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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2 毫秒
1.
丁刚 《政府法制》2009,(23):39-39
受贿是有标准的,比如有人收了贿款,100元还是100万元。结果肯定不一样。但在瑞典国家酒专卖局(简称酒局)的规定里,没有这样的划分,在他们看来,所谓的标准指的是法院量刑的依据,而不是有没有受贿的定义。受贿就是受贿,不该拿的钱一分钱也不应拿,拿了就是受贿,这也就是所谓的对受贿“零容忍”的立场。当然,有了这样严格的规定,不一定能百分之百地杜绝受贿,但可以大大地减少受贿。  相似文献   

2.
通过对143份裁判文书的分析可知,借贷型受贿罪包括免除债务型、拖欠不还型及利息过限型三大基本类型。每种基本类型可进一步细分为不同种类。在免除债务型之下的免除本金型受贿犯罪中,没有谋取利益且免除3万元以下本金的不是受贿;意思表示生效时且期满未偿还的借款转化为受贿。就拖欠不还型受贿犯罪而言,需要注意两点:行为人具有还款能力不是认定受贿的根本依据;催讨行为能够作为否定受贿的重要因素。在利息过限型受贿犯罪中,行为人收受超过约定或法定利息的金额即是受贿数额。此外,判定是否存在支付利息的约定,原则上依据民法的相关规定;认定利息受贿数额时,应当采取二分法,区分借入型受贿与贷出型受贿。不论是何种受贿类型,都应当准确把握受贿犯罪“权钱交易”的本质特征。  相似文献   

3.
王郁葱 《天津检察》2010,(2):35-35,51
司法实践中,受贿犯罪嫌疑人为逃避法律制裁,常辩称已将受贿赃款用于单位的“公务开支”或是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这些受贿款项是否应定为受贿数额,还是应予以扣减,理论上存在广泛争议。笔者从构成犯罪与否等方面对受贿款物的公务或公益支出做了分析,并对受贿后款物的公务公益支出数额如何运用扣除法做了简要阐述。  相似文献   

4.
闫颖  一鹤 《法庭内外》2008,(8):9-13
作为国家农业部学者型高官,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兼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力的受贿特点与众不同。虽然他受贿数额只有50万元,但他受贿却带有“有权受贿无权办事”的特点,而他对“拿企业钱”的观点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算受贿,拿钱先不办事,等别人把事办成之后自己落个顺水人情,事情不成就把钱退给人家,反正自己不出头,拿钱不算受贿。  相似文献   

5.
张健 《广东法学》2002,(1):7-13
透视现已查处的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案件,“家庭型”共同犯罪已经成为当前受贿犯罪的一个新动向,特别是在高级国家干部受贿案件中占有较大比例,如成克杰、张德元等案件。“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由于犯罪主体关系的特殊性,它比普通的共同受贿犯罪更具复杂性,特别是在实践中对刑法有关条款的理解和对共同犯罪理论的具体应用尚存争议,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与其家属具有共同受贿行为和共同受贿故意,已成为当前困惑司法实践的一个难题。本文试对“家庭型”共同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与探讨,以求有裨于司法实务。  相似文献   

6.
潍河 《法治与社会》2008,(10):34-36
作为国家农业部学者型高官,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兼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力的受贿特点与众不同。虽然他受贿数额只有区区50万元,但他受贿却带有政府中层官员“有权受贿无权办事”的普遍特点。  相似文献   

7.
近年来,非公务性受贿行为愈演愈烈,危害性极大。例如足球裁判员的受贿行为,民办学校校长招生时的受贿行为;非国有单位负责人基建招标中的受贿行为;民办医院人员暗收药品回扣行为;民间艺术团体举办大奖赛索取选手“辛苦费”;民间基金会人员发放款项收回扣行为等。上述非公务性受贿行为除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外,司法机关囿于刑法中无相应条款规定,难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笔者建议,在刑法中设立“职务受贿罪”,将非公性受贿行为统一框定为犯罪,以弥补相应法条的漏洞。非公务性受贿行为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已达犯罪的严重程度,人们对…  相似文献   

8.
受贿犯罪大多是在受贿人与行贿人之间单独进行,很少留下物证、书证,相关证据很少。在许多受贿案件中,可收集到的证据只有受贿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行贿人的证言。因此,在受贿案件中,受贿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十分重要,它必须具有稳定的证明力。否则,就容易因犯罪嫌疑人的...  相似文献   

9.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贿赂犯罪中的受贿手段不断翻新,呈现出多样化和隐蔽化的特点。司法实践中,一些犯罪嫌疑人在受贿犯罪时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实施犯罪,对“借用型”受贿犯罪进行准确界定,是打击该类犯罪的首要问题。文章从“借用型”受贿犯罪的特点、审查方式进行分析,进而为司法实践中“借用型”受贿的认定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在国家药监局窝案落马的官员中,药品注册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是唯一的女性。这位注册司司长曹文庄的得力助手,她的贪婪与占有欲与众不同,她的单笔受贿金额比临时工马腾受贿30万元少得多:被法院认定受贿36万余元——10年平均每天受贿100元;除去最高一笔5万元外,其他受贿金额大多是万元以下,尤以2000元居多……  相似文献   

11.
潍河 《江淮法治》2008,(16):30-31
作为学者型高官。农业部农垦局副局长兼农业部产业化办公室副主任丁力的受贿特点与众不同。虽然他受贿数额只有区区50万元,但他受贿却带有政府中层官员“有权受贿晃权办事”的普遍特点,无论在“双规”期间还是在法庭上,丁力都坚称自己虽然拿了钱。却没有为企业提供帮助,坚决认为自己没有受贿。当然,他的辩解是站不住脚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丁力有期徒刑8年。  相似文献   

12.
蔡新茂 《经济与法》2001,(12):33-33
无口供受贿罪的认定适用刑事推定,是指在一定条件下,被控受贿方不交待或不承认自己的受贿行为,但有其它证据证明,而被控方又不能否定其它证据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对被控方受贿事实予以推定认定。  相似文献   

13.
所谓“一对一”受贿犯罪案件,是指行、受贿双方一方供述了行贿或受贿的犯罪事实,而另一方又予以否认,全案又无其他有力的证据可资证明,使得证明有罪的关键性证据和证明无罪的关键性证据形成“一对一”僵持的状态。因此,“一对一”受贿犯罪案件的实质就是关键性证据的“一对一”。实践证明,  相似文献   

14.
在贿赂案件的侦查过程中,受贿方和行贿方为了证实自己没有犯罪行为,往往将行、受贿的财物说成是馈赠而不是行、受贿行为。怎样区分行贿行为和馈赠行为,在此谈谈二者的区别。  相似文献   

15.
贿赂犯罪中收受物品情形下,受贿数额的认定存在主观标准、客观标准之争,从而造成实践认定标准不统一。对此,需要遵循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依据受贿人的主观认知情况,以贿赂物品的客观价值为基础,对受贿数额进行类型化分析,并结合不同类型的证据予以综合认定。同时,还需要考虑受贿时间节点、间接数额等关键因素的影响,最终确定具体的受贿数额,以便实现对贿赂犯罪的精准惩治。  相似文献   

16.
反贪快讯     
《政府法制》2009,(4):31-31
绍兴市原副市长谢卫星受贿被判12.5年 2008年12月23日下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浙江省绍兴市原副市长谢卫星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谢卫星有期徒刑12年零6个月,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2万元,同时对其受贿犯罪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17.
《法制与社会》2011,(16):22-23
1 北京地税局一副处长受贿187万被判10年半 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对北京市地税局副处长彭英斌受贿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彭英斌三笔受贿事实均被认定,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同时继续追缴被告人剩余赃款149万元。  相似文献   

18.
洪涛  田欢忠 《犯罪研究》2009,(3):49-54,62
受贿犯罪腐蚀了国家肌体,动摇了社会的根基,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也是反腐败斗争中重点打击的对象。然而,就目前而言,受贿犯罪仍呈现高发态势,其在贪污贿赂犯罪中的比例也居高不下,究其原因,除了受贿案件取证难外,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司法实践中对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把握存在困难,以至在现实中,逐渐形成了惩处受贿犯罪“宁纵勿错”的思想,给了受贿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因此,探讨受贿罪证据标准问题,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受贿罪证据标准,从而加大对受贿犯罪的惩治力度。本文试从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概念、含义,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法律要求,受贿罪证据标准的现实基点以及受贿罪证据标准的构想四个方面,对受贿罪证据标准问题作一粗浅的分析与思考。  相似文献   

19.
受贿犯罪是职务犯罪中常见的一种犯罪。但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对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的未遂和既遂等问题的不同认识,直接影响到对受贿犯罪的认定。为此,笔者就上述问题谈点肤浅认识。  相似文献   

20.
修订刑法在表述受贿罪时,规定了三种形式。一是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受贿行为,二是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经济受贿行为,三是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的间接受贿行为。这三种形式的受贿行为都构成受贿罪。它们既有关联相通之处,又有各自的明显特点。为正确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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