为当然的视角,形成"诉讼中心主义",忽视了国际商事仲裁法律适用的特殊性.中国国际私法承继这一特点,阻碍了中国国际商事仲裁的国际化.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草案)>第九编应对国际商事仲裁问题作出特别规定.限于该草案的体例和宗旨,作者仅建议对仲裁协议和国际商事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作出规定.  相似文献   

16.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的契约性特点决定了它的准据法选择与普通合同的法律适用有相同之处,然而目前国际社会并不存在完全统一的认定仲裁协议有效性的标准,这给国际经济贸易纠纷的解决带来许多不便。我国在进行涉外仲裁时首先应当考虑适用当事人双方在仲裁协议中共同选择的法律,如无此选择,则应当适用与该仲裁协议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来认定该协议的有效性。  相似文献   

17.
本文以美国为视角,对反垄断请求的可仲裁性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概述了美国法院在这一问题上的态度,讨论了《纽约公约》的相关规定以及美国的有关立法和司法实践,论及了《谢尔曼法》和AmericanSafety等案件,并对美国法院审理三菱汽车公司一案的判决予以重点研究,分析了该案判决对国际商事仲裁所产生的深远影响。  相似文献   

18.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临时性保全措施旨在使仲裁程序顺利进行,保障裁决能够得以执行,对于国际商事仲裁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首先通过《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国际公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国内法两个层面上透析临时性保全措施的执行问题,接着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对有关临时性保全措施的规定进行比较研究。最终对我国现行立法的修订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范在峰  王虹 《河北法学》2008,26(6):110-116
证券投资纠纷仲裁是一项重要的纠纷解决制度。采用仲裁方式不但可以方便、快捷、高效地解决证券投资纠纷,还可以为双方当事人保守商业秘密,是适合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最佳选择。重构我国证券投资纠纷的仲裁体制,由中国证券业协会负责筹建解决证券纠纷的行业仲裁委员会,是完善我国证券投资纠纷仲裁制度的必由之路。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