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43 毫秒
1.
论知识产权的界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界定前提──知识产品与物 商品生产的发展使知识产品本身成为财富和商品,并成为法律保护的对象。知识产品作为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人类创造性的劳动成果,即人类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理性认识或科学成就。这种劳动成果可以被投入到生产、经营或生活中去,转变为有形的,能带来物质材富和精神收益的产品。对知识产权客体的论及,学者采用了不同的词语,有“知识产品”、“精神产品”、“智力成果”几种不同的表述。比较起来,知识产品是恰当的,因为:(1)智力成果不都是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第二条规定…  相似文献   

2.
知识产权与竞争法   总被引:26,自引:0,他引:26  
一、知识产权与竞争法在实现有效竞争目标上的离合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功能是在人类智力成果和信息资源方面确立产权,以保护“信息”这种最有价值和非同寻常的无形资源。新信息的生产者在一个不受管制的市场中回收它的价值是困难的,只有通过给予一定的垄断权,该生产者才有一种强有力的刺激去发现新思想①。知识产权法是这种智力成果垄断权的“授权法”,通过“禁”和“行”两方面的详细规范,赋予信息生产者或创作者个体在一定地域和时间内排除他人使用其信息资源的权利。这种权利的内容十分广泛,不仅包括法律对人类智力创作成果的保护,…  相似文献   

3.
知识产权与社会发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知识产权从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翻译而来,在我国台湾地区又译为智慧财产权。顾名思义,知识产权是人们智力劳动成果所取得的一种财产属性的权利。人们的这种智力劳动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一方面表现为产业领域的发明创造、商标等,称之谓工业产权;另一方面表现在文学艺术创作上,称之谓著作权或版权。  相似文献   

4.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智力成果权”、“无形财产权”。  相似文献   

5.
析著作权与工业产权的分离与融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问题的提出在研究知识产权的时候,必然遇到这样一个问题: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到底有何区别?为何人类对于自己的智力成果,在法律上要对同一范畴作出不同的规定?如果仅仅简单地回答这个问题,只需说明在中国的法学体系中,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的主要区别是:前者包括...  相似文献   

6.
析“关键设施”原则在知识产权许可领域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其在科技、文化、工商业中的智力成果及其他相关成就所享有的权利,其客体主要是智力创造成果,但并不仅限于智力成果,还包括其他相关的工商业成就。知识产权是一种排他性的独占权,是一种受保护的法律意义上的垄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求尽可能地打破各种资源流动的壁垒,而知识产权的这种法律上的垄断可能会构成经济垄断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7.
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研究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一、当代知识产权保护   1.知识产权制度是保护智力劳动成果的一种法律制度 ,即通过法定程序和条件授予智力劳动成果完成人在一定期间内拥有独占权 ,并以法律手段保障这一权利不受侵犯。知识产权制度主要是以法律手段确定创新成果归谁所有、成果转化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等问题。从法律上讲,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属私权范畴),公民、法人在完成某一特定智力成果后,应当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如专利、商标)或符合一定的法定条件(如版权、商业秘密)才能取得。公民、法人应当是知识产权权利的直接行使者和受益者, 政府在知…  相似文献   

8.
试析知识产权公共领域与专有领域的平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知识产权法制上的公有领域,学理上一般认为是属于任何人都可自由、无偿进行利用的范围。然而公共领域长久以来一直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因而如何落实知识产权利益平衡的价值目标,便成为当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研究上的一个重要课题,知识产权中公共领域的确立、维护和健全日益受到重视。  相似文献   

9.
随着人类文明的发展,知识产权法已经成为各国保障智力成果所有者有效权益的重要途径,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科学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由于近几年来对智力成果的窃取问题越来越多,这就要求法律的保障。知识产权法以及竞争法作为智力成果的两大法律,通过各自的方式对智力成果进行保护;同时也互相弥补着彼此的不足,从根本上对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益进行保护。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即便在理论上来讲双方处于对立的层面,但其所保护的目标群体是一致的。  相似文献   

10.
唐素琴  李科武 《科技与法律》2010,83(1):74-76,82
介入权是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平衡机制的支点,它的存在使得政府资助的知识产权归项目承担单位所有具有了法律上的正当性。美国拜杜法案和我国科技进步法第20条都规定了政府资助项目知识产权的归属以及介入的相关内容。成果转化状况是介入权行使的重要条件,其目的是督促科技成果向产业界转移。介入权法律制度的构建有助于推动政府资助项目的成果转化。  相似文献   

11.
曹博 《比较法研究》2019,(4):138-150
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客体属性决定了其在现有民事权利体系中能否找到相应位置,进而决定法律规范的制度选择。按照类推解释的基本规则,首先需寻找与人工智能生成物最为接近的民事权利客体类型,其次明确知识产权客体的概念内涵及判定规则,最终确定人工智能生成物的客体属性。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财产,对智力财产的判定应当从其产生过程进行考量,调整的过程论作为甄别智力财产的标准已在实定法和判例中得到确认。从产生过程分析,人工智能生成物在现阶段只是数据算法的结论,其本质是计算与模仿,不是智力劳动,不具有智力财产的属性,无法成为知识产权的客体,应当归属于公有领域,冒名发表等问题可通过法律解释在现有规范体系内加以解决。  相似文献   

12.
我国外空相关发明的专利法保护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郑友德 《知识产权》2007,17(6):31-36
目前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和外空活动国际公约中,均未明确规定外空活动中智力成果的知识产权问题。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属于主权国家的管辖范围,而国际空间法所保护的外空属于"共有物"或"公有物",不为任何国家的主权所控制。因此,基于个人利益的知识产权法与维护人类社会整体利益的外空法的价值取向不同。《外空条约》确立了任何国家不得对外空行使主权的基本原则,这意味着排除了任一国家对任何外层空间的控制,外空活动的权利行使不存在空域限制。这样,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在外空失去了其本意,为"非主权化"的外空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设置了障碍。  相似文献   

13.
知识产权制度是架设在知识与财产或者智慧与财富 之间的一座桥梁,其是以法律规定将知识转化为财产或将智慧转化为财富。关于此种转化的正当性,至少有"精神道德论"、"经济激励论"、"增强竞争论"和"利益补偿论"等基本理论作支撑。这些理论分别形成于不同时期、不同国家,支撑着不同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历经五百多年的发展,现已得到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  相似文献   

14.
在智力创造中,既包含了人类公有的思想,也包含了创造者本人的独创的思想。知识产权中涉及到与思想有关的财产或者财产权问题,这主要是因为知识产权涉及智力产品的保护,其保护的客体就是负载思想的知识产品。这一特性决定了知识共有物在协调知识产权制度中的利益关系具有重要意义。洛克的财产权劳动学说虽然是以有形财产为对象的,知识共有物的存在由于可以满足劳动学说中的获得财产权的“先决条件”——智力创造者对其智力创造物的知识产权以不伤害其他人的同等的创造力为前提,以及以不妨碍从已有的文化和科学遗产中吸收涵养为前提——洛克的劳动学说也可以佐证知识产权制度的正当性。  相似文献   

15.
分工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产生出大量的智力成果,这些智力成果所有者由于自身条件的限制,如缺乏必备的知识产权法律知识以及与知识产权权利管理机关打交道的经验,他们都会把与智力成果有关的法律事务委托给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智力成果所有者则专注于智力成果的开发和应用。智力成果所有者的收益与使用的频率呈正比例关系,智力成果所有者总是希望其智力成果在更大范围使用;在我国加入WTO后,国内市场向国外开放,利益的驱使,会使知识产权的域外申请和跨国知识产权争议大增,这些又增加了对知识产权…  相似文献   

16.
知识产权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组合,智力成果作为知识产权人身权客体,不可与作者分离;作为知识产权财产权客体,可与作者分离.如立法采婚后所得共同制,因智力成果发生夫妻共有,应规定智力成果,而非知识产权,或知识产权收益,为共有对象.  相似文献   

17.
“知识创作物未保护领域”之思维模式的陷阱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现代知识产权法诞生以来,基于强化和拓展知识产权保护以涵盖各种未保护的知识创作物的理论观念,知识创作物未保护领域的界线就不断遭到突破。但这种理论观念的主要问题在于它们脱离了人类行为的实际模式。任何合理的知识产权法和政策必须注重人类行为的具体模式——即调整人类活动的连接点,因而法律和政策没有必要调整所有知识创作物的利用行为,知识产权只能限制某些人类行为。为了避免可能的缺陷,知识产权法的制定者既应当考虑影响知识产权法制定的实际因素,比如制定过程中经常出现的利益不均衡现象,也应当考虑其应用和实际的效果。  相似文献   

18.
商标、商誉与知识产权——兼谈反不正当竞争法之归类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有学者将知识产权表述为“人们可以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但由于人类对自身智力成果的认识具有不完全性,所以,“迄今为止,多数国家的法理专著、法律,乃至国际公约,都是从划定范围出发,来明确知识产权这个概念,或给知识产权下定义的”。也有少数国家的立法对知识产权直接给出了与上述相同的定  相似文献   

19.
现代企业对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黄勤南知识产权是基于人们的脑力劳动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依照法律所产生的权利。智力成果是高质量的脑力劳动产品,具有价值。智力成果的传播应用,具有使用价值。在商品经济条件下,智力成果成了知识形态的商品,成了知识财富。但是,由于知...  相似文献   

20.
第一条 为有效保护高等学校知识产权,鼓励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发明创造和智力创作的积极性,发挥高等学校的智力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高等学校所属教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单位”)。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参照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