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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司马迁在《史记·管晏列传》中记载道:“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这句名言反映出农业生产对全社会的重要性。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农业社会发展,“第一产业”的国之根基地位始终未动摇。今年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发布,文件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现阶段,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是确保乡村振兴提质增效的重要环节。如何更好地推动法律服务融入乡村振兴,是律师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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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林权按揭贷款怎么办理、发生纠纷怎么处理?”“农村宅基地确权后,村民是否可以直接办理继承?”在三明市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室中,一个个关乎乡村振兴、关乎百姓安居乐业的问题被村民接连提出。良好的基层法治环境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无论是发展涉农产业、带领村民共同富裕,还是推进乡村治理、构建和谐乡村,都离不开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近年来,三明市作为全国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不断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目标要求,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以“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村律红色联盟”等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等方式,致力服务“三农”,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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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强化乡村振兴法治保障,抓紧研究制定乡村振兴法的有关工作,把行之有效的乡村振兴政策法定化,充分发挥立法在乡村振兴中的保障和推动作用。自2021年6月1日起,《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这是“三农”领域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有效发挥法治对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对农村改革的引领作用、对乡村治理的保障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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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4年,江西开始探索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2000余名法律工作者陆续走进乡村、社区,送法下乡。目前,全省20887个村(居)中已有20052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96%。2023年1月,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强乡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广大村(居)法律顾问再次启程,为服务乡村振兴贡献法治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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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在河南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统一部署下,河南1.1万名律师积极响应关于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要求,纷纷走出律师事务所,走进村委会大院、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存在矛盾纠纷的村民中间,为广大村(居)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用法治之笔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绘就多彩画卷。河南51548个村(居)实现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建立工作微信群3.6万个。仅2022年一年,全省村(居)法律顾问就提供现场法律服务近8万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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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法治意识是推动农村法治建设的内在因素。新时代在"三治合一"的乡村治理体系要求下,民族地区农民法治意识培育面临农民仍然不习惯用诉讼手段维护个人正当权益、留不住服务农村的专业型法律人才、乡村法治建设投入不足等问题需要解决。因此,要结合民族地区特点提高民族地区农民法治教育针对性,建设服务农村的专业性法律人才队伍,加大乡村法治建设投入,以不断提升民族地区农民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权威,充分发挥法治在推动民族地区"三治合一"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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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新农村建设工作中,万盛区检察院通过在村一级设立检察官服务站,把法律服务向乡村延伸,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为维护村社稳定,创建文明村社、法制村社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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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23年8月,司法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乡村振兴法治同行”常态化活动的开展,是自2021年5月以来在全国开展的“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活动的提质升级,将法治乡村建设推向了新高度。常态化的法治乡村建设更加注重发挥法治的引导规范和治理作用,以“自治、法治、德治”的“三治合一”集合效应和常态化“法治同行”伴生模式,引领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赋能乡村振兴建设行稳致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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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医疗服务保障工作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点,承担着守护农民健康的重要职责,其发展直接关系到服务老龄化的推进,关系到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成效。近年来,吉林省针对农村老年人医疗服务多措并举,极大改善了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然而,部分农村受制于地理位置、人才流失等客观因素,农村老年人医疗服务水平仍然较为低下。本文通过对吉林省农村医疗服务现状的梳理,分析了吉林省在农村老年人医疗服务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优化路径,希冀能为吉林省乡村实现全方位振兴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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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城市法治和法律服务备受关注相比,乡村基层法律服务是一个关注相对比较少的领域,而要从根本上推进我国的法治建设,广大的乡村法律是不能被忽略的。本文从理论层面上考察了乡村法律服务的概念及其种类,结合实际发现乡村法律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初步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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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和谐乡村离不开法律服务。律师作为法律中介,应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为行为模式,正确界定自己在构建和谐乡村中的维新、维权和维稳功能。相关主体应培养与律师功能、和谐乡村相融的市场意识、自治观念、平衡精神,政府应制定扶持政策,规范服务市场,提供服务平台,确保律师充分发挥服务功能,推进和谐乡村的建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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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22,(9):15-18
<正>法〔2022〕74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三农”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提出如下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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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舒兰市人民法院为主动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为民的职能作用,找准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的结合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通过努力融合各种资源解决纠纷,深入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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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北京市丰台区清理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的工作正式启动,丰台区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参与此项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法律服务工作。辖区内的嘉安律师事务所与有关部门组成律师咨询小组,为乡村清理和规范集体经济合同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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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乡村旅游是振兴农村经济、开展精准扶贫的有效方式,而行政监管在乡村旅游的发展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文章以西宁市及周边乡村旅游行政监管实地调研为依据,从完善法律政策、完善评估与退出机制、促进行业协会建设等方面提出建议,以期有助于完善乡村旅游行政监管体系,促进乡村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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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具有公共产品和竞争品双重性质,政府将直接提供和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相结合,具有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培育和维护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市场等多重现代化治理责任。上述责任的履行存在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不足、政府过度干预、政企合谋等风险。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引入“竞争中立原则”为政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价值引领,增强正当性与可问责性,形成具体的方法论指导。在具体法律制度方面建立政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全过程评估机制、贯彻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以及确立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市场完善后政府退出机制。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