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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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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立功制度是我国刑法中一种重要的刑罚裁量制度,协助抓捕型立功是其主要分支之一。司法解释对协助抓捕型立功的起始时间进行了限定,然而在适用中遭遇了法理和实务的双重困境。本文拟从真实案例出发,对协助抓捕型立功的起始时间的合理认定进行选择和论证,并对立功认定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进路。  相似文献   

2.
刑法中的立功制度及其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立功是指刑法规定的,犯罪分子到案后刑罚执行完毕前实施的,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阻止他人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或者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行为。成立立功必须符合主体要件、时间要件、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我国立功制度还存在不足,应予立法完善。  相似文献   

3.
见危不救主要是指当事人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重大财产处于危险状态或者公共利益受损时,行为人有能力救助而不予救助以及有能力协助救助而不进行协助救助的行为。根据行为人身份的不同可以分为"普通身份"型和"特殊身份"型的见危不救。对于"普通身份"型的见危不救,各国步调基本一致,确定了其非犯罪化的趋势,而对于"特殊身份"型的见危不救,像美国、意大利等大多数国家都已将其纳入刑法之中,而我国刑法尚未对此予以明确。目前,对特定主体见危不救行为是否应当犯罪化的讨论依然激烈,反对者多担心其入罪会导致道德法律化以及影响刑法的谦抑性等弊端,但综合社会伦理和法律基础等各方面因素,考虑到人格提升、刑法完善以及当前世界刑法的整体趋势,将特定主体的见危不救行为犯罪化还是很有必要的。  相似文献   

4.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是主观要素,并且是刑法意义上的"目的"。在我国刑法意义上"目的"是与行为的主观原因等同使用的概念,所以"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可以解读为已获取的不正当利益。从法益侵害、因果关系、主观恶性的程度及可罚性四个角度看无约定的事后给付型"行贿",具有处罚必要性。《贪污贿赂解释》中有关行贿罪的条款设置了行贿与特殊不正当利益获取及经损失造成之间的因果关系,无约定的事后给付型"行贿"案件并不能适用这些条款进行定罪量刑。  相似文献   

5.
本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第13条中“与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在司法实践中的理解与认定的探讨,认为只要是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具有一定的关系,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收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即构成斡旋受贿罪。  相似文献   

6.
《刑法》第264条规定多次盗窃,构成盗窃罪。但是如何认定多次盗窃,在我国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争议颇大。多次盗窃中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多次盗窃中的每次行为形态的认定、"多次"的认定以及每次盗窃行为要不要求行为人实施的盗窃行为与取得财物数额之间存在一定的联系。准确界定多次盗窃行为,有助于司法机关正确认定多次盗窃型的盗窃罪,实现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7.
在委员会犯罪中,投票时共同行为的决意和共同行为几乎是同时发生的,董事的保证人地位可以解释为共同的过失实行行为。只要是投下同意票的行为人,其总数达到了达成决议的最低门槛,就可视最终决议是其合力形成,与行动实行以及最终侵害结果形成整体上的因果关系。委员会犯罪应当在共同正犯的范畴内解决。  相似文献   

8.
研究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一方面要以马克思主义关于因果关系的基本哲学原理为指导,同时也要认识到,刑法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法律,其在确定某些犯罪的行为与结果时,必然渗入一些人为的因素.只有正确认识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特点,把握那些特殊犯罪的因果关系,才能确定某种犯罪是否成立,犯罪人是谁,进而解决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9.
被害人过错是一种违反谨慎义务、与危害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价值否定性行为。被害人之所以应承担责任在于其行为降低了行为人的可谴责性,对结果的产生施加了原因力。在被害人过错行为的刺激下,刑法不能期待行为人实施完全适法的行为,因而被害人过错降低了行为人的期待可能性。  相似文献   

10.
揭发他人犯罪立功是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准确界定对公正处理犯罪分子、分化瓦解犯罪具有重要意义。在深入考察揭发立功的刑事政策价值基础上,根据刑法目的论的解释方法对揭发行为的构成特征科学地界定。揭发立功的本质是国家与犯罪分子之间就犯罪信息上的合作关系,揭发主体范围是全部犯罪分子,揭发行为不是履行法定强制义务,揭发的应当是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他人犯罪事实。  相似文献   

11.
陈海 《前沿》2011,(3):98-102
共同危险行为是侵权责任法上的一个重要问题,本文从共同危险行为的概念、归责理由、构成要件、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文中提出:共同危险行为的主观构成要件不以共同危险行为人的意思联络为必要;共同危险行为的客观构成要件不应强调数行为时空上的"同一性",而应考虑其"时空关联性",以其是否具有造成同一损害的危险性与可能性为认定标准;共同危险行为中的因果关系,在客观事实层面应为择一的因果关系,从构成要件的层面而言应为推定的因果关系;侵权责任法上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与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不一致,司法实践中应予以注意。  相似文献   

12.
准中止犯是指在行为人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过程中,主观上基于自己的意志放弃了犯罪行为,客观上对于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付出了真挚与积极的努力,只是行为人的中止行为与犯罪结果不发生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因而准用中止犯的处罚原则的情形。准中止犯的立法例表明大陆法系刑法在中止未遂的有效性要件上出现松动,是主观主义刑法立场的体现。我国传统的刑法理论不承认准中止犯,但我国刑法在对待中止犯问题上历来持主观主义立场,因此准中止犯的立法能为我国借鉴。  相似文献   

13.
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之间的区分向来为司法实践中的疑难问题之一,特别是行为人当场实施暴力、当场取得财物的情况下,如何对行为进行准确定性,直接关系到刑法适用的准确性。"两个当场"原则并非区分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决定因素,应综合考虑行为人犯罪时实施暴力的程度、对象、时间及行为人当场取得财物的原因等具体情形,切实贯彻罪责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做到罚当其罪。当无法确定当场暴力程度能否达到使他人不能反抗的程度时,应根据"存疑有利被告"的原则,认定为敲诈勒索罪。  相似文献   

14.
刑法意义上的涵摄是将生活事实涵盖于法律所描述的构成要件的过程,也是三段论中大前提与小前提互动的过程。刑法上的涵摄错误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所故意实施的行为事实并未发生认识错误,也知道可能有禁止自己行为的刑法法规存在,但对该法规之解释存在误解,认为其行为并非刑法所涵摄的行为。涵摄错误不是事实错误,不能阻却故意,但可能构成违法性认识错误,阻却行为人的责任。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涵摄错误主要包括对行为主体、对象、方式及性质的错误。  相似文献   

15.
"抢劫致人死亡",是抢劫罪法定刑升格条件之一,由于涉及到行为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司法机关不得不慎重认定"致人死亡"的结果是否可归咎于行为人实施的抢劫行为。要解决好抢劫致人死亡行为具体认定,必须要先解决好行为人对死亡结果的罪过形式、抢劫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致人死亡中"人"的范围。只有做到这样,才能具体认定"抢劫致人死亡"情形。  相似文献   

16.
交通肇事罪中二次碰撞的事故在实践中是较为复杂的案件类型,主要难在因果关系的认定。实证研究发现,连续型二次碰撞与间隔型二次碰撞两种事故类型在案发时的环境因素和后行为人的定罪情况均呈现出显著的差异,此二者皆与因果关系的认定存在密切关联。在因果关系认定的操作中,为回应当前裁判中存在的认定标准不统一的问题,应以两种不同的事故类型为界分,将危害结果与危害行为作为二次碰撞中因果关系判断的前提,引入结果回避可能性理论作为因果关系判断的核心标准,构建两种类型的二次碰撞中前行为人和后行为人的因果关系判断流程,从而实现刑法所追求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17.
我国刑法第十一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可见,“明知”,是构成一切故意犯罪的首要前提。确定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明知”,对于故意犯罪的认定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所谓“明知”,其本义乃明确认识。我国刑法上所规定的“明知”,赋有特定的含义。它是指故意犯罪人在主观上对构成犯罪的客观事实——即“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  相似文献   

18.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确立以行为人责任为中心,侵权法中因果关系的建立以填补损失为要旨,二者机能不同,这在事实因果的判断中有所渗透。事实因果以条件说为核心命题,进而产生了基于其缺陷的各种修正学说,在侵权法与刑法领域不尽相同。表述修正说可以解决假定因果关系、择一因果关系问题。原因说可以区分"条件"与"原因",缩小打击面,主要在刑法领域得以适用。NESS标准能够妥善解决赔偿责任分担问题,不得任意扩张到刑法领域。协同行动方法、确信概率说本质上系因果关系推定问题,不能渗透入刑法,疫学因果关系应当被否定。刑法与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认定大相径庭,不可混同。  相似文献   

19.
常见的协助抓捕行为有当场指认、实际带捉、提供线索和按要求联络等,协助抓捕的对象是其他犯罪嫌疑人,应视具体情况决定其他犯罪嫌疑人是否包括同案犯。犯罪分子因交代同案犯个人信息而使得司法机关得以成功抓捕同案犯时,是否认定为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同案犯,应考察个人信息是否在犯罪过程中使用,如果已使用就不应认定,反之则可以。而当犯罪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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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刑法规范立场以及立法原意的角度,持有是一种违反了刑法中的禁止性规范的行为,且属于作为,持有型犯罪中的持有是指行为人以事实的或法律的方式控制、支配法律规定的特定物品的行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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