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论债权出资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新《公司法》对股东出资的形式予以放宽,但对能否以债权出资未作明确规定。本文认为,目前我国对债权出资应当区分不同情况,采取有限度允许的态度。股东以对公司(包括改制为公司前的企业)的债权出资,应当允许,以对他人之债权出资因债权实现风险较大,应加以限制,采取出资人提供出资担保等措施。立法应当规定禁止股东以对公司的债权抵销其欠缴公司的股款,但不能将此规定简单地理解为是禁止以债权出资。此外,文中对何种债权可以作为出资、何种债权不能作为出资等问题,也进行了详尽的分析。  相似文献   

2.
论股权出资     
在股权出资问题上,我国经历了从严格的法定主义到自由主义与法定主义相结合的立法历程。股权因其价值不稳定的重要特性而在出资问题上备受争议,而今终于得到立法认可,也体现了在效率价值与安全价值的博弈中立法者的艰难取舍。当然,在为股权出资打开通道的同时,不能忽略其带来的风险,要对其进行严格的规制。  相似文献   

3.
我国现行《公司法》放宽了股东出资的务件,却并未明确规定债权是否可以出资,但也不能将此理解为禁止务件。实践中债权出资的情况也早已出现。在认识到其存在的现实合理性的基础上,应当允许并完善债权出资,将风险降至最低。  相似文献   

4.
股权出资在我国已经作为一种合法的出资形式,我国2005年修改后的<心司法>以及国家工商管理总局颁布的<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都做了相应的规定,但就股权出资范围、出资者责任、股权评估机构的责任等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拟就这些问题做些简单的探讨.  相似文献   

5.
仇晓光  钱力 《法制与社会》2012,(24):101-102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新的出资形式不断涌现,可以用于出资的财产和权利在不断地被扩大,非货币出资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但是在公司立法的部分内容上,出现了滞后于经济发展的现象.因此,有必要调整相关制度和明确相关规定,以保护相关利益主体的权益,促进公司制度的完善,使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  相似文献   

6.
作为凝结在人体内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能力和体力的总合,人力资本的特性决定了其的人身依附性,并使之具有了出资适格性。作为一种在法理上合法的出资方式,人力资本出资应当在公司法律制度中得到认可,并给予必要的法律规制,以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7.
劳务出资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左传卫 《政法学刊》2006,23(2):14-18
由于劳务的人身属性与评估上的随意性,我国传统公司法理论及新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都认为不宜作为出资。但劳务作为公司股东的出资方式,既能弥补劳务合同的不足,又能提供了一种新的创业谋生模式,更呼应了现代经济社会对高智慧人才的尊重与渴求。劳务出资的难点在如何理解劳务出资的交付,及具体制度上如何确保公司资本真实。如果能化解劳务出资的风险与不足,协调好相关利益冲突,我国将来公司法立法应当顺应时势,认可劳务出资。  相似文献   

8.
随着人力资本在现代社会发挥重要作用,人力资本作为新的出资方式受到公司法学者的广泛关注。然而,由于人力资本难以评估的特性使其在理论与实践中存有较多争议。实际上,依循人力资本的特性,从评估主体、评估方法、评估监督、评估责任等方面,能够构建出可操作的人力资本出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9.
隐性现物出资将现物出资分解成现金出资与财产交易两个过程,在财产交易中,公司因自利性欠缺而无法作为"理性经济人"尽享契约自由,为保证资本充实和维护债权人利益,其与股东的交易必须公开并接受检验.隐性现物出资乃规避现物出资规则之行为,从逻辑解释和法律体系的角度分析,该行为亦应受到法律规制.  相似文献   

10.
赵玲 《电子知识产权》2009,(11):29-32,76
在知识经济的背景下,知识产权日益融入具体的生产经营活动之中,从而成为公司发展和创新的一大推动力。我国《公司法》已经明确规定了知识产权可以作为出资,但是对于相关制度的设计却尚显缺乏。针对知识产权出资的范围、知识产权出资的适格性、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知识产权出资的履行,以及知识产权出资的法律责任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并提供知识产权出资制度进一步完善的一些建议。  相似文献   

11.
潘庸鲁 《海峡法学》2012,14(2):71-75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与虚报注册资本罪之间由于在行为的手段和内容上往往存在交叉或重复,因而造成三罪区分的难度.抽逃出资罪与虚假出资罪区分关键在于抽逃行为发生公司成立之后且抽逃出资的前提是行为人曾真实合法的出资;虚假出资罪与虚报注册资本罪区分关键则在于前者是整体性实施虚报以欺骗公司登记管理机关,而后者是个体行为以欺骗公司其他发起人或股东;且两罪之间由于行为要件存在部分交叉关系,因而是一种法条竞合而非想象竞合.  相似文献   

12.
作为凝结在人体内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技术、能力和体力的总合,人力资本的特性决定了其的人身依附性,并使之具有了出资适格性。作为一种在法理上合法的出资方式,人力资本出资应当在公司法律制度中得到认可,并给予必要的法律规制,以利于经济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3.
商誉出资探讨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左传卫 《科技与法律》2004,(3):90-93,85
本文通过对商誉作为股东出资形式的适格性的论证 ,认为应当在《公司法》修订中确立商誉出资的合法性 ,并对商誉出资在实务中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相似文献   

14.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与出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戚枝淬  周航 《法学杂志》2006,27(3):73-75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认定一直是公司理论和实务中的一个焦点问题,在影响股东资格认定的所有因素中,出资是一个比较复杂的因素。股东资格的认定与出资关系主要表现为:在不出资情形下,不能出资者不取得股东资格,不愿出资者可以认定其具有股东资格,但必须要缴足应当认缴的份额;在出资瑕疵情形下,一般的出资瑕疵,可以认定出资人的股东资格,严重的出资瑕疵,出资人不能取得股东资格。出资证明书或股东凭证是证明出资人出资的物权性凭证,持有出资证明书或股东凭证的人并不表明其一定具有股东资格。  相似文献   

15.
周广元 《法制与社会》2010,(19):101-102
时至今日,债权出资已经不再是一个陌生的话题。无论是从法学理论的研究来看,还是从现实经济生活的需要来看,股东以债权出资都有其坚实、充分的理论基础和现实需要。而且在现行的法律中,也能找到股东以债权出资的法律依据的。但是,由于债权是请求权,所以债权出资具有有别于以现物或权利出资的特点。正是这些特点导致了债权出资存在着固有的缺陷和问题。本文通过分析债权特点,并结合现实中的法律实践来讨论债权出资存在的固有缺陷和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出资作为公司资本制度的重要内容,对于形成公司资本和支撑公司经营有基础性的作用。出资的具体形式直接决定着公司资本的构成,影响着公司资本的确定和维持。由于债权出资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而我国对于出资形式的选择又一直比较谨慎,所以其一直被排除在法定出资形式之外。但是,在当前市场经济日渐成熟的背景下,对于效率的追求开始占据核心地位,放松对于出资形式的限制成为公司法发展的需要。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深入研究债权出资的特殊性、可行性及其法律规制,对于我国公司法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7.
企业知识产权出资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赵玲 《科技与法律》2009,(3):45-47,51
知识产权出资是知识产权资本化的重要途径之一。我国《公司法》规定知识产权可以作价八股,但是有关知识产权出资的适格性、出资比例、出资的权利形态等相关问题的法律研究仍显不足。完善知识产权出资制度,有助于推进知识产权资本化进程。  相似文献   

18.
丁珍燮 《法学杂志》2005,26(5):105-107
股份有限公司是筹集诸多人的资本而经营大规模营利活动的企业法人,它对世界产业经济发展的贡献巨大。但是,有的人通过虚假出资的投入而取得股东地位,严重危害公司资本充实,也危害债权人等相关人的利益,造成对公司健康发展以及产业经济增长的障碍。本文介绍了韩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虚假出资制度,以供中国《公司法》修订及运营的参考。  相似文献   

19.
浅析债权出资的法理基础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容缨 《政法学刊》2007,24(4):80-84
公司资本制度的改革是2005年版公司法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新修订的公司法在出资形式制度上对债权作为出资物采取了宽容的态度。需要重构公司法立法理念,建立起包括债权出资在内的灵活的股东出资形式制度以及比制度建立更为重要的制度实行问题。  相似文献   

20.
本文就<公司法>中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转让条款自身局限性以及与其它条款的冲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