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0 毫秒
1.
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方法.当前“一带一路”建设中所面临的法律问题主要是法律冲突问题、区域经济合作问题、生态及环境保护问题、民间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之法律地位问题以及国内相关立法之衔接与修改问题.为此,一方面,应通过制定相关行动计划、建立协商谈判和决策协调机制、确立共同行为规则等来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宏观问题;另一方面,以解决相应微观问题为目的,从“一带一路”建设中的法律冲突协调机制、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法治保障机制、生态及环境保护中的法治合作机制、民间组织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法律地位之确立、推进国内相关立法的完善修改等方面予以法治化建构.  相似文献   

2.
建立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是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有助于进一步深化中国与中亚国家间的能源合作、保障新形势下中国的能源安全。建立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的法律依据,主要有双边协定、区域安排和以《能源宪章条约》为核心的多边条约。建立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还应遵守共商共建共享原则以及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等国际法基本原则。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合作的重点领域,主要包括保障中国—中亚油气管道稳定运行、加快推进中国—中亚天然气管道D线建设,开展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和推动中国—中亚国家能源合作政策的对接等。进一步推动建设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加强机制建设以及增强合作法律文件的“硬”性因素,是建立中国—中亚能源发展伙伴关系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3.
新时代一带一路倡议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等战略思维,将有力促进中欧贸易伙伴关系。中欧班列是畅通新丝绸之路、加强中欧合作的重要载体,但因其时空跨度大及相关国家运输法体系适用不同、通关手续烦琐、费用过高、轨距标准不一致等问题,在实际建设中存在困境。本文以问题为导向,提出合理运用过境自由条约、在实践中主导和引导形成运输惯例及规则、推动签订双边和多边国际运输协定、建立健全国际运输规则磋商协调机制等系列设想。  相似文献   

4.
李菊丹 《法学杂志》2018,(12):97-108
鉴于保加利亚在"一带一路"经济圈上的特殊地位,论文以比较视角分析了保加利亚知识产权制度与中国的差别,认为两国在著作权领域主要是权利内容的不同,专利和商标领域体现为申请程序与司法救济程序的差异,动植物品种与生物技术发明保护表现为保护水平的区别。不同产业的中国企业进入保加利亚从事商贸活动,需有针对性地关注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建议文化创意型企业重在考虑著作权内容及其保护期限,一般工商业企业应重视专利和商标的申请程序及司法救济,农业或农业加工企业应关注动植物品种权的保护范围。  相似文献   

5.
“一带一路”发迹于中国,东面连至亚太经济圈,西面接至欧洲经济圈,贯通南亚、东南亚、中亚、西亚乃至欧洲部分区域,将构筑新一轮对外开放的“一体两翼”,可以说是世界上跨度最长的经济大走廊.昆明在历史上就是中国通往东南亚和南亚的主要通道.现在的昆明也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战略构想做好了准备.昆明有着接受产业转移的外部优势.同时,借助昆明的区位优势、交通枢纽、经济基础、中印缅孟经济带走廊、南博会等,昆明通过大通道建设推动能源合作与经贸合作、旅游文化交流提高文化对外开放水平.  相似文献   

6.
纵观30多年来中国的建设发展进程,呈现着从国家构建走向共建共享的变革轨迹,因此,当下的法治中国建设就应采取共建共享的建设路径。这既是化解转型风险的迫切需要、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客观要求、传统文化与本土国情的最优选择,也是共享经济时代的必然反映和世界变革趋势的重要体现。而基于这一路径,则需要通过国家与社会层面的共建共享、中央与地方层面的共建共享、多元社会层面的共建共享的推进策略,来塑造双向构建、多元包容、共建共享的法治秩序,进而实现法治中国建设的战略目标。  相似文献   

7.
澜沧江-湄公河“一江连六国”,航运潜能巨大.由于孔瀑布的阻隔,澜沧江/上湄公河与湄公河下游港口之间的直达货物运输尚不能实现,但上游中老缅泰四国间以及下游柬越之间的分段国际运输已逾15年.中国在“一带一路”战略下提出推进“中国-中南半岛国际经济合作走廊”建设,这为打通孔瀑布“瓶颈路段”、落实六国直接通航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同时也对全流域航运国际法治建设提出了相应要求.在重要的货物运输领域,六国货运合同法律制度多有歧异,在国际运输下容易引起法律冲突,阻碍经贸交流.建议延续六国现有的海事行政统一法模式,借鉴《关于内河货运合同的布达佩斯国际公约》相关规定,构建澜沧江-湄公河统一货运合同法.  相似文献   

8.
在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已成为当前指导中国开展涉外法治工作的重要指针和发展方向。而一带一路建设正是这一话语生成的重要实践场所。从其发展演变来看,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实践不仅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规则意识、安全意识以及公平公正意识,而且亦形成了反制、竞争与合作的具体实践路径。更为重要的是,在全球治理上,人类命运共同体、共商共建共享原则都揭示出新的国际法命题。因此,未来一带一路涉外法治实践应紧密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快涉外法治战略布局,形成强有力的涉外法治保障体系,以期促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重塑国际法治新秩序。  相似文献   

9.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广西检察机关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立足国情区情,在维护稳定、促进公正、保障开放、服务发展等方面积极发挥检察职能,为"一带一路"建设贡献智慧与力量。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水平,广西检察机关须在立足职责定位,夯实"一带一路"建设国际法治基础;深化检察机关跨区域合作,增强服务保障效果;建立健全相关协商工作机制,增强执法司法工作合力;建立健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长效机制;延伸检察职能,强化检察服务;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坚强人才保障等方面持续发力。  相似文献   

10.
国际法与“一带一路”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李鸣 《法学杂志》2016,(1):11-17
“一带一路”作为国际经贸交往与合作的构想,必然与国际法发生密切关系,“一带一路”肯定将是国际法学界研究的对象.从国际法角度研究“一带一路”有四个目的,即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对国际法的深入研究,推动中国国际法理论体系构建,带动国际法交叉学科发展.从国际法角度开展“一带一路”研究的方法由两条路径合二为一构成,一条是现实主义与理想主义相结合的路径,另一条是国际法作为一个过程的路径.从国际法角度研究“一带一路”有六个重点领域,即国际法基本原则、海洋秩序、国际经济法、保护中国海外利益、提供国际公共产品和网络法.  相似文献   

11.
《现代法学》2019,(3):181-194
西方国家主导下的现行国际商事仲裁体系与一带一路倡议并不匹配,这源自西方传统和西方话语体系带来的文化和法律理念差异及由此造成的参与困境。为此,创建以削减文化和法律理念差异带来的负面障碍为出发点,以共商共建共享理念为指引的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合作联盟具有应然性,它比我国主导构建的单一国际商事仲裁中心更具价值。作为一个着眼于长远的机制,仲裁合作联盟应以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预防和解决中心这一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社会团体法人为整体平台支撑,具备共享的仲裁服务、独立的案件裁决以及创新的联合仲裁功能相结合的多重复合功能,逐步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仲裁区域共同体的形成。  相似文献   

12.
构建“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措施.“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签署的自由贸易区协定存在着碎片化、自由化程度低、覆盖面窄等问题.构建统筹和协调的“一带一路”自由贸易区网络面临着与重要经济体的利益分歧、高门槛的贸易壁垒、区域内法制和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等诸多挑战.我国需要坚持服务“一带一路”战略的核心目标,遵循主权和互信共赢的合作原则进行宏观层面的布局,推进高水平贸易协定谈判、设计协定范式,加强区域内外重要经贸安排的对接、协调和互动等.  相似文献   

13.
14.
齐鹏 《法学评论》2022,(6):165-179
数据流动已成各国竞相争夺的重要生产要素资源。为促使“十四五”时期“一带一路”命运共同体更具活力,倡议发起者有必要在考察分析沿线各国跨境数据传输规制目的指向基础上,理性剖析当前域外监管法律规范及潜在不足,从跨境数据传输的国际协作、立法规制、执行完善、评估监督、行业自律等方面作出回应和变革:在跨境数据传输实施前,选适多边、双边合作形式,培育中国主导的“一带一路”数字世贸组织,建立“东数西存”存储中心,加强既有国际组织沟通交流;在数据流动准备阶段,以柔性治理“软法”合作为基础,完善“硬法”规制,构建数据合理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在数据传输中,督促各国设置级别业务对应的执法机构,形成多元主体执法队伍;在数据跨境传输中后端,差别化规范目的评估,对数据全程流转嵌入监督问责机制;在数据传输末端,建立第三方数据行业保护认证机构,细化自律标准,将数据传输保护理念融入企业管理之中,形塑具有中国特色的“一带一路”跨境数据传输共治之路。  相似文献   

15.
公司准据法确定的根本思路在于,将公司内部事务主义作为其基本规范立场以实现公司自治和投资自由化,通过非结论式正面清单合理界定内部事务主义的规范范围,同时在特定的条件下保留对内部事务主义的规范例外,形成对公司自治的限制和维护投资安全和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相关规定的设计和表达未能完整体现这一思路,当文本表现出规范立场的摇摆不定和规范范围的模糊不清时,司法实践呈现出的就是裁判的乱象丛生。这也难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法律保障。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路径是,提炼公司准据法规范范围中所列举事项的内在关联性和分类标准,将现有的客观标准主观化,合理设定公司准据法的规范范围;在坚持将内部事务主义作为公司准据法确定的基本规范立场的同时,为防止法律的滥用和应对虚假外国公司,应明确针对内部事务主义的适用作出旨在保护第三方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限制性规定。  相似文献   

16.
法律图书馆需要什么样的共建共享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律图书馆是一种特殊类型的图书馆。共建共享一直是法律图书馆的难题之一。本文从分析法律图书馆共建共享的驱动力入手,指出在共建共享过程中,法律图书馆所遇到的理念、体制、资金、技术等方面的困难。并从现实出发,指出法律图书馆共建共享的现实和长远的发展目标。  相似文献   

17.
18.
《现代世界警察》2022,(6):36-41
“维和需要团队协作,中国警官不仅做好他们的日常工作,还向同事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我感到非常满意。”5月5日,联合国驻塞浦路斯维和部队维和警察负责人莎图·科伊武在向包括2名中国维和警察在内的20名维和警察授予联合国维和勋章时表示。这是中国始终不渝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始终做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全球发展的贡献者、国际秩序的维护者的生动实践。  相似文献   

19.
《政法学刊》2017,(2):121-128
一带一路是我国统揽社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塑造亚欧一体化、巩固大国周边依托的重要举措,超越了古代丝绸之路的内涵,是对古代丝绸之路的创新性传承与发展。中资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在境外的发展呈蓬勃之势。与此同时,境外的中资企业面临的国际环境日趋复杂,风险指数愈来愈高。而当前中资企业的安保机制存在多处不足之处,难以应对境外安全风险。因此要将中资企业安保体系构建纳入一带一路的推进中,明确中资企业安保体系构建的主体责任,建立起全时段、全称式的安保部署,综合人防、技防、物防等安保手段,构建科学高效的安保体系。  相似文献   

20.
在“一带一路”战略中,东盟国家是我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贸易市场和贸易伙伴.然而,由于东盟各国在经济和产业发展方面的不平衡,导致各国知识产权环境存在较大差异.作为东盟市场知识产权维权和风险防控当事人的中国企业,在面临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差异化风险、知识产权侵权与被侵权风险、知识产权诉讼风险以及知识产权贸易壁垒风险的情况下,需要构建完备的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只有做到积极预防风险、沉着应对风险、冷静反思风险,我国企业才能在东盟市场上从容不迫,占据优势地位,在收获巨大经济利益的同时,助推我国“一带一路”战略的发展.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