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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相继出现了一些涉及宪法的案例和事件,从齐玉苓的“宪法司法化第一案”到孙志刚的“违宪审查第一案”,人们的目光再次聚集到我国的违宪审查制度上。其中,颇具传统色彩的“公民上书”再次成为引人注目的独特现象。但对于“公民上书”的可行性、依据、对于我国宪政制度所起的作用,以及其未来的命运如何,不可置否。本文将从“公民上书”的案例入手,来具体分析以上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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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维骏已经很少出门了。除了每天早上出去游游泳,午觉过后在院子里散散步,大部分的时间他待在家里,看些资料,写写回忆录。这符合人们想象中离休高官的生活:深居简出,神秘低调。但在2010年12月17日上午,这位89岁的云南省政协前副主席坐着一辆黑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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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夸风”闹剧
从1958年下半年起.地处粤西山区的新兴县与全国各地农村一样.一夜之间也办起了公共食堂.自古以来就是各家各户分散做饭的中国农民.过起了“吃饭不要钱”的供给制生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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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月10日,铁道部宣布:从2007年起,春运期间的火车票不再上浮。这一利好消息,令亿万受益民众为之欢呼。舆论普遍认为:自2001年起持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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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摒除过错推定保障信用体系建设9月26日,一份《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的建议书》,连同7位律师的联合署名,通过邮政特快专递从湖南长沙寄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该建议书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修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立法时,解除对消费者后悔权的全部限制。此前,修正案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消费者后悔权是立法新亮点。谈起提出立法建议的初衷,这次行动的主要倡导人和组织者——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明律师说,经过仔细研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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缇萦上书《汉书·刑法志》里记载了这样一个案例:西汉文帝十三年(公元前167年)齐国的太仓令淳于公犯罪,依律应被处以肉刑,皇帝下诏将其押来京师长安。……淳于公的小女儿缇萦非常难过,陪父一同到长安领罪。缇萦上书给皇帝说:“我的父亲在齐国做官,大家都称赞他为官清廉公平,如今他犯法要被处刑。死者不能复生,被处肉刑的人肢体不能再恢复,变成了残废,即使罪人以后想改过自新也不可能了,这实在令人伤感。我愿意被收为官府的奴隶,以此来折抵我父亲的罪过,让他有机会改过自新。”汉文帝看到了小女子缇萦的上书,非常感动,就下诏:“我听说尧舜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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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们似乎进入了一个“全民上书”的时代。《法制日报》1月15日的报道说,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教授高家伟致信交通部部长李盛霖,信中提出:交通部应该公开每年的养路费应征数额是多少?而实际征收上来的数额又是多少?实际征收上来的养路费又用到哪里去了?同一天,来自重庆竹消息说,重庆比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王彦一语惊人,提出火车站票和坐票收取相同的价格.是不合理的,他将就此事在本周内上书人大及铁道部。如果算起前不久郝劲松就春运涨价的事件写信给铁道部和姚建国就深圳福田警方公开处理卖淫女、嫖客的事件上书全国人,以及周泽就养路费事件向全国人大上书,几乎每周,我们都能从网络上看到公民向有关部门写信或者向全国人大上书的新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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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前,广西罗城监狱发生了影响全区全国的“5.19”案件,先后被各地新闻媒体爆光。案件发生后,罗城监狱领导班子痛定思痛,采取措施,重塑形象。 这起典型的司法腐败案件发生后,罗城监狱从党内到党外,从干警到职工,从监部到监区层层召开会议。对原副监狱长胡耀光等人在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索贿受贿案件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全面深刻的分析。大家一致认为,这起案件的发生,虽然属于个人行为,但是,损害了监狱和干警的形象、通过对案件的分析,监狱领导班子成员以新的姿态投入了新的战斗,决心重塑监狱警察的良好形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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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作风建设,解决四风问题,关键是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从媒体报道来看,许多地方在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中辣味确实很浓。这些对官员激烈的批评,过去只能从论坛和微博上看到,从媒体评论版上看到。而如今这种批评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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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吸取教训,整顿思想, 提高认识1997年11月25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报道了11月15日309国道上我县(即山西省黎城县,下同,编者注)和潞城市交警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这一事件危害巨大,影响极坏,引起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的高度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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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院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不支持的情形下,刑事案件被害人只能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这对于已遭受刑事案件伤害的被害人而言,无异于是又一次伤害:再一次立案意味着讼累;而因为民事诉讼需要交纳诉讼费,刑事被害人一般而言又极为贫困,交不起诉讼费的尴尬情形就常见起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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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是宪法关系中的重要主体,享有一定的宪法权利并承担着一定的宪法义务。尊重公民"个人"的主体地位、独立人格、自由精神是宪法价值中的应有之义。个人是人权的基本要素,是人权的立足点、人权保护的归属以及人权保障的目的。个人获得尊重,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人民意志利益和个人意志利益的一致性。个人广泛参与,才能为人民积聚正当性力量。重新认识"个人"的价值,是实现民主、人权、人民主权、法治、权力制约原则的结合点。从各种途径光大"个人"的精神,可以使我们的国家、集体因为个体之被发现而变得更为融洽和谐,宪法会真正成为公民个体发自内心尊崇的规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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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概念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公民”的产生,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在人身关系方面的法律上的必然表现和反映。凡涉及到有关“公民”的问题,如公民权利、公民义务、公民意识、公民素质、公民行为、公民结构,乃至于公民与国家关系、国家与公民关系等等,无一不对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和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今天,要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关“公民”问题的基础理论研究意义重大,有必要首先对“公民”这一概念予以探讨。目前,国内各种辞书、教科书对“公民”概念的解释,值得商榷。《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称:“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宪法和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法学词典(增订本)》称:“公民,通常指有一个国家的国籍,根据该国宪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