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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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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谭堃 《法治研究》2013,74(2):56-63
单一制正犯体系近来引起了国内学者的关注,学者们主张我国立法也属于单一制正犯体系。单一制正犯体系由于其自身的理论基础不牢固,片面追求克服处罚漏洞而又不能完全消除处罚漏洞以及有损构成要件定型性等诸多缺陷,并不值得提倡。我国刑法规定及其司法适用说明我国属于区分制正犯体系。以区分制正犯体系的立法为基础,构建精致化的理论体系是我国共犯理论体系今后应当努力的方向。  相似文献   

2.
间接正犯的正犯性问题是间接正犯理论中的一个核心问题,围绕此问题,各国刑法学者众说不一,提出了各种不同的学说。本文拟对其中有代表性的学说进行介绍,然后逐一评析,以期能对进一步研究间接正犯的正犯性问题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3.
间接正犯概念的产生,一方面,与一国刑法立法和刑法理论中所采纳的正犯标准祭密相连;另一方面,与对共犯从属性中所持的要素从属性的立场息息相关.扩张的正犯论与共犯独立性说否定间接正犯概念有存在的.必要;限制正犯论与共犯极端从属性说产生了间接正犯概念.  相似文献   

4.
正犯概念是共犯论体系的基石性范畴,限制正犯概念与扩张正犯概念是法理层面被学者所广泛探讨的两种正犯概念。究其实质,是对实行行为的解释不同,前者是一种"自然意义上"的理解,而后者是一种"规范意义上"的认识。限制正犯概念体系虽然为目前学界的通说,但由于其先天存在的对实行行为理解的缺陷,导致其自身存在若干理论弱点。扩张正犯概念的实质是主张从刑法目的出发,对实行行为进行"合目的"的解释,较之限制正犯概念,无论从立法论还是解释论的层面均具有更大的优势。  相似文献   

5.
间接正犯作为正犯的一种形式已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具体地运用。但是,对于间接正犯因何被认定为正犯这一问题,即间接正犯的正犯性问题,法学界仍未形成统一的定论。基于此,本文浅要地介绍和分析了关于间接正犯之正犯性的多种理论学说,并在此基础上以间接正犯的特征为依据,论证了间接正犯的正犯性。  相似文献   

6.
身份犯之间接正犯初探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身份犯之间接正犯发生于两种情形 :一为有身份者利用有故意无身份的人实施构成要件行为 ,二为无身份者利用有身份但是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实施构成要件行为。在前一场合 ,被利用的人如果有刑事责任能力 ,则与有身份者构成共同犯罪 ,承担帮助犯的刑事责任  相似文献   

7.
我国于共犯体系的选择上存在单一制与区分制两种不同主张。近年来,双方的理论对立逐渐深化且仍然激烈。对单一制作出系统性反思与检讨,既有利于廓清理论争议,也是抉择所需。经反思,在观察视角层面,单一制无视共同犯罪的团体性本质;在立法层面,单一制与我国立法进程及胁从犯规定不符;在理论层面,单一制无法真正引入归责理念,并且存在不当扩大、缩小处罚范围以及不能合理说明身份犯共犯的可罚性之缺陷;在实践层面,单一制不具有量刑以及主犯、从犯刑事证明指导功能。应从共同犯罪的团体性本质出发,构建中国特色“主—从”区分式共犯参与体系。  相似文献   

8.
间接正犯:以中国的立法与司法为视角   总被引:22,自引:0,他引:22  
间接正犯是大陆法系刑法中的概念 ,在目前中国刑法和司法解释中尚未使用这一术语。但由于间接正犯能够准确而恰当地说明行为主体把一定的人作为中介实施其犯罪行为 ,而其所利用的中介由于某种情况不发生共犯关系的情形 ,这一问题在事实上早已进入我国刑法理论的研讨视野 ,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着实际作用。那么 ,中国的刑事立法与司法应给予间接正犯以何种地位 ,怎样认识间接正犯的性质 ,如何把握间接正犯的形式 ,实践中如何对间接正犯加以认定 ,就成为需要研讨的课题。  相似文献   

9.
论间接正犯之范围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间接正犯之范围主要是由被利用者行为的范围决定的,即被利用者的哪些行为能够被利用者用作实现其犯罪意图的工具。间接正犯中的工具行为应当具备“非正犯性”和“可支配性”两个条件。在一般情况下,被利用行为只要缺少犯罪构成四个方面中的任何一个要件,被利用者就不构成利用者意图之犯罪的正犯,只要利用者与被利用者没有形成共犯关系,利用者就应当对其意图的犯罪承担间接正犯的责任。在特殊情况下,即便被利用者构成了正犯,利用者仍可以成立间接正犯。  相似文献   

10.
间接正犯的认定标准问题在理论界的争论一直都存在,因为间接正犯的实行行为与一般实行行为的着手表现有所不同。本文仅从一般实行行为的着手、间接正犯的着手两个方面分析二者的特点。  相似文献   

11.
赵香如 《河北法学》2004,22(10):127-129
传统思路认为,研究间接正犯,应当先从弥补法律漏洞出发证明间接正犯概念之存在,然后证明其正犯性,从而将间接正犯置于“替补”之地位。这是一种颠倒的逻辑,不仅如此,“替补”理论存在之理论基础,共犯极端从属理论本身亦为非科学,因此,传统的研究思路在根本上存在问题,“替补”理论不能证明间接正犯之存在。尽管如此,它对于开辟研究间接正犯之正确的思维却颇具启发意义,从而可以逆推出,共犯概念与间接正犯概念应当具有共同的理论渊源——正犯理论。正是正犯的界限出了问题,才派生出间接正犯和共犯概念。因此,从正犯概念检讨, 才是探明间接正犯之正犯性存在的根本思路。  相似文献   

12.
袁建伟 《法制与社会》2011,(35):287-288
间接正犯是刑法学上争论激烈的一个概念,焦点就在于如何认识其实行行为,是否具有等同于直接正犯的地位。通过对间接正犯构成特征的分析,可以看出间接正犯是正犯的特殊实施方式,它是行为人在主观犯意支配之下,通过他人实施符合某一犯罪构成的客观行为来实现其犯罪意图,对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带来侵害或威胁。这恰恰就是正犯的本质所在。  相似文献   

13.
陈曦 《法制与社会》2011,(8):264-264
一般来讲,德、意、韩等国家的刑法中虽然有间接正犯的规定,但没有规定间接正犯的成立范围,它是由一系列间接正犯的事例群构成的,主要来源于判例和学说,因此各学说主张的间接正犯的范围不完全一致,相互间存在一些差异。本文通过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对间接正犯的立法和理论研究,对间接正犯的成立范围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4.
在我国刑法总则没有规定间接正犯的立法体例下,必须对间接正犯的构成要件符合性进行规范判断。规范判断的基本方法是:根据行为支配原理,应当将利用者和被利用者实现的构成要件要素结合起来,按照单独犯实施犯罪那样进行构成要件符合性判断。然而,并非所有的构成要件要素都能被他人支配或者决定,因此,必须分别判断利用者与被利用者各自应当具备的构成要件要素。被利用者必须具备行为、对象、结果等构成要件要素。在利用他人自杀或自伤的场合,相对于利用者而言,被利用者行为的对象是符合构成要件的对象要素。在真正身份犯场合,身份是无法被支配或者决定的要素,被利用者的身份无法归属于利用者,因此,只有当利用者自身具备身份要素时,才可能符合间接正犯的构成要件符合性。  相似文献   

15.
间接正犯的表现形式有利用无责任能力或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人实行犯罪、利用不知情者实行犯罪、利用有责任能力的人的故意行为实行犯罪、利用他人的阻却违法事由实施犯罪。对于以身份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能否成立间接正犯,应该区别对待。在利用他人犯罪的故意的支配下,开始实施利用他人犯罪行为,就是间接正犯的着手。在间接正犯的认识错误的情况下,对利用者应以间接正犯论处,被利用者构成犯罪的,依法单独论处。  相似文献   

16.
17.
陈瑞 《法制与社会》2013,(15):274-275
目前,各国关于共犯体系存在着“单一制”和“区分制”两大立法类型.在区分制的立法类型下,如何区别“正犯”与“共犯”存在着多种不同的观点.在德、日等单层区分制下,正犯与共犯的区分起着定罪量刑的双重功能,因此,重视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实质支配力或作用大小的行为支配论有其合理性.而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采用的是以作用分类为主,分工分类为辅的双层区分体制,在这种体制下,应以实行行为说作为正犯与共犯的区分标准.  相似文献   

18.
蔡桂生 《当代法学》2021,35(6):121-132
我国共同犯罪立法中存在分工分类法与区分制的论证空间.区分制下共犯从属性之要义在于,使共犯成立范围受到各罪构成要件的拘束.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故意意味着共同犯罪人之间必须存在意思联络.无论是正犯不法本身之证成,还是正犯与共犯之区分,均不能不借助故意要素.在区分"违法意义上的犯罪"和"违法且有责意义上的犯罪"的前提下,限制从属性要求共犯的成立从属于正犯的不法,这使得共犯的成立也应从属于正犯之故意.主张放弃共犯从属于正犯故意的做法,会破坏不同构成要件之间的界限,损害奠基于构成要件明确性的刑法保障功能.至于共犯成立从属于正犯故意所带来的所谓"处罚漏洞",不过是忽略了"共犯的未遂"以及预备、过失犯罪之处罚条款所导致,并不能算作真正的"漏洞".  相似文献   

19.
刘明祥 《法学家》2022,(1):143-155
主张我国刑法也是采取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的论者,有的认为我国《刑法》第25条、也有的认为第26条是关于共同正犯的规定,并以此作为我国刑法采取区分制体系的重要法律依据。但是,我国《刑法》第25条、第26条均不是关于共同正犯的规定。不仅在这两个条文中找不到“共同正犯”或与之含义相同的词语,而且对这两个条文所指涉的犯罪参与人,也没有类似德、日刑法“依正犯处罚”的规定;况且,采取单一正犯体系的我国刑法,并不会有区分制体系的刑法所特有的那种关于共同正犯的规定。根本原因在于,区分制体系下须用共同正犯的规定和理念来解决的定罪处罚难题,在我国的单一正犯体系下并不存在。  相似文献   

20.
间接正犯的着手是共犯理论中立场对立鲜明、争议颇大的问题,主、客观学派对于间接正犯着手的考察相去甚远,而在大陆法系国家的司法实务中也未曾达成共识。事实上,对间接正犯着手的考察应该站在客观主义的基本立场下,辅之以间接正犯的人身危险性考量,借鉴保安处分制度的优势,进而保证刑法的公平正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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