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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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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死刑立法历来为各国所重视。“绝不废除死刑,但要少杀,防止错杀”是我国的死刑政策。新刑法在死刑改革中迈出了削减死刑的步伐,从总则和分别两方面控制死刑的运用。  相似文献   

2.
12月2日、3日,重庆市四中院分别在黔江区、酉阳县首次采取注射的方式,对两名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执行了死刑,一分钟后罪犯平静死去。据悉,该院是重庆市推行注射死刑的首批试点法院。此前,市高院召开死刑执行工作座谈会,会上表明以往的死刑枪决执行逐步改成注射死刑。今后,渝东南地区将全部推行注射死刑。  相似文献   

3.
马洪伟 《求索》2013,(8):192-194
死刑是刑罚的极致手段.不可逆转。在死刑须被废除的理念和趋势下,正确的选择是从控制死刑开始,逐步实现废除死刑的目的。中国死刑制度和国外存在很大差异。因此死刑控制方式是多元的,具有自己的发展特点、处理方式和控制原则。  相似文献   

4.
白琼英 《公民导刊》2011,(11):26-27
居正是同盟会元老,辛亥革命的领导者之一,1931-1946年任南京国民政府司法院院长。1936年,居正在《中华法学杂志》第一卷第四期发表《死刑存废论》一文,提出了自己对死刑存废的观点。居正通过考察当时世界多国刑法规定与刑罚实践和我国法制中有关死刑的历史,提出减少死刑种类直至废止死刑,是世界文明发展的趋势,是人类进步的标...  相似文献   

5.
死刑是人类应用最久的刑罚,具有极端的威慑作用,以达到预防犯罪的目标。死刑不能铲除产生犯罪的社会根源,也不可能遏制犯罪的产生。死刑具有非人道性和不可挽回性,有碍于寻求遏制犯罪的有效手段和预防犯罪的合理体制。死刑的存废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基础上。在我国废除死刑是一个长远目标,逐步限制死刑的适用,进而在适当时机废除死刑,是比较合适的途径。  相似文献   

6.
王喆 《长白学刊》2009,(5):82-87
限制死刑的路径有两条:一是通过刑法立法来限制、减少设置死刑之犯罪;二是本着“慎用死刑”的原则,通过设立完善的刑事司法程序限制死刑。在死刑依旧客观存在并将长期存在于我国的刑罚体系之中的情况下,加强死刑的程序控制具有现实意义。目前在我国死刑案件审判过程中,定罪与量刑程序合一,法庭审理活动“重定罪、轻量刑”,这不利于控制死刑的适用。因此,在确定被告人有罪的前提下,研究如何通过完善量刑程序来限制死刑的适用就成为必要。  相似文献   

7.
世界上哪些国家执行死刑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仍未废除死刑的国家有120多个,而对所有犯罪均废除死刑的国家有30多个,另有10多个国家,除了对诸如战时犯罪等特殊案件,也废除了死刑。世界各国处死刑的罪名繁多,行刑的方法也各异。美国各州执行死刑的方法可谓多样化...  相似文献   

8.
《上海人大月刊》2003,(10):32-32
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3起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进行了二审宣判,依法作出维持一审法院判处故意杀人犯施某、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犯戚某、抢劫犯罗某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终审裁判,并依法核准了死刑判决。8月13日,上海市第一、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将上述罪犯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相似文献   

9.
死刑和死刑执行方式长期以来都是争论的焦点,特别是执行方式,人类经历了砍头、绞刑、枪毙、电击、凌迟、磔刑或车裂等死刑方式。到今天,死刑的处决方式已发展到了注射药物致死,欧美各国是率先执行这一方式的,中国也在逐步推行,但新近发生的案例却让这种最为人道的处决方式遭到质疑。  相似文献   

10.
死刑基于社会现实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以死刑不具有震慑效果、错案不能挽回等弊端来打消国家和民众对死刑青睐的念头并不现实,这也是学者与民众在死刑存废观点上存在较大距离的主要原因。保留死刑并非意味着死刑适用的恣意和扩大,而应在坚持罪行极其严重标准、遵从证据认定规则、确保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的前提下谨慎适用死刑。  相似文献   

11.
天下眼     
《民主与法制》2013,(2):7-7
反对死刑国家创新高 去年12月20日联大举行的讨论人权问题会议上,111个国家投票支持暂缓使用死刑,创历史新高。包括美国、中国、日本、印度、伊朗、朝鲜等在内的41个国家投了反对票。分析认为,目前已有约150个国家暂缓使用或彻底取缔了死刑,每两年举行一次的表决,对依然保留死刑的国家发出了强烈信号。  相似文献   

12.
李英 《前沿》2009,(4):156-159
关于死刑问题的研究在我国刑法学界已有较为充分的讨论,本文拟从民意基础对死刑政策的影响来探讨死刑问题。民意曾经对国外废除死刑现状不屑一顾,但在面对引渡本国外逃罪犯问题时,却迎来国际刑事司法协助的尴尬境地。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我国仍保留死刑,外国拒绝将这些人引渡回我国受审。在死刑存废问题上,刑法学者应承担起引导民意的责任,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相似文献   

13.
胡春香 《前沿》2008,(3):102-104
1764年意大利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在其名著《论犯罪与刑罚》中。首次在理论上比较系统和尖锐地论证了死刑的残酷性和非人道性。并提出废除死刑主张之后,死刑存度问题成为刑法理论界争论最为激烈的问题之一。国际人权法确立了废除死刑或限制死刑立场.而我国刑法有关死刑的立法和司法都不容乐观。本文即围绕中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对死刑的控制问题展开研究。井就相关问题之改进作一初探。  相似文献   

14.
曾赛刚 《人民论坛》2014,(9):112-114
无论理论上还是立法上法官都具有裁量死刑的自由空间,这是法律精英影响死刑适用的前提。法律精英对死刑适用的影响往往表现为通过学术观点和专家意见影响死刑的适用。应当在削减死刑的理念下合理发挥法律精英对死刑适用的影响。死刑民意是可以引导的。在司法实践中媒体对死刑民意的影响有正负两方面的效应。应该正确发挥媒体的导向来引导死刑民意。  相似文献   

15.
米震 《求索》2013,(8):189-191
死刑又称生命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权。是一个古老而沉重的话题,它是随着阶级和国家的出现,几千年后已摆在首位的刑罚制度,死刑做为一种形与刑法相依存已有着悠久历史。自十八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死刑已被质疑,其存废之争连续不断。在死刑罪名与适用数量居世界之首的中国.面对国际人权法以及国际人权运动对死刑废除的要求。同时直面我国司法现状,如何在目前保留死刑的前提下充分保障死刑犯的权利,值得探究。  相似文献   

16.
2008年4月16日.美国最高法院以7票赞成2票反对的结果.最终批准将注射死刑作为执行死刑最常用的方法。这个貌似寻常的司法.将使11个州陷入停顿的死刑执行工作重新解冻。闻讯之后.弗吉尼亚州立刻取消了暂停死刑令.俄克拉荷马州和密西西比州也宣称,将确定被定罪谋杀犯的死刑执行日期。  相似文献   

17.
马柳颖  冯晓青 《求索》2007,(12):80-83
死缓是一项独具中国特色的死刑执行制度。它是一种控制死刑实际执行的制度设计,但在控制死刑的实际执行上效果并不明显。死缓虽名为死刑,实为24年有期自由刑。死缓的名不副实以及其“留有余地”便于选择适用等弊端,导致死缓制度在实际执行中极易被异化为腐败的司法官员操弄的司法工具。权衡我国死缓制度之利弊,舍弃死缓代之以无期徒刑并运用死刑赦免制度,是理性而现实的选择。这既可以达到控制死刑的目的,又可以克服死缓制度的弊端。  相似文献   

18.
随着国际人权运动的蓬勃发展,废除死刑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潮流,然而中国的死刑立法、司法现状与国际社会法治发展进步的趋势有巨大反差。从死刑废除运动发展历史看,我国废除死刑制度有应然性、历史性、现实性和可能性等四个方面的原因。在未来50余年时间里,我国废除死刑制度需要经过大量废除、基本废除和彻底废除这三个阶段。  相似文献   

19.
李胜渝 《求索》2008,(9):137-139
慎刑观是中国儒家的重要思想,对中国古代的刑法制度有重大影响。慎刑观对中国古代死刑审判制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皇帝对死刑审判最后的核准权、死刑审判复核与复审程序、死刑会审、死刑复奏程序等方面。这对当今死刑制度的立法有着重要的借鉴作用。  相似文献   

20.
周琼 《人民公安》2009,(15):10-15
从1997年1月1日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一次为注射死刑确立合法地位.到2009年6月北京宣布年底全面实行注射死刑。时间已经过去了12年。萦绕于这12年间的背景声,是200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在一次会议上要求.全国各地法院推广注射执行死刑。中国加速普及注射死刑、全面废止枪决条件已成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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