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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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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保证是担保债的履行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强化合同效力、敦促合同履行、保证债权实现、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的重要工具。探讨我国保证制度的内容,明确保证所涉及的法律关系及其特征,掌握保证的法律效力,对于保证制度在实践中的正确运用和实施,具有重要的价值和意义。一保证制度,始于罗马。“允诺保证”就是古罗马法中最早的一种保证契约。随着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保证这一担保债的履行的形式,逐渐为各国法律所采用。我国前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在1950年10月3日颁布的《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签  相似文献   

2.
债的担保是保证债务人清偿债务,债权人实现权利的法律制度。它是法律规定的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以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 债的担保是为保障债权人的债权而设立的。自有债的制度以来,就有债的担保制度。它是债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不过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债的担保性  相似文献   

3.
保证是债的担保的重要法律形式,也是保障债权得以实现的重要法律手段,是一种特殊的法律制度,在民事流转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对促成合同的成立并确保其履行,搞活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4.
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和商品交换都要通过合同的形式进行。因此,合同法律关系已成为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一项重要手段,对于促进我国经济腾飞起着重要作用。就我国目前来说,双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以后,一般是能够自觉地履行的。但是,也出现了不少当事人不愿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合同的情况。为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保证合同的履行,我国民法设立了担保制度,而担保方法之一就是保证。保证是第三人对合同当事人一方履行合同所作的担保。保证债务人履行合同的第三人是保证人,被保证履行债务的一方叫被保证人。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  相似文献   

5.
合同担保作为促使合同履行、保障债权实现的法律手段,随着市场经济在中国的确立和发展,合同担保制度理所当然成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繁荣市场经济的重要法律制度.本文将就合同担保实践及其理论完善的法律问题作以探讨.一、合同担保的理论合同担保制度是民法的重要法律制度.合同的担保是合同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所采取的保证措施,它是债的担保的主要内容.从古罗马法以来,合同担保制度始终受到充分的重视,并得到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大陆法系国家如法、  相似文献   

6.
抵押权作为债的一种担保方式,在经济活动中,特别是在近现代资金融通,商业贸易中被广泛采用,有“担保之王”之称。随着经济的发展,抵押制度在世界各国都有巨大发展,表现为新的抵押形式的产生以及抵押适用范围的扩大,这些发展正是顺应了企业对资金的强烈要求和交易规模的日渐壮大这一新的经济形势。 一、抵押担保制度在融通资金和商品,发挥物的效用方面具有独一无二的优势。  相似文献   

7.
在民法体系中 ,民事责任制度一直是保证债权实现的最重要的手段。然而 ,民事责任的承担需有债务人责任财产为基础。如果债务人以积极甚至以消极的方式处分自己的财产 ,从而减弱或丧失其偿债能力 ,民事责任制度的功能将严重受损。为保全债权进而维护交易安全 ,各国合同法相继规定了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使之与债的担保制度、民事责任制度共同构成完整的债权保障体系。文章试就债权人代位权行使中的几个问题加以探讨。  相似文献   

8.
债的相对性或合同的相对性一直以来为两大法系所确认,在债法特别是合同法领域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近代各国立法及判例对它已有突破,产生了为第三人利益合同、第三人侵害债权及债的保全等制度。我国也应顺应世界潮流,在民法典中坚持债的相对性原则,完善第三人利益合同制度,建立第三人侵害债权制度和细化债的保全制度。  相似文献   

9.
担保物权兼具物权性和债权性,是一种复杂的综合性财产权,物权的成分多一些,债权的特征少一些。我国《物权法》担保物权编强调了其物权性。未来我国民法典中,可以借鉴《德国民法典》而有所创新,将债的所有的担保方式统一作为一编而规定在总则中,形成统一的债的担保制度。  相似文献   

10.
保证合同是法律确定的经济合同的担保方式之一。当前由于各种无效保证合同的出现,不仅不能起到担保债的作用,反而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给国家和有关债权造成损失,并使一些不法分子有可乘之机。在经济审判中正确认定无效保证合同的保证人是否承担担保责任,并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对于稳定社会经济秩序有重要的意义。鉴于目前理论界对此认识不一,实践中做法各异的状况,有必要对此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1.
典权制度是中国特有的制度,为近现代中国民法所规定,亦为不少注重法学本土资源的民法学者所乐道。关于典权之性质与存废问题,学界素有不同认识。对其性质,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和特种物权三说;对其命运存废,有保留与废除两说。本文从典制的根据、特征与功用方面着意分析,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典制已失其基础,显向担保制度功能转变,故主张将传统物权法中的典权制度改造为典押担保这样一种新的担保制度,并在未来的民商立法中对之子债的担保中予以规定。  相似文献   

12.
债的担保是市场交易关系的稳定发展不可或缺的法律制度,它对于促进资金融通和商品流通,保障债权的实现,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均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自95年施行《担保法》以来,在社会经济、司法审判实践中,经常出现保证欠缺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司法机关依法对此作出否定性判决的情况。它们是如何认定这些欠缺生效条件的保证为无效的呢?又是如何处理保证无效后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这就是本文所要探讨的问题。一、无效保证的概念及其确认无效保证,即指欠缺法律规定的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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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担保,是指由营业性活动的经营者事先购买和维持一定金额的担保,在该营业性活动造成环境污染损害后,由担保人向污染受害者提供赔偿金的制度。责任担保有责任保险、银行担保、基金池(筹集)、母公司给予子公司的财务担保、自我担保等多种形式,其中责任保险是基本的形式。建立责任担保制度的目的,一是保障危险活动的经营者正常开展营业活动;二是确保对受害者的充分和及时赔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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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权初探     
抵押是债的担保方式之一,实践中运用较多。本文系统分析论述了抵押权的性质、抵押权的设立、抵押权登记制度及抵押权的实现。特别对我国担保法在抵押权方面的立法疏漏进行了阐明,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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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国发展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离不开债的法律制度,为了充分发挥债在调整商品交换中的作用,很有必要研究市场经济中债运行的特点,把握债运行的轨迹,使债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方向发展。 (一)市场经济中债的主体多元化,但其法律地位平等。 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是多元化的主体,各类企业、公司、其他组织、公民个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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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与担保是20世纪新兴起的一种非典型担保制度,在其发生、发展的过程中,遭到各国学界的激烈批评,判例实务之立场也摇摆不定。基于让与担保的优势,我国应确立让与担保制度。让与担保虽存在缺陷,但亦有克服的办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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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优先权含义和性质的把握,是构建优先权制度的关键问题,它决定了优先权在民法中的定位。优先权是一项独立的权利,这种权利的性质为程序性权利或者技术性权利,其实质为优先受偿权,包括先取特权、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建议我国将来制定民法典时,把优先权制度与债的其他担保制度、登记制度等纳入民法典的最后一编,命名为权利的保护方法编。  相似文献   

18.
定金是合同之债中债的担保的一种独特而重要形式。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定金之债的认定与适用是研究定金问题的关键所在。文章结合我国当前相关法律规定对定金在认定与适用中的几个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并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观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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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产动态融资担保具有的担保物流动性与债务人处分自由性的功能优势催生了企业对于流动性动产的担保偏好。以效率价值为主导的浮动抵押制度因蕴含着难以受偿的巨大风险而无法直接满足借贷双方的融资需求。实践中商业银行借助物流开发的创新性担保模式—动态质押,通过引入第三方监管在传统静态担保与浮动担保之间实现了动静平衡,是安全价值与效率价值合理配置的产物,无论在制度构造上抑或是实践适用上都呈现逐步取代浮动抵押制度的趋势。动态质押制度因具有强大的功能性优势而为实践所需要,但由于尚未被法律认可,仍面临适法性缺失的司法困境。在动产动态融资担保制度的路径选择上,废除现行浮动抵押制度,确立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动态质押制度,是顺应时代发展的最优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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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的保全属于债的一般担保,是为了避免债务人单方实施法律行为或与第三人恶意串通使其财产发生不法减少,确保其具有债务清偿能力以达到保护债权人债权的法律制度。我国《民法通则》并没有设立债的保全制度,《合同法》突破了合同相对性原则,分别规定了债的保全的两种制度,即代位权与撤销权制度。这既是对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的一大发展,同时也为经济社会的交易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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