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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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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论盗窃虚拟财产的罪与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年来,随着网上娱乐业的繁荣与发展,我国网络虚拟财产盗窃案件也频频发生。但刑法领域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及解决还很不完善。本文拟对盗窃虚拟财产行为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其是否成立犯罪,如何认定其犯罪性质以及如何对虚拟财产实行刑法保护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研究,从而更好地保护公民的虚拟财产,规范网络运营市场。  相似文献   

2.
曾嘉 《法制与社会》2010,(33):119-119
随着网络的飞速发展,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大量出现,虽然在实践中已经出现了盗窃网络游戏币而被界定为盗窃罪的案例,但是在立法层面,以及大多数司法实践中,侵犯网络虚拟财产的行为的还没有一个确定的法律适用模式。本文从我国学者的一些观点出发,参考当今国际上关于虚拟财产保护的规定,提出我国在规制网络虚拟财产犯罪方面的立法模式建议。  相似文献   

3.
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刑法所要保护的"财产",盗窃这种虚拟财产的行为是否构罪,目前在相关的司法解释和法律法规中尚没有明确的规定,学术界对此也存在很大争议。本文仅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及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的法律界定及刑法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等角度,论证网络虚拟财产可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  相似文献   

4.
随着数字化时代的来临,侵犯虚拟财产行为也随之而生。本文就盗窃网络游戏中虚拟财物的行为进行了刑法理论分析认为,虚拟财产符合传统刑法理论体系中盗窃罪犯罪对象必须具备的全部特征,可以成为盗窃犯罪对象。在我国法律对此尚未作出具体规范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应当根据传统刑法理论将虚拟财产的性质推定为动产,肯定其经济价值的现实性,并予以全方位的法律保护。  相似文献   

5.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客观性、虚拟性和现实性,是存在于网络空间之中,用数字化的形式模拟现实世界,能够满足人们一定需要并具有交易可能性的电磁记录。它在民法上的权利属性是一种特殊的债权,其中虚拟物是一种不可挂失的债权凭证,网络服务账号是一种可以挂失的债权凭证。盗窃网络服务账号的,如果仅盗窃而并未使用或处分,则不按照犯罪处理;使用或处分的,构成诈骗罪。在盗窃网络服务账号同时取得虚拟物的,在实际处分时记入犯罪数额,并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如果仅盗窃而未处分的,对虚拟物的部分最多构成犯罪未遂。单纯盗窃虚拟物的,仅凭盗窃行为,不需要后续进行处分即可构成盗窃罪既遂。  相似文献   

6.
虚拟财产符合民法上"物"的基本特征,是民法中的有体物。虚拟财产是财产,盗窃虚拟财产构成刑法上的犯罪。目前盗窃虚拟财产行为的定罪主要有三种形式:侵犯通信自由罪、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罪以及盗窃罪论。根据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盗窃虚拟财产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以盗窃罪对盗窃虚拟财产行为定罪量刑时,要充分考虑犯罪的行为对象、多次盗窃的认定、罪数、犯罪行为的受害人等因素。  相似文献   

7.
网络虚拟财产是网络时代的必然产物,随着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日益增加,对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已成为立法及司法实践的必然。文章从网络虚拟财产的概念和保护的必要性入手,阐述了我国网络虚拟财产民事法律保护的现状,进而提出了完善网络虚拟财产民事法律保护的立法、司法建议,以期对我国的相关立法及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8.
随着网络游戏的兴起与风靡,实践当中发生的侵犯虚拟财产的案件愈来愈多,例如:盗窃,诈骗网络游戏中使用的虚拟货币、物品、武器等。司法实践中对于侵犯虚拟财产的行为大都认定为财产犯罪。而财产犯罪,数额往往是定罪的标准,更是量刑的一个重要情节,而虚拟财产与"真实"财产相比,其数额具有特殊性,因此认定的标准也不一样。本文试从这一角度探讨侵犯网络虚拟财产数额的认定。  相似文献   

9.
网络账号包含账号本身和需要使用账号的密码.网络账号具有延伸性、虚拟性和相对独立性.网络账号因其本身的特殊性和账号下的虚拟财产而具有一定的财产属性.同时,网络账号又具有物的属性,相较于其他用户而言具有排他性.网络账号的法律保护既表现为物权法等实体法律保护方面,也表现为管辖确定等程序法律保护方面.  相似文献   

10.
侵犯“网络财产”行为的刑法规制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所谓“网络财产”,又称“虚拟财产”,简称“网财”,是指以一定的数据、信息、符号储存到网络中的虚拟物。主要表现为网民、游戏玩家在网络游戏中的账号(ID)及积累的“货币”、“装备”、“宠物”等“财产”。随着网络游戏的兴起与风靡,伴生而来的涉及游戏内存在的虚拟财产的案件愈来愈多,尤其是采用各种秘密窃取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虚拟财产”的案件数量更是与日俱增。然而,由于社会发展与法律创制的非同步性,上述行为仍然属于法律规制的盲区,致使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利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进而滋长了“网财”盗窃行为的持续蔓延。有鉴于此,加强有关虚拟财产问题的理论研究,有效确立虚拟财产所有权的刑法保护,已成为当前刑法理论和实务界无法回避的共同任务。  相似文献   

11.
随着网络的迅速发展和网络游戏的盛行,网络盗窃现象时有发生,但学术界关于虚拟财产是否可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仍存在很大争议。本文仅就从虚拟财产的法律性质及盗窃虚拟财产行为刑法界定的角度,说明虚拟财产可作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盗窃虚拟财产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相似文献   

12.
我国现行法律并没有针对虚拟财产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学术界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及如何确定网络虚拟财产的价值也是众说纷纭。本文从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基本理论、相关立法实践出发,对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及价值的确定、网络虚拟财产的民法保护进行探讨,希望对网络虚拟财产的理论研究及相关立法、司法起到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13.
作为一种纯粹的的技术产物,网络犹如一把双刃剑,网络化的生活在拉近人们之间的距离,在提供前所未有的便利的基础上,也导致了诸多新问题的产生。2003年12月18日,我国首例盗窃网络虚拟财产案在北京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至此,网络虚拟财产首次进入了司法的视野,我国司法实务界和理论界也积极对网络虚拟财产展开了深入研讨。尽管我国现行法律还没有明确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定位,但是网络虚拟财产已被越来越多的人认可,网络虚拟财产案件也逐渐增多,虚拟财产已不是一个虚拟的问题了,而是一个迫切需要法律解决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14.
盗窃网络虚拟财产行为刑法规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互联网在为人类提供全新生活方式的同时,也催生出网络虚拟财产这一新鲜事物。但由于法律规定的空白,对于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在法律上的定性存在诸多争议。盗窃网络虚拟财产具有社会危害性,应该用《刑法》进行规制。目前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并没有明确规定,应将其纳入《刑法》保护的财产范围。  相似文献   

15.
邢启阳 《法制与社会》2011,(31):100-101
现今网络虚拟世界中虚拟货币盛行,人们在享受网络虚拟货币带来便利的同时,新的经济和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特别是虚拟货币相关市场行为缺乏监管、用户权益缺乏保障、网络游戏虚拟货币等财产使用范围缺少限制和安全缺乏保障等。然而,我国对网络虚拟货币的属性在法律上尚未有明确的界定,导致虚拟货币财产在法律地位上的尴尬,更造成了司法实务中无法可依的境地。本文拟就虚拟货币的法律定性和保护问题展开论述。  相似文献   

16.
网络虚拟财产具有有用性、稀缺性和可控制性的财产属性,应受到刑法的保护。当前,我国刑法缺乏盗窃网络虚拟财产犯罪规制的具体规定,导致司法实践面临困境,应推动刑法明确界定信你财产的范围和性质,将其纳入盗窃罪规制范畴,推动实现刑法实质和形式的双重正义,维护网络环境和秩序。  相似文献   

17.
一、依照法定程序收集的电子文件如果与案件关联,并在与其他证据印证后能够客观地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依法可成为刑事诉讼中的证据。二、行为人通过网络实施的虚拟行为如果对现实生活中刑法所保护的客体造成危害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刑罚惩罚。三、秘密窃取网络环境中的虚拟财产构成盗窃罪的,应当按该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对应的实际财产遭受损失的数额确定盗窃数额。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对应的财产数额,可以通过该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交易价格来确定。四、盗窃罪的犯罪对象是种类繁多的公私财物,盗窃公私财物的种类不同,认定盗窃既遂、未遂的方法就会不同。审判实践中,不存在唯一的具体案件盗窃未遂认定标准,应当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着手实行犯罪"、"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等三个条件,结合盗窃财物种类等具体情况,认定盗窃犯罪行为是否未遂。行为人在网络中盗窃他人的虚拟财产,只要盗窃行为已实现了非法占有该虚拟财产在现实生活中所对应的被害人财产,理当认定犯罪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对赃物作出最终处理,以及被害人事后是否追回该虚拟财产,均与行为人已完成的犯罪形态无关。  相似文献   

18.
网络盗窃属于伴随网络产生的新型案件,网络虚拟财产是否属于盗窃罪的对象,网络盗窃的既遂标准等属于新问题,且存在争议。本文认为网络虚拟财产应当纳入刑法保护范围内,网络盗窃的既遂标准应当采取失控说。  相似文献   

19.
论虚拟财产刑事保护的正当性——与侯国云教授商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志祥  袁宏山 《北方法学》2010,4(4):147-156
侯国云教授的《论网络虚拟财产刑事保护的不当性——让虚拟财产永远待在虚拟世界》一文,提出了虚拟财产的刑事保护不具有正当性的观点。该文对虚拟财产的特性没有准确地予以理解和把握;否认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是缺乏理论依据的;否认虚拟财产的价值属性,是缺乏理论支撑的;虚拟财产与真实财产的交易违背价值规律和价值交换规则的说法,于理不通;虚拟财产与真实财产的交易是严重干扰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的说法,于法无据;保护虚拟财产会给社会带来极大危害的说法,于理有悖;让虚拟财产永远待在虚拟空间,不是科学的做法。对虚拟财产的刑事保护具有正当性。对盗窃、诈骗虚拟财产的行为人,构成犯罪的,应依照侵犯财产罪的相关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20.
日益猖獗的网络虚拟财产盗窃案件已经进入了刑法的视野,然而虚拟财产是否具有经济价值,能否进行客观评估,使司法机关在定罪量刑时遭遇了难题。本文论证了虚拟财产的经济价值属性,并对虚拟财产的现有价值评估标准进行分析探讨,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解决司法审判中的实际问题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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