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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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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立民 《法学》2022,(5):37-54
依据中外不平等条约,鸦片战争以后在中国领土上诞生了租界及法制。中国租界法制虽是一种近代法制,但其中存在大量歧视华人的内容,既存在于立法中,也存在于行政执法与司法中。这种歧视华人法制的产生主要基于三大原因:近代中国变得国弱民贫,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许多中国租界洋人法律人的素质很低,洋人普遍具有美化自己和抹黑华人的思维定式等。这种歧视华人的法制违背了西方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念,践踏了产生于西方近代的人权,给华人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不能不引起华人的强烈反对,他们通过各种途径表达自己强烈反对的心声与意志。1945年随着中国租界的真正收回,中国租界这一歧视华人的恶法也被废止。  相似文献   

2.
3.
<正>鸦片战争以后,包括上海、天津、汉口、广州等在内的10个城市都出现了租界,其中上海的租界最大也最为发展。〔1〕于是,这些城市便出现了租界与华界并存的情况。由于租界独立于华界,也建立了自己的法制,因此在这些城市中,便形成了租界法与华界法同存的格局。本文以近代上海为中心对其中的一些问题作出探索。一、租界法与华界法并存的原因  相似文献   

4.
中国大地上的法制现代化进程始于租界。租界当局通过大量移植现代法制,使中国租界的法制率先实现现代化。租界的租地规定在实现法制现代化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主要表现为:为植入现代法制奠定了地域基础;为确立租界内的自治机构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直接植入现代法制作了明文规定等。租界法制优于中国传统法制,主要表现为:具有现代的法规结构;具有现代的法制语言;具有现代的审判制度;具有现代的律师制度等。在中国租界与法制现代化的问题中,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方面,包括:法制现代化的发展很不平衡;租界法制中有歧视华人的因素;租界法制有明显的两面性等。  相似文献   

5.
王立民 《当代法学》2012,(4):134-145
近30余年来,中国和海外学者都有一些研究中国租界法制的成果,其分类大致为:研究中国租界法制的著作、研究中国租界著作中有关中国租界法制的内容、研究中国地方租界志中有关租界法制研究的内容、研究中国地方史著作中有关租界法制的内容、论文对中国租界法制的研究和海外对中国租界法制的研究等。总观中国和海外研究中国租界法制的内容,主要涉及到的领域包括:立法主体、立法内容、警政机构、司法制度、有关法制事件案件等。前瞻中国租界法制的研究,需要重视中国租界法制研究队伍的进一步改善,研究资料的进一步挖掘,研究方法的进一步改进,研究成果的进一步扩充,交流的进一步扩大,海外研究的进一步加强。可以相信,只要持续研究,加倍努力,总会取得新成果,新成绩,新成效。  相似文献   

6.
王立民 《法学》2006,(4):31-42
上海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始于租界。租界当局通过大量移植现代法制,使上海租界法制率先实现了现代化。上海租界的土地章程为法制现代化奠定了基础,其作用为:为移植现代法制创造了地域条件、为建立租界的自治机构和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为直接移植现代法制作了明文规定等。上海租界的现代法制主要表现为:现代的法规体系、法规结构、法制语言、审判制度、律师制度和监狱制度等。在上海法制现代化的问题中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包括:上海法制现代化的发展很不平衡、上海租界法制中有歧视华人的因素和上海租界法制有明显的两重性等。  相似文献   

7.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不久,开始注意到领事裁判权问题,第一次提出了废除领事裁判权的口号。苏联放弃旧俄在华特权,给饱受帝国主义压迫的中国人民以很大鼓舞。在废约运动和国民会议运动中,中共从理论上分析了不平等条约问题,对领事裁判权的性质及其与军阀统治之间关系的认识明显深化。五卅期间,中共直接领导了声势浩大的反帝运动。中共早期反对领事裁判权的斗争经过前后三个阶段的发展,是中共彻底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的光辉实践,对上世纪30年代至40年代中国人民要求取消不平等条约的斗争具有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8.
近代上海是一个由公共租界、法租界和华界三块各自相对独立的统治区域组成其拥有三个政府、三套审判机构和三套监狱场所,租界、清末民国时期的上海监所,因其在统治区域不同,因此各具特色。而时隔数十年,目前这些监所有的已改名换称,有的面目金非,改作他用。  相似文献   

9.
辛亥革命是中国历史上一次非常重要的革命。辛亥革命以后成立的南京临时政府也建立了自己的法制。这是一种现代法制,与中国古代的法制在法律体系、法律制度、法律语言等方面均有明显的差异。辛亥革命以后建立的这一现代法制有其独特的作用,主要是:废除清朝的古代法制,接续了清末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影响民国其他时期的法制等。辛亥革命爆发前,中国就已有租界与华界之分。辛亥革命主要发生在华界,这时华界的法制与租界的法制也有了差异。主要表现在适用时间和地域、法律体系和法律内容等方面。在辛亥革命与中国现代法制问题中,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方面,其中包括:中央法制与地方法制的关系、法制实施情况和法制精神值得弘扬等。  相似文献   

10.
王立民 《法学》2023,(4):3-16
中国租界法制是一种由相关国家在中国的租界自己制定或认可,并在本租界实施的近代区域法制。当时的中国租界分别为英美法系、大陆法系、斯拉夫法系三个法系国家所建立,它们的法制有一个共性,即成文法,而非判例法。它们的立法主体、法律渊源、法律体例与法条等都与成文法高度吻合,而与判例法体系相差甚远。形成这一共性的成因主要是:中国租界的成文法是成文化的不平等条约的延伸与具体化、中国租界的成文法符合中国的法制传统、英美法系国家建立的中国租界传承了其本国制定成文法的做法,以及上海租界的成文法被中国其他租界仿效等。中国租界成文法具有重要启示,即它的制定与修订都是为了解决租界存在的问题,这也是租界法制发展的内在动力。  相似文献   

11.
沈沂 《政府法制》2010,(12):16-17
1935年9月的一天,天津一名叫刘子佩的瘾君子来找朋友刘志华(也是瘾君子):“志华,最近法租界新开了一个烟馆,还不错。怎么样,和哥哥一起去过过瘾?那儿地方好,清静。”“行呀!走!”一听“烟馆”二字,刘志华浑身的大烟虫子都钻了出来,兴高采烈的他没有注意到这位“哥哥”眼中一闪而过的算计,他更没有想到,这一去便从此与亲人阴阳两隔了。  相似文献   

12.
从19世纪中叶开始,欧西列强进入中国,并广设租界,推广其本国已初步现代化的司法制度。这一方面冲击了中国传统侦查制度,另一方面又为中国传统侦查制度的现代转型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制度范本。  相似文献   

13.
同在一个城市的上海租界法制有差异,主要表现为:适用时间和空间上的差异、立法方面的差异和司法方面的差异。究其形成的原因主要包括:土地章程方面的原因、司法习惯方面的原因和管理传统方面的原因等。上海租界法制的差异还造成了一些后果,主要是给中国人带来了不便、给规避法制行为开了方便之门、给法制借鉴提供了机会等。上海租界法制的这种差异具有双重性。一方面,破坏了上海法制的统一性,使中国人缺乏法制的预期,有损法制的严肃性。另一方面,则为借鉴上海租界法制提供了机会和选择,有利于以后对中国华界法制现代化的认同和推进。  相似文献   

14.
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是中国现代法学教育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与中国其他地区的法学教育相比较,其比较重视比较法和外国法的教学、外籍教师的人数比较多、外语教学比较扎实、毕业生到国外深造的机会比较多等等.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在中国的法制现代化中发挥过积极作用,具体表现为:推进了中国法学教育与法学研究的现代化、中国立法的现代化、中国司法的现代化、现代法学国内外交流和世界反法西斯、国际法事业等.在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中,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其中包括:西方教会的背景、租界的法制环境、20世纪30年代法学教育的变化和今天可以借鉴的问题等等.可以说,中国目前已不缺少法律人才,缺少的是卓越法律人才.在人才的培养中,可以从中国租界的法学教育中得到一些启示,最终是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国家提供急需的卓越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15.
如果仅就身后的名气而言,郁达夫的名气颇大,但从政法史的角度而言,笔墨应着重在郁达夫的哥哥郁华之处,死于汪伪特务暗杀的郁华,曾是上海租界区的一位法官。  相似文献   

16.
华一民 《检察风云》2013,(19):84-85
当时,上海市中心大部分地区为公共租界和法租界管辖,而上海市政府的所在地却在偏远的枫林桥地区。为了改变市府处于枫林桥一隅之旧境,当局提出了《大上海计划》,欲搬迁市府有效地连接闸北、上海县城等华界区域。  相似文献   

17.
《现代法学》2017,(1):17-27
近代中国不仅出现过租界区域法制,还产生过租借地区域法制,而且它们差异明显。透过这种差异,可以进一步认识中国近代的区域法制并为今天的区域法制建设提供一些借鉴。上海租界与威海卫租借地区域法制是中国租界与租借地区域法制的代表,先后出现于鸦片战争与甲午战争之后。把它们相比较后可以发现,它们有诸多差异,其中包括时空、法律体系、法律内容、司法等方面的差异。构成这些差异的原因有多种,主要是:区域性质、定位、环境等原因。与上海租界与威海卫租借地区域法制差异相关,还有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主要是:上海租界与威海卫租借地区域法制差异所造成的不同社会面貌、与中国主权受损的关联、对今天区域法制建设的启示等。  相似文献   

18.
王立民 《清华法学》2023,(2):179-190
以往,有一种观点认为,设在中国租界的领事公堂是一种外国审判机关。这与事实不符,需要辨正。笔者经过考察并原创性地提出,领事公堂根据中国租界土地章程的规定而设立,只审判发生于本租界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适用租界颁行的规定,是中国租界自己的行政审判机关。同时,领事公堂还与设在中国租界所有的外国审判机关不同,其差异突出表现在设立的法律依据、法官的组成、受理的案件、适用的法律等诸多领域。这从一个重要侧面证明,领事公堂不是外国的审判机关。辨正领事公堂的法律性质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主要表现为:有利于正确认识领事公堂的法律性质、中国租界的司法体系、中国司法近代化过程等。  相似文献   

19.
救火会 你知道救火会是什么DS?救火会就是消防队,它是个舶来品,最早诞生于上海租界。侣52年(清成丰二年),公共租界有两家洋行建立了两个义勇消防队。1866年(清同治五年),工部局成立火政处,即火政委员会。在公共租界有了救火会的17年后,法租界才有了自己的救火会。  相似文献   

20.
邵文菁 《检察风云》2013,(22):84-85
1893年的11月17日,是上海开埠50周年的日子。在以基督教文化为主流的西方文化中,50周年是个盛大的节目。租界当局就积极筹划50周年的纪念活动,并在报上发布通知,希望在每年的年会上了解与会纳税人对庆祝租界50周年纪念的意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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